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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风动力:春风动力关于2020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4-13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02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 4 月 12 日,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苏州蓝石 2020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杰西嘉 2020 年度预

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誉鑫商贸

2020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相

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

的业务,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不利影响,对本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无不

利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苏州蓝石 2020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赖国贵先生、赖国强先生、
赖民杰先生、任建华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与杰西嘉 2020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赖国贵先生回避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誉鑫商贸

2020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彬、何元福、曹悦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产生,符

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交易公允合理,体现

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关联董事就

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经核查,公司与苏州蓝石和誉鑫商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受疫情变化、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

的,属于正常的经济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是按照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且依据实

际经营情况进行合理预计,因此我们认为以上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

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与苏州蓝石实际发生的采购交易金额合计 184.02 万元,较预
   计减少 3,054.15 万元;与杰西嘉实际发生的采购交易金额合计 4,691.03 万元,较

   预计减少 389.68 万元;与誉鑫商贸实际发生的销售交易金额合计 2,171.23 万元,

   较预计减少 1,338.77 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不含税)
       关联交易类                     上年预计   上年实际发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人
           别                           金额       生金额                差异较大的原因
                                                                     2020 年由于电动车项目开
       向关联人购
                        苏州蓝石      3,238.17         184.02        发进度原因,产品未达量产
       买产品/服务
                                                                     状态
       向关联人购
                         杰西嘉       5,080.71        4,691.03       不适用
       买产品/服务
       向关联人销                                                    2020 年 3 月新设立,业绩未
                        誉鑫商贸      3,510.00        2,171.23
       售产品/服务                                                   达预期

   (三)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不含税)
                                        本年年初至
                                占同类 披露日与关          上年实      占同类业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易     关联   本次预计
                                业务比 联人累计已          际发生      务比例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类别       人       金额
                                例(%) 发生的交易         金额        (%)          异较大的原因
                                          金额注 3
向关联人
             苏州
购买产品            15,131.16      3.56      211.56        184.02         0.06            见注 1
             蓝石
  /服务
向关联人
             杰西
购买产品             7,450.00      1.75     3,046.00      4,691.03        1.41            见注 2
             嘉
  /服务
向关联人
             誉鑫                                                                   销售势头良好,经营
销售产品             5,789.65      2.36      838.33       2,171.23        1.38
             商贸                                                                   步入正轨
  /服务

           注 1:电动车项目将在 2021 年度达成量产,开始向苏州蓝石进行批量采购。

           注 2: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原因系公司今年业绩整体

   呈现较好发展态势,产品销售同比有一定幅度增长,因此关联方采购配件金额相

   应增加。
    注 3: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

二、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 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 58 号 11 栋

    法定代表人:陈锋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

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共享自行车服务;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集中式快速

充电站;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

传动部件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潜水救捞装备销售;娱乐船和运动船销售;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仪器仪表销售;电动自行车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苏州蓝石的控股股东为杭州润资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润资实业有限公司又为

公司控股股东春风控股 100%控股子公司,因此苏州蓝石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

的其他法人,公司与苏州蓝石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苏州蓝石资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 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余杭区临平街道陈家木桥村

    法定代表人:王亦旺

    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前后桥、传动产品、发动机配件、机械配件制造、

加工、销售;机械配件设计。

    2、关联关系

    杰西嘉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赖国贵配偶的近亲属,杰西嘉与公司构

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前期与关联方的合作中已经逐步形成了互信、良好的合作关系。前期关

联交易的执行均依照相关规定有序、顺利执行。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

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双方日常交易带来风险。

(三) 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叶埠桥东山里 22 号 2 幢 1 楼 1008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斌

    注册资本:1,2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
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

售;塑料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汽车拖车、求援、清

障服务;汽车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

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关联关系

    誉鑫商贸属公司全资子公司春风商贸的参股公司,春风商贸出资额占总出资

额的 40%;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誉鑫商贸为公司关联法人。故誉鑫商贸

为公司关联方,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誉鑫商贸属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 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

    1、 交易的主要内容

    苏州蓝石经营业务主要为从事电驱产品、电源产品等新能源车辆零部件及智

能网联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苏州蓝石采购新能源整车生产所

需的电驱产品、电源产品等配件产品。

    2、 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
行为,相关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

原则进行,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

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人与独立

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

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

与关联方根据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进行交易。

(二) 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

    1、 交易的主要内容

    杰西嘉主要生产车桥总成及差速器配件等产品,拥有加工中心、数控车床、

拉床、磨床等 100 余台设备,在线检测行业领先,具有良好的生产组织能力、质

量控制能力及研发创新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杰西嘉采购前后桥总成、小机

加件等配件。

    2、 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系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

公允、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采用

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最终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和交易金额,达成实际

交易前与关联方签订相应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三) 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

    1、 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誉鑫商贸出售整车、后市场用品及相关售后配件,本次关联交易主要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

    2、 定价政策

    公司向誉鑫商贸出售商品将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销售商品的毛利率与同期

公司销售给国内其他非关联方的毛利率不存在大幅差异,誉鑫商贸不享受优惠待

遇。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

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在较大程

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上述关联方非公司唯一采购和销售方,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 专项意见

    (一) 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实际发生以及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

与关联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

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

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 独立董事意见

    1、 事前意见
    公司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向我们提供了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相

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产生,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交易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关联董事就该议案表决进行了

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经核查,公司与苏州蓝石和誉鑫商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受疫情变化、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

的,属于正常的经济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