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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风动力: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2021-06-10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证券代码:603129




         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二〇二一年六月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211131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浙江春
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动力”、“发行人”、“公司”)与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
“发行人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

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贵会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
题认真进行了逐条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
尽职调查报告》保持一致。

    2、本回复报告中若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
舍五入造成。

    3、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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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目录
问题一 ............................................................................................................................. 3

问题二 ............................................................................................................................. 5

问题三 ............................................................................................................................11

问题四 ........................................................................................................................... 15

问题五 ........................................................................................................................... 23

问题六 ........................................................................................................................... 38

问题七 ........................................................................................................................... 49

问题八 ........................................................................................................................... 66

问题九 ........................................................................................................................... 74

问题十 ..........................................................................................................................103




                                                                  2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问题一、关于募投用地。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本次募投用地的具体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律师予以核查。

         回复:

         一、募投项目用地的具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2,700.82 万元(含 172,700.82 万

元),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
     1                                                       90,956.65             84,404.15
             化改造项目
     2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36,486.43             36,486.43
     3       补充流动资金                                    51,810.25             51,810.25
                      合计                                  179,253.32            172,700.82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募投项目用地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地点分别位于浙江省杭州市

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绿洲路 16 号、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
路 116 号。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涉及的募投用地具体情况如
下:

序                         权利性
            权证号                   用途   使用期限至           土地坐落        面积(㎡)
号                           质
                                                              杭州市余杭区临
         浙(2020)余杭
                                            2067 年 12 月       平街道小林社
1        区不动产权第        出让    工业                                        123,592.10
                                               12 日          区、结网社区、
         0123936 号
                                                                  建富社区
         杭余出国用
                                            2055 年 11 月     余杭区临平街道
2        (2010)第          出让    工业                                        125,317.20
                                               30 日            建富社区
         101-400 号

         (二)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
绿洲路 16 号。该项目涉及的募投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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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序                   权利性
          权证号               用途   使用期限至         土地坐落        面积(㎡)
 号                     质
                                                      杭州市余杭区临
      浙(2020)余
                                      2067 年 12 月   平街道小林社区、
  1   杭区不动产权     出让    工业                                      123,592.10
                                         12 日        结网社区、建富社
      第 0123936 号
                                                            区

      (三)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目不涉及建设用地。

      综上所述,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合法拥有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
 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了相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获取并审阅《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
 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取得发行人拥有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用地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截至本回复报告
 出具日,发行人已全部取得募投项目所需用地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不存在募投项目用地无法落实的风险;

      2、本次募投用地实际建设和开发情况,与发行人拥有的对应产权证书上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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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一致。




    问题二、关于同业竞争。申报材料显示,苏州蓝石和蓝石新动力(常熟)
主营业务为新能源车零部件开发、生产及销售,不从事全地形车摩托车等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差别较大,不构成同业竞争。请发行
人补充披露苏州蓝石和蓝石新动力的具体情况并说明是否构成同业竞争。请保
荐机构和律师予以核查。

    回复:

    一、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的基本情况

    (一)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蓝石”)
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2 月 2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1W0QQ04J
公司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 58 号 11 栋
法定代表人         陈锋
注册资本           1,312.50 万元
                   杭州润资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41.90%股权、Matrix Partners China VI
                   Hong Kong Limited 持有 16.13%股权、苏州益行道远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有 16.00%股权、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7.62%
股权结构           股权、经纬(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3.87%股权、
                   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3.81%股权、铂容(上海)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3.81%股权、陈锋持有 3.05%股权、杭州
                   鉴知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2.29%股权、张晓蓓持有 1.52%股权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共享自行
                   车服务;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机及其控制
                   系统研发;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
                   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潜水救捞装备销售;娱乐船和运动船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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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仪器仪表销售;
                   电动自行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新能源车零部件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二)蓝石新动力(常熟)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蓝石新动力(常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石新动力(常熟)”)系苏州蓝
石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蓝石新动力(常熟)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蓝石新动力(常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6 月 14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MA1YJMFY7P
公司住所           常熟市东南街道东南大道 788 号 7 幢
法定代表人         陈锋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股权结构           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动力设备、新能源摩托车及零部件、新能
                   源汽车、叉车、平衡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摩托艇、游艇及零部件、电
                   子设备及零部件,上述商品的软件程序及嵌入式软件、计算软件的设
经营范围
                   计、开发、制作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新能源车零部件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二、说明是否构成同业竞争

    苏州蓝石和蓝石新动力(常熟)的业务、历史沿革、资产、人员、财务等方

面与发行人的关系如下:

    (一)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不同
    发行人主要从事全地形车、摩托车及后市场用品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
要产品包括 400cc 至 1000cc 排量段 CForce、UForce、ZForce 四轮全地形车;
250cc-500cc 中等排量、500cc 以上大排量摩托车等。目前,发行人计划开展电动

摩托车整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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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主要从事新能源轻型交通载具三电系统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属于零部件生产厂家。目前,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
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三电系统相关收入,不存在整车收入。

       综上,发行人目前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与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
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存在明显差异。发行人计划开展的电动摩托车项目属于整
车制造,而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属于三电系统零部件生产厂家,两者
在电动车领域为上下游关系,二者业务不存在竞争性和替代性。
       2、采购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采购部门及采购人员,独立开发供应商,不存在与苏州蓝
石、蓝石新动力(常熟)共用采购渠道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苏州蓝石、
蓝石新动力(常熟)的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重合的情况。
       3、生产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系统并独立运作,发行人与苏州蓝石、蓝石新动

力(常熟)不存在共用生产经营场所的情况。
       4、销售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销售部门及销售人员,独立开发客户,不存在与苏州蓝石、
蓝石新动力(常熟)共用销售渠道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苏州蓝石、蓝石
新动力(常熟)的主要客户不存在重合的情况。

       5、技术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技术中心,负责公司产品的设计开发、质量改进以及新技
术、新材料的研究等工作,发行人的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与苏州蓝石、蓝石新
动力(常熟)不存在共用的情形。
       (二)历史沿革

       苏州蓝石和蓝石新动力(常熟)的简要历史沿革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简要历史沿革
                     (1)2018 年 2 月 2 日,苏州蓝石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人民币,
                     股东魏向东、朱懿渊分别持有苏州蓝石 80%的股权(对应 160 万元出资
                     额)和 20%的股权(对应 40 万元出资额);
 1      苏州蓝石     (2)2018 年 7 月,股东魏向东将所持苏州蓝石 80%的股权(对应 16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苏州益行道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
                     东朱懿渊将所持苏州蓝石 20%的股权(对应 4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
                     锋;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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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9 年 1 月,苏州蓝石增加注册资本至 1,000 万元,本次新增注
                  册资本由容睿(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铂容(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
                  容睿(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苏州蓝石 70%的股权(对应 700 万
                  元出资额),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蓝石 5%的股权(对
                  应 50 万元出资额),铂容(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苏州蓝石 5%的股权(对应 50 万元出资额);
                  (4)2019 年 11 月,容睿(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苏州蓝
                  石 55%的股权(对应 550 万元出资额)、10%的股权(对应 100 万元出
                  资额)、3%的股权(对应 30 万元出资额)、2%的股权(对应 20 万元
                  出资额)转让给杭州润资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杭州
                  鉴知科技有限公司、张晓蓓;
                  (5)2021 年 4 月,苏州蓝石增加注册资本至 1312.50 万元,本次新增
                  注册资本由 Matrix Partners China VI Hong Kong Limited、经纬(杭州)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苏州益行道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Matrix Partners China VI Hong Kong
                  Limited 持有苏州蓝石 16.13%的股权(对应 211.69 万元出资额),经纬
                  (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苏州蓝石 3.87%的股权(对
                  应 50.81 万元出资额),苏州益行道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苏州蓝石 16%的股权(对应 210 万元出资额)。
      蓝 石 新 动 2019 年 6 月 14 日成立,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苏州蓝石持
 2
      力(常熟) 股 100.00%。自设立之日起至今,该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与关联方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在历史沿革方面相互独立,
不存在相互持股的情形。

     (三)资产情况

     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
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生产经营设备、商标、专利等主要

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行人与关联方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不存在
相互占用资产的情形,发行人与上述关联方在资产方面相互独立。
     (四)人员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由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发行人前述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在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兼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或
领取薪酬的情况,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之高级管理人员亦未在发行人
处兼职或领取薪酬。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人事部门,员工均自主招聘。经比较发行人、苏州蓝石、

蓝石新动力(常熟)的员工花名册,发行人财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其他重
要员工不存在与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人员重叠、混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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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发行人与上述关联方在人员方面相互独立。
    (五)财务情况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制定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并制定了财务
管理制度,报告期内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业务往来外,发行人与苏州蓝石、蓝石新
动力(常熟)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不存在相互支配资金使用的情形。
    发行人与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均已在银行独立开设了基本账户,

不存在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发行人作为独立的纳税人,已在相关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并按税法规定独
立进行纳税,不存在与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混合纳税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与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存在明显差异,并且发行人与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在业务、历史沿革、

资产、人员、财务等方面均相互独立,不存在发行人与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
熟)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三、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秉承“让生活享受更多运动的乐趣”的企业使命,依托在
全地形车、中大排量摩托车、公务车产品领域积累的专业技术和品牌优势,坚持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追求技术进步,提升管理效能,积极扩大企业经营规模,
努力将公司发展成为产品质量领先、销售渠道广泛、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动力
运动设备生产企业,实现成为“国际一流动力运动品牌”的企业愿景目标。

    发行人计划开展的电动摩托车整车制造项目将专注于电动车整车制造,未涉
及三电系统的生产及销售。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未来将继续专注于新
能源轻型交通载具三电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未涉及开展电动摩托车整车业
务,因此发行人将不会与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形成同业竞争。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与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均独立运

作,无合并或收购等安排,发行人控股股东春风控股、实际控制人赖国贵已出具
承诺:
    “如未来春风动力与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蓝石新动力(常熟)有限公
司因各自发展需要扩展业务范围而构成同业竞争的,作为春风动力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本人将安排杭州润资实业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避免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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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竞争:
    同意春风动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杭州润资实业有限公司所持苏州蓝石
新动力有限公司的股权,和/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向春

风动力转让该等资产,和/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
公司经营的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春风动力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和/或促使杭
州润资实业有限公司将所持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的股权出售给无关联第三
方或其他方式使杭州润资实业有限公司不再控股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工商档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行人、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

(常熟)的企业信用报告,核查历史上是否存在发行人与关联方相互持股的情形;

    2、取得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拥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
清单,核查是否与发行人重叠;

    3、取得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人员名单,
与发行人人员名单比较是否存在重叠;

    4、取得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的介绍,
并与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及生产工艺流程比对;

    5、取得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2018 年至 2020 年前十大客户、供
应商名单,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名单对比,核查是否存在重叠;

    6、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取得 2020 年度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的

审计报告,取得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账户信息
文件,核查财务独立性;

    7、实地走访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参观苏州蓝石和蓝石新动力(常

熟)工厂,与其总经理进行访谈,了解其主营业务和未来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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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对发行人高管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

     9、取得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与苏州蓝石和蓝石新动力(常熟)在业务、历史沿革、资产、人

员、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2、发行人拟开展电动摩托车整车制造项目,而关联方苏州蓝石、蓝石新动
力(常熟)则为新能源车零配件三电系统的供应商,二者为产业上下游关系,其

业务不存在替代性和竞争性,故苏州蓝石和蓝石新动力(常熟)与发行人的业务
不构成同业竞争;

     3、发行人与苏州蓝石、蓝石新动力(常熟)未来的发展定位和方向具有显

著差别,且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春风控股、实际控制人赖国贵已对未来可能发生的
同业竞争出具相关解决措施的承诺。




     问题三、请发行人说明是否参股房地产业务的公司。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
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说明是否参股房地产业务的公司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经营范围如
下:

                                                                            是否开
序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或经营情况             展房地
号                    持有份额
                                                                            产业务
                                  制造: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全地形车,
                                  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 服务:摩托车、摩
       浙江春风动力
1                          -      托车发动机、全地形车、摩托车配件、汽车      否
       股份有限公司
                                  配件、雪地车、游艇及配件的技术开发;批
                                  发、零售: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全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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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或经营情况              展房地
号                    持有份额
                                                                              产业务
                                   车,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游艇及配件,
                                   机电设备、日用百货、金属材料、电子产品、
                                   通讯设备、塑料制品、服装、鞋帽、体育用
                                   品、工艺礼品、电池、润滑油;货物进出口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
                                   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
                                   方可经营)。
                                   一般项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
                                   零配件批发;摩托车零部件研发;非公路休
                                   闲车及零配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助动自
                                   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
                                   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动车改装服
                                   务;电动自行车维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
                                   塑料制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金属
                                   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
                                   置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
     浙江春风动力     发行人持     讯设备修理;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智能车载
2    特 种 装 备 销 售 有 100%的   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       否
     有限公司             股权     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
                                   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软件销售;软
                                   件开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
                                   物联网技术研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
                                   计算机系统服务;导航终端销售;雷达、无
                                   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电子测量仪器销售;
                                   消防器材销售;汽车租赁;智能无人飞行器
                                   销售;交通设施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
                                   零配件零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部件研发;
                                   汽车零部件研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
                     发行人持      租赁;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服装服饰批发;
     浙江春风动力
3                    有 100%的     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       否
     销售有限公司
                        股权       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
                                   子产品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体育
                                   用品及器材零售;通讯设备销售;体育用品
                                   及器材批发;电池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
                                   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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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或经营情况              展房地
号                   持有份额
                                                                             产业务
                                  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润滑油销
                                  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批发、零售:摩托车、全地形车、汽车及其
                                  配件,机电设备,日用百货,金属材料,电
                                  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通讯设备,塑料制
                  发行人持        品,服装鞋帽,体育用品,工艺礼品,电池,
     杭州春风摩范
4                 有 100%的       润滑油;服务:摩托车及配件、汽车及配件、     否
     商贸有限公司
                     股权         全地形车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
                                  摩托车、汽车、全地形车的租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
                                  托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
     浙江春风凯特    发行人持
                                  车及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动
5    摩机车有限公    有 51%的                                                  否
                                  车改装服务;体育用品制造;汽车零部件研
     司                 股权
                                  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
                                  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
                                  件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持
     CFMOTO                       在美国地区进口,销售和批发春风动力车辆,
6                     有 100%的                                                否
     Powersports,Inc.             设备,零部件和其它相关产品。
                         股权
     CFMOTO          发行人持
                                  主要负责针对美国经销商的销售信贷业务,
7    Finance         有 100%的                                                 否
                                  目前未开展实际经营。
     Corporation       股权
                     发行人持
     和信实业(香
8                 有 100%的       商品进口及销售,出口服务及投资。             否
     港)有限公司
                     股权
                     春风商贸     销售摩托车(不含三轮摩托车)、汽车、汽车
     北京众悦行商
9                    持有 100%    配件、机械设备、日用品、金属材料、电子       否
     贸有限公司
                       的股权     产品、通讯设备、塑料制品、服装、鞋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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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或经营情况              展房地
号                  持有份额
                                                                            产业务
                                 体育用品、工艺品、润滑油;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租赁摩托车
                                 (不含三轮摩托车);色漆使用水性漆且喷漆
                                 和喷枪清洗环节密闭并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装
                                 置的机动车维修(不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
                                 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
                                 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产生油烟、异味、
                                 废气)。(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香港和信
     PIERER                      主要从事竞赛摩托车、摩托车配件及高性能
10                  持有 2.05%                                                否
     Mobility AG                 车辆配件的生产。
                      的股权
                                 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
                                 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
                                 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
                                 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塑
                                 料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
                                 材零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汽车
                      春风商贸
     杭州誉鑫摩范                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11                    持有 40%                                                否
     商贸有限公司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
                        的股权
                                 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
                                 单位);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如上表所示,经核查,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或

参股公司均未涉及房地产业务,发行人未参股房地产业务的公司。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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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或参股公司的工商资料、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等文
件;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发行人及其控股或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
获取上述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并核查确认是否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

    3、取得发行人关于投资企业相关情况的书面文件,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关
于控股及参股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4、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及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等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参股房地产业务公司的情形。




    问题四、请申请人披露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
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存在最近一
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
他人款项、委托理财、长期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
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并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同时,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
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
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披露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披露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
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
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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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委托理财、长期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
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并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3 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有关
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财务性投资包括以下情形:(1)《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明确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2)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
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
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
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2 月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
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
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

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6 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题 15 规定:(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

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
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
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
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

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
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
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同时,《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中对于类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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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了说明,类金融业务包括: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
务的持牌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
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

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
入类金融计算口径。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

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

    2021 年 3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决议

日前六个月(即 2020 年 9 月 15 日)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已实施
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
在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

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3)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
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4)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
在委托贷款情形。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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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集团财务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情形。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
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
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8)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
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综上,根据上述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认定标准并经核查,自本
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财
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长期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
的情形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相关科目均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财务性投资金额占期末合
                           期末账面价值         财务性投资金额
序号         项 目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
                            (万元)              (万元)
                                                                       产的比例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2    其他应收款                 2,218.89                   -                        -
  3    其他流动资产               6,438.28                   -                        -
  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678.47                   -                        -
  5    长期股权投资                 419.10                   -                        -
  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80.62                   -                        -
          合计                   35,235.36                   -                        -


      (1)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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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3.31
保证金                                                                    2,675.17
往来款                                                                     491.73
备用金                                                                      68.36
账面余额                                                                  3,235.27
减:坏账准备                                                              1,016.37
账面价值                                                                  2,218.89
    注:往来款主要系应收公务车上牌代垫保险费。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系保证金、往来款,均不属于
财务性投资。

    (2)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类 别                               2021.3.31
               留抵增值税额                                               3,757.20
            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2,681.07
                     合计                                                 6,438.28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留抵增值税额和预缴的企

业所得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3.3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678.4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4,678.47
-KTM Industries AG

    公司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 系对 KTM Industries AG (现已更 名为 “PIERER

Mobility AG”)的股权投资。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
和信持有 PIERER Mobility AG 2.05%股权。PIERER Mobility AG 是欧洲领先的摩
托车生产商,主要生产竞赛摩托车、摩托车配件及高性能车辆配件,旗下共有三

大摩托车品牌 KTM、HUSQVARNA 和 GASGAS。公司投资入股 PIERER Mobility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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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有利于深化公司与 PIERER Mobility AG 的良好合作关系,以实现双方在技
术、市场等领域的优势互补及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深入拓展海外市场,打造全
球高端摩托品牌,有利于巩固公司在大排量摩托车国内市场的领军者地位,有利

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将助力公司成为世界一流
的动力运动装备公司,因此,公司对 PIERER Mobility AG 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
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1.3.31
         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                                      419.10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419.10 万元,系公司对

联营企业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鑫摩范”)的股权投资。杭州
誉鑫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经销商,其经营范围包括汽车及二手汽车、汽车配
件、摩托车、二手摩托车及配件的销售等。誉鑫摩范作为公司的销售渠道,在杭
州区域销售公司产品,主要销售的商品为两轮摩托车及其配件。经销商杭州誉鑫
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誉鑫摩范 60%股份,春风动力持有誉鑫摩范 40%股份,该参

股旨在试点与核心销售区域的核心经销商形成更加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公
司核心销售区域业务的发展,该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系围绕
产业链上下游以拓展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公司对誉鑫摩范的长期股权投
资不构成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为 1,480.62 万元,

均为预付设备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
性投资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并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的
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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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前述分析,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财务性投资总额为 0 万元,财
务性投资总额占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0%。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2,700.82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额
  1      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90,956.65         84,404.15
  2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36,486.43         36,486.43
  3      补充流动资金                                51,810.25         51,810.25
                        合计                        179,253.32        172,700.82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升

级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投入规模较大,资金需求较多。公司目前
账面货币资金均具有明确用途或使用安排,无长期闲置的货币资金。公司本次通
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项目投资资金,一方面可有效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经
营能力,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有利于

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综上,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本次募集资金全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
需要,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二、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
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
金和收益率的情况,披露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财务性投资的规定,了解财务性投资的认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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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访谈发行人相关高管及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
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
金融投资)的情形,了解公司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

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长期股权投资等
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取得发行人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

之间的账务明细,核查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

    4、取得发行人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持有的各类对外投资项目明细,逐项
了解对外投资项目的背景及目的,与被投资企业的合作关系等,逐项判断相关投

资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

    5、了解发行人是否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并通过互联网查
询公司是否存在对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事项;

    6、查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发行
人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
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情况;

    2、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长期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的
情形;

    3、综合考虑发行人财务性投资情况、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
情况,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4、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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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五、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存货余额较高,最近
一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4.58 亿元,存货余额为 9.66 亿元。请申请人:(1)说
明并披露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营业收入相

匹配,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周转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同行业
上市公司情况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2)
说明并披露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结合存货周转率、存货产品类
别、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定量补充说明并

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说明并披露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
营业收入相匹配,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周转率、坏账准备计提政
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
分性

    (一)说明并披露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
营业收入相匹配

    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各期末余额、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7,500.77      35,751.67       30,819.79      22,525.85
期后回款金额               36,297.96      28,865.61       29,115.49      22,399.40
回款比例                     76.42%           80.74%        94.47%         99.44%
   注: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指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的回款金额。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 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发行人 2020 年末和 2021 年 3 月末应收账款未回款部分主要系公务车销售对应的
应收账款,客户信誉良好,根据历史数据及客户经营情况,该部分应收账款不存
在重大坏账风险。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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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营业收入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与营业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7,500.77         35,751.67        30,819.79      22,525.85
营业收入               156,062.18       452,561.53        324,223.16     254,546.26
占营业收入比例               7.61%             7.90%          9.51%           8.85%
    注:2021 年 3 月 31 日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中营业收入按照年化收入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85%、9.51%、
7.90%和 7.61%,应收账款与公司业务规模、营业收入相匹配。

    3、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

下:

可比上市公司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北极星                 3.04%              3.74%           2.95%           3.40%
  雅马哈摩托               10.66%             9.92%           9.91%           9.82%
   隆鑫通用                22.07%         22.24%            20.59%          18.40%
   钱江摩托                10.34%         25.40%            28.14%          33.29%
  行业平均              11.53%            15.32%            15.40%          16.23%
  春风动力                 7.61%              7.90%          9.51%           8.85%
    注 1:2021 年 3 月 31 日数据因北极星、隆鑫通用、钱江摩托未披露应收账款余额数据,
使用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替代计算;
    注 2:2021 年 3 月 31 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中营业收入按照年化收入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合理区间内。

    (二)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周转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同
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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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专注于以发动机为核心的全地形车、摩托车以及后市场用品等研发、生
          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400cc 至 1000cc 排量段 CForce、UForce、ZForce
          四轮全地形车,250cc-500cc 中等排量、500cc 以上大排量摩托车等。

              公司产品通过国外和国内销售两个渠道进行,其中外销比例均达到 55%以
          上。公司拥有自营出口权,外销通过境外子公司的经销商或授权区域经销商销售,
          其中美国市场由子公司 CFP 根据国际业务部下达的销售计划、销售政策对美国
          经销商进行直接管理,美国以外的海外市场由国际业务部对区域经销商进行管
          理。国内市场则是主要通过国内经销商或直接向直销客户销售,国内销售根据不
          同产品类型(摩托车、全地形车、KTMR2R)由不同销售部门直接对经销商进行

          管理,公务车主要由公务车销售部向终端消费者直接销售完成。

              2、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内销经销商、内销直销客户、外销(除美国)经销商和
          美国经销商分别制定了不同的信用政策,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内外销                  客户类型                                   信用政策
                                     经销商                 现款现货
                          公务车直销客户(公安部警
            国内          用装备采购中心或地方公安          现款现货或交货后短期内支付
                                 局、交警等)
                                 公务车经销商               合同一般约定不超过 50 天

                                经销商(除美国)            TT\LC 模式,信用期 27-135 天
            国外                                            现款现货或金融服务商为经销商提供库存融资
                                   美国经销商
                                                            结算方式
              注:在美国零售市场,经销商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库存融资业务属于常见的市场行为。
          库存融资模式是经销商向制造商采购货物,以采购货物向第三方金融机构作抵押获取融资
          款,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直接向制造商支付货款,并在货物销售后向第三方金融机构还本付
          息的行为。

              3、账龄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账   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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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个月      40,692.16       85.67%   30,879.56        86.37%        24,752.81    80.31%      19,812.33       87.95%
7-12 个月      2,387.16        5.03%      225.63         0.63%         2,648.45        8.59%      176.27        0.78%
1至2年         3,914.58        8.24%     3,973.43       11.11%          993.19         3.22%    2,490.63       11.06%
2至3年              436.73     0.92%      600.04         1.68%         2,391.91        7.76%        6.22        0.03%
3 年以上             70.14     0.15%       73.00         0.20%           33.44         0.11%       40.41        0.18%
 合   计      47,500.77      100.00%   35,751.67      100.00%         30,819.79   100.00%      22,525.85      100.00%


               从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来看,发行人各期末 80%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龄在 6 个月
           以内,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较低。

               4、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

                                                                                                  单位:次
               项     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15.00                 13.60               12.16               13.65
               注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注 2:2021 年 1-3 月营业收入按照年化收入计算。

               5、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1)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1)2018 年及以前的坏账计提政策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
           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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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含 6 个月)                           -                           -
7-12 个月(含 12 个月)                         10                       10
1-2 年(含 2 年)                               30                       30
2-3 年(含 3 年)                               50                       50
3 年以上                                        100                      100

    ③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
了特殊减值的应收款应进行单项减值测试。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2019 年及以后的坏账计提政策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
损失进行估计。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
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
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
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

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
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

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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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
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

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
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6 个月               40,692.16       85.67%                   -      40,692.16
7-12 个月               2,387.16           5.03%          238.72        2,148.45
1 年以内小计           43,079.32       90.69%             238.72       42,840.61
1-2 年                  3,914.58           8.24%         1,174.38       2,740.21
2-3 年                     436.73          0.92%          218.36         218.36
3 年以上                    70.14          0.15%           70.14               -
合计                   47,500.77      100.00%            1,701.60      45,799.18
                                            2020.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6 个月               30,879.56       86.37%                   -      30,879.56
7-12 个月                  225.63          0.63%           22.56         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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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以内小计          31,105.20          87.00%                   22.56        31,082.64
1-2 年                  3,973.43             11.11%            1,192.03         2,781.40
2-3 年                     600.04            1.68%               300.02          300.02

3 年以上                    73.00            0.20%                73.00                 -
合计                  35,751.67         100.00%                1,587.61        34,164.06
                                               2019.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6 个月              24,752.81          80.31%                         -      24,752.81
7-12 个月               2,648.45             8.59%               264.84         2,383.60
1 年以内小计          27,401.25          88.91%                  264.84        27,136.41
1-2 年                     993.19            3.22%               297.96          695.23
2-3 年                  2,391.91             7.76%             1,195.96         1,195.96
3 年以上                    33.44            0.11%                33.44                 -
合计                  30,819.79         100.00%                1,792.20        29,027.60
                                               2018.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6 个月              19,812.33          87.95%                         -      19,812.33
7-12 个月                  176.27            0.78%                17.63          158.64

1 年以内小计          19,988.59          88.74%                   17.63        19,970.97
1-2 年                  2,490.63         11.06%                  747.19         1,743.44
2-3 年                       6.22            0.03%                 3.11             3.11
3 年以上                    40.41            0.18%                40.41                 -
合计                  22,525.85         100.00%                  808.33        21,717.52


       6、同行业可比情况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单位:次
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北极星                     31.57            30.41              33.39           29.11
 雅马哈摩托                   10.13             9.46              10.11           10.15
  隆鑫通用                     4.85             4.62               5.01             5.81
  钱江摩托                     8.11             3.64               3.62             3.23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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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平均                      13.67                 12.03              13.03            12.08
 春风动力                      15.00                 13.60              12.16            13.65
    注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注 2:其中 2021 年 3 月 31 日数据因北极星、隆鑫通用、钱江摩托未披露应收账款余额
数据,使用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替代计算;
    注 3:2021 年 1-3 月营业收入按照年化收入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公司均值水平较为接近,在合理区间
内。

    (2)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春风动力         钱江摩托             隆鑫通用         北极星       雅马哈摩托
 1-3 个月                  -           5.00%                    -
 4-6 个月                  -           5.00%             5.00%      按过往回款
 7-12 个月         10.00%              5.00%             5.00%      经验、账龄、

  1-2 年                                                            客户的信用
                   30.00%              20.00%           10.00%
                                                                    质量、当前和     未披露
  2-3 年           50.00%              40.00%           20.00%      预期经济状
  3-4 年          100.00%              80.00%           50.00%      况等计提坏
  4-5 年                                                              账准备
                  100.00%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注: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坏账准备/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由上表对比可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总体上与可比上市公司不

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是基于客户信用及回款情况、实际坏
账损失情况等作出的合理估计,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水平具有合理性且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说明并披露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结合存货周转率、存货
产品类别、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定量补充

说明并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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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存货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
    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方法如下: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
    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周转率、存货产品类别、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

           1、存货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商品     50,585.03   51.35      49,707.10   53.43      21,329.41   47.75      17,922.69   49.02
  原材料      24,384.11   24.75      23,538.84   25.30      12,547.10   28.09      16,371.50   44.78
 发出商品      6,870.81       6.97    5,145.30       5.53    2,342.84       5.24     138.05        0.38
委托加工物
               5,398.91       5.48    4,244.18       4.56    1,991.54       4.46    1,205.83       3.30
    资
自制半成品     3,740.65       3.80    3,993.64       4.29    1,892.85       4.24     155.39        0.43
  在产品       4,285.61       4.35    3,233.48       3.48    1,113.29       2.49     671.12        1.84
 在途物资      3,087.76       3.13    2,933.85       3.15    3,365.62       7.53           -          -
 周转材料       166.17        0.17     239.85        0.26      89.22        0.20      96.77        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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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98,519.05      100.00    93,036.24    100.00        44,671.86     100.00     36,561.3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构成主要为库存商品和原材料。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次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    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成本                     120,893.96          319,875.25                219,686.82           176,805.90
   存货余额                      98,519.05           93,036.24                 44,671.86               36,561.36
   存货周转率                          5.05                 4.65                    5.41                    5.40
        注 1: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注 2:2021 年 1-3 月营业成本按照年化营业成本计算。

           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5.40 次、5.41 次、4.65 次及 5.05 次。2020 年
   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当年国际物流受疫情影响,海运货柜紧张,公

   司产成品出库时间变长。

           3、库龄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3 个月以内       83,309.42     84.56    84,322.31      90.63       37,907.51        84.86     28,510.26      77.98
3 个月-6 个
                  8,991.37      9.13     3,719.36          4.00     1,762.39         3.95      3,037.37        8.31
月
6 个月-1 年       3,172.81      3.22     2,062.14          2.22     3,298.25         7.38      2,956.57        8.09
1 年-2 年         2,341.82      2.38     2,124.85          2.28       929.36         2.08      1,498.55        4.10
2 年-3 年          346.69       0.35       405.67          0.44       345.18         0.77        241.25        0.66
3 年以上           356.94       0.36       401.91          0.43       429.17         0.96        317.35        0.87
   合计          98,519.05    100.00    93,036.24     100.00       44,671.86       100.00     36,561.36     100.00




                                                     32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主要为 3 个月以内。公司主要根据订单进行采购、
生产和销售,因此,存货库龄在 3 个月以内占比较高,符合公司的经营模式,存
货库龄结构比较合理。

    4、期后销售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期后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点            存货余额        截至 2021 年 5 月末期后销售金额 存货期后销售比例
 2021.3.31             98,519.05                        87,831.92            89.15%
2020.12.31             93,036.24                        84,528.05            90.85%
2019.12.31             44,671.86                        43,027.27            96.32%
2018.12.31             36,561.36                        35,863.82            98.09%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模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期后销售情

况较好,整体不存在滞销情况。

    5、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50,585.03                  80.69       50,504.34
          原材料                    24,384.11            1,467.54          22,916.57
       发出商品                      6,870.81                      -        6,870.81
    委托加工物资                     5,398.91                      -        5,398.91
     自制半成品                      3,740.65                  35.41        3,705.24
          在产品                     4,285.61             316.00            3,969.61
       在途物资                      3,087.76                      -        3,087.76
       周转材料                       166.17                       -         166.17
          合计                      98,519.05            1,899.64          96,619.41
      计提比例                                                               1.93%

                                                  2020.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33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库存商品                 49,707.10             351.33           49,355.77
       原材料                  23,538.84           1,209.44           22,329.40
      发出商品                  5,145.30                  -            5,145.30
    委托加工物资                4,244.18              35.41            4,208.77
     自制半成品                 3,993.64             147.67            3,845.97
       在产品                   3,233.48                  -            3,233.48
      在途物资                  2,933.85                  -            2,933.85
      周转材料                   239.85               19.62             220.23
        合计                   93,036.24           1,763.47           91,272.77
      计提比例                                                          1.90%

                                             2019.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21,329.41             420.64           20,908.77
       原材料                  12,547.10           1,238.13           11,308.97
      发出商品                  2,342.84                  -            2,342.84
    委托加工物资                1,991.54              147.4            1,844.14
     自制半成品                 1,892.85                  -            1,892.85
       在产品                   1,113.29                  -            1,113.29
      在途物资                  3,365.62                  -            3,365.62
      周转材料                    89.22                   -              89.22
        合计                   44,671.86           1,806.17           42,865.69
      计提比例                                                          4.04%
                                             2018.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17,922.69             514.86           17,407.83
       原材料                  16,371.50             941.05           15,430.45
      发出商品                   138.05                   -             138.05
    委托加工物资                1,205.83              23.32            1,182.51
     自制半成品                  155.39                   -             155.39
       在产品                    671.12                   -             671.12
      在途物资                         -                  -                   -
      周转材料                    96.77                   -              96.77
        合计                   36,561.36           1,479.23           35,082.12



                                      3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计提比例                                                                          4.0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存货均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后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

货计提跌价准备,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充分,计提方法合理。

    (三)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1、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单位:次
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北极星                   4.67                4.39                    4.68                 4.95
  雅马哈摩托                 3.86                3.29                    3.56                 3.83
   隆鑫通用                 10.11                8.80                    9.90                12.48
   钱江摩托                  2.96                2.68                    2.68                 2.43
  行业平均                   5.40                4.79                    5.21                 5.92
  春风动力                   5.05                4.65                    5.41                 5.40
    注 1: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注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注 3:雅马哈摩托因未披露存货余额数据,使用存货账面价值替代计算;
    注 4:可比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数据因未披露存货余额数据,使用存货账面价值替代
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5.40 次、5.41 次、4.65 次及 5.05 次,与
行业平均水平接近但低于隆鑫通用,主要系公司产品定制性强,生产与销售过程
不同于普通通勤类的小排量摩托车。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北极星                        5.44%                        4.81%                   4.75%
    雅马哈摩托                                          未披露
     隆鑫通用                       1.54%                        1.28%                   0.81%
     钱江摩托                       7.81%                        7.09%                   5.79%
     春风动力                       1.90%                        4.04%                  4.05%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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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存货跌价准备/存货余额;
   注 2:2021 年 3 月 31 日,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均未披露存货跌价准备数据。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可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隆鑫通用,低
于钱江摩托、北极星。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分布、期后销售及周转情况整体较好,公司存
货情况与公司经营模式相匹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处
于合理区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针对应收账款余额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主要履行了
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各期财务报告,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

款明细表,结合主营业务的业务模式及经营特点,分析发行人应收账款形成的原
因及其合理性;

    (2)检查销售合同有关信用政策的条款是否与公司实际执行的一致,确定

报告期内信用政策是否存在重大变动,分析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

    (3)分析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的配比性,比较报告期是否存在异常变
动;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核查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存在异常;

    (4)检查主要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关注大额应收账款是否按期收回,是
否存在与客户因收款情况导致的纠纷或诉讼等;

    (5)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复核坏
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贯地运用,并且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和计提比例进行比较分析。

    2、针对存货水平的合理性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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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存货期末余额的变动进行分析,判断存货期末余额的变动是否与公
司业务变动的趋势相符;

    (2)取得了公司各期末存货明细表,对 2020 年末存货实施监盘,观察存货
是否存在滞销情况,是否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

    (3)了解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结合公司存货减值计算表,复
核存货减值计算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减值计算是否准确;

    (4)查阅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存货跌

价准备的计提政策及其计提比例情况,分析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和计提
比例的合理性、充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与发行人业务规模、营业收入相匹配且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6 个月以内,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要求,坏账准备计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坏
账准备计提充分;

    2、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符合公司的业务模
式,发行人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与同行业上市
公司比较不存在异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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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六、根据申请文件,最近一期末申请人货币资金金额为 18.78 亿元。
报告期内,申请人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为 92.28%,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将 51,810.25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请申请人:(1)说明货币资金使用是否受到限制,与控股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资金归集,占用等情形,资产结构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具有可比性;
(2)结合货币资金、资产负债情况、高比例分红以及自有经营资金需求情况,
说明申请人的分红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分
红行为是否与公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本次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说明货币资金使用是否受到限制,与控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资金归集,
占用等情形,资产结构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具有可比性

    (一)货币资金使用是否受到限制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87,831.90 万元,其中因作为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融资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而对使用有限制
的货币资金总额为 61,039.74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58,353.50
融资保证金                                                           1,992.58
保函保证金                                                            642.66
信用证保证金                                                           51.00
                     合计                                           61,039.74

    此外,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使用受限的情形。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资金归集,占用等情形

    针对货币资金,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货币资金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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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等方面规范运作。公司银行账户均由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开立,保证货币资
金的独立存放和使用,不存在与控股股东通过银行进行资金共管、资金归集或余
额管理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形。

    此外,公司与控股股东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赖国贵先生就是
否存在资金归集、占用等情形已出具如下声明:

法人/自然人姓名   关联关系                              声明内容
                                2018 年至本声明出具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                  对本公司及子公司账户资金进行向上归集的情形;不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                    存在通过银行进行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或余额管
                                理的情形;亦不存在本公司及子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2018 年至本声明出具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独立开立
                                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春风动力”)及其子公司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不
春风控股集团有
                   控股股东     存在与春风动力及其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协
    限公司
                                议对其账户资金进行向上归集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资
                                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或余额管理的情形;亦不存在
                                占用春风动力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形。
                                2018 年至本声明出具之日,本人、本人近亲属及其控
                                股的其他企业独立开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浙江春风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春风动力”)及其子公司共
                                用银行账户的情形,不存在与春风动力及其子公司开
    赖国贵        实际控制人
                                户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对其账户资金进行向上归集
                                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或余额
                                管理的情形;亦不存在占用春风动力及其子公司资金
                                的情形。

    (三)资产结构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具有可比性

    1、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北极星                   9.58%           13.70%             3.55%          3.91%
     雅马哈摩托                15.39%           16.60%             8.13%          9.73%
      隆鑫通用                 18.26%           19.15%             16.79%        17.07%
      钱江摩托                 28.62%           24.77%             26.02%         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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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风动力                41.62%         29.96%       28.65%         28.21%

    公司货币资金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现款现货及

经销商库存融资结算模式的销售占比相对较高,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现金回款
速度较快;另一方面,公司采购原材料时,供应商给予公司一定信用期,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与供应商相关的经营性负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88,833.63 万元、122,328.56 万元、230,621.63 万元以及 253,909.15 万元,占总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42.66%、48.21%、54.89%和 56.26%,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占总
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

    2021 年 3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上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
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2、资产负债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对比如下:

      可比公司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北极星                  76.10%        75.02%        74.68%        78.82%
     雅马哈摩托                55.09%        54.34%        50.95%        51.03%
      隆鑫通用                 41.16%        42.30%        42.66%        41.12%
      钱江摩托                 39.28%        41.95%        43.27%        42.37%
      春风动力                64.14%         63.91%       57.75%         51.82%

    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隆鑫通用、钱江摩托、雅马哈摩托,

主要原因系近年来公司所处全地形车及消费型中大排量摩托车行业下游需求旺
盛,公司积极把握发展机遇,除自有资金滚存外,公司通过增加对供应商的经营
性负债解决部分发展所需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金额较大。

    二、结合货币资金、资产负债情况、高比例分红以及自有经营资金需求情
况,说明申请人的分红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决策程序是否合规,
分红行为是否与公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本次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一)公司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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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基于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与全体股东投资回
报的需求,同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年度
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相关事项”等相
关规定,发行人向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投资者实施现金分红,以共享公司发
展成果。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分红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含税)
                                              润                  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 年度         10,951.21                      36,489.90                  30.01%
2019 年度[注]         5,235.13                     18,105.66                  28.91%
  2018 年度           4,307.04                     12,025.01                  35.8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20,493.38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22,206.8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92.28%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交所《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
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 年公司以现金
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 70,658,452.50 元,因此,如考虑股份回购,2019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亦
超过 30%,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

    (二)申请人的分红行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决策程序合规,分红
行为与公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

    1、分红行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注重实现股东的合理投资
回报,秉承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发展的原则,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当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为正数,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现金
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
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公司

一般进行年度分红,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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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金额分别为 12,025.01
万元、18,105.66 万元和 36,489.90 万元,各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分别为 24,659.23
万元、36,410.74 万元和 64,054.60 万元,公司连续实现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分别
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5.82%、28.91%、30.01%,均高于 10%,
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及分红比例的规定。

    2、分红行为的决策程序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出并进行决策,
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同时,独立董事及监事会

就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分红履行的决策程
序具体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21 年 4 月 12 日,第 2020 年 4 月 20 日,第 2019 年 4 月 9 日,第
董事会审议程序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审议通过       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意见         同意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利润分配的预案
                   2021 年 5 月 7 日,2020 2020 年 5 月 19 日,   2019 年 5 月 8 日,2018
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审议通过            通过

    3、分红行为与公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

    (1)分红行为与公司的盈利水平相匹配

    最近三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12,025.01 万
元、18,105.66 万元和 36,489.90 万元,公司的盈利能力处于较快增长的状态,现

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分别 为 35.82%、
28.91%和 30.01%,公司现金分红规模与盈利水平相匹配。

    (2)分红行为与公司现金流状况相匹配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1,256.99 万元、
42,356.33 万元和 77,385.53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良好,现金分红占当年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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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比例分别为 20.26%、12.36%和 14.15%,分红行为与公司
的现金流状况相匹配。

    (3)分红行为与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

    公司现金分红是综合考虑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

求状况后,在兼顾公司长短期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后
作出的。2019 年及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同比增速分别为 27.37%和 39.58%,
保持快速增长。公司在发展业务的同时努力提升股东回报,公司分红行为未对公
司经营活动的开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结合货币资金、资产负债情况、高比例分红以及自有经营资金需求
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1、货币资金情况

    2021 年 3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货币资金                                                                 187,831.90
其中:保证金等其他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                                      61,039.74
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                                                     126,792.16

    2、资产负债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北极星                 76.10%            75.02%         74.68%          78.82%
  雅马哈摩托               55.09%            54.34%         50.95%          51.03%
   隆鑫通用                 41.16%            42.30%         42.66%          41.12%

   钱江摩托                 39.28%            41.95%         43.27%          42.37%

   春风动力                64.14%            63.91%         57.75%          51.8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1.82%、57.75%、63.91%和 64.14%。
公司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报告期各期末,两者合计金额

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均超过 80%。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采购量不断扩大,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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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不断提高,资产负债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隆鑫通用、钱江摩托、雅马哈摩托,
主要原因系公司通过增加对供应商的经营性负债满足部分采购所需资金,报告期
期末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金额较大。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发行人可提高直接融资比例,补充流动资金,
从而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负债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3、高比例分红情况

    基于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与全体股东投资回报的需求,
同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向包括
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投资者实施现金分红,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分红具体情况

详见本回复报告“问题六”之“二(一)公司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4、自有经营资金需求情况

    2021 年 3 月末,扣除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使用受到限制的
货币资金后,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126,792.16 万元,将主要用于以
下用途:

    (1)偿还供应商货款

    2021 年 3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应付账款                                              110,189.15
            应付票据                                             143,720.00
              合计                                               253,909.15


    公司采购原材料时,供应商给予公司一定信用期,2021 年 3 月末,公司应
付票据与应付账款合计金额为 253,909.15 万元。公司需在信用期内偿付相关的应
付账款或应付票据,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公司需预留足够的可自由支配货币资

金用于偿还供应商货款。

    (2)预留分红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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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上市后,公司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
积极回报投资者。《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已分别由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 10,951.21 万元,公司需预留资
金用于现金分红。

    (3)研发投入

    近年来,以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为代表的“汽车新四化”浪潮
席卷全球,受此影响,全地形车和摩托车行业也正在发生着深刻变革。行业内各
类新技术不断涌现,以电动化、智能化为主要方向的技术快速发展,行业内外也

加快合作及资源整合,抢占发展的先机。紧跟技术发展趋势并始终保持技术先进
性,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为了
顺应行业持续向上的发展趋势,公司不断加大技术研发,加快产品创新。近三年,
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6,262.64 万元、18,270.68 万元和 23,636.33 万元,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39%、5.64%及 5.22%,平均研发费用率为 5.75%。假设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春风动力营业收入仍以 2018-2020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 33.34%
的速度增长,研发费用率保持 2020 年研发费用率 5.22%不变,则未来三年的研
发投入需求为 129,573.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合计
  研发投入            31,516.31      42,023.37       56,033.32       129,573.00

    (4)市场开拓

    公司坚持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并重的销售策略,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和品

牌建设步伐。国际市场方面,公司逐渐推广并强化 CFMOTO 自主品牌销售,截
至 2020 年末,公司在全球已有累计 100 余家进口商、3,000 余家零售网点;在国
内市场,公司一方面积极通过新媒体平台推广公司品牌及产品,另一方面持续强
化 CFMOTO 与 KTMR2R 的双品牌经营,加强经销商网络建设,目前公司国内
经销商已突破 500 家,同时公司积极推进省会城市 3.0 旗舰店建设,截至 2020

年末累计建店 258 家,增强了车友的客户体验并展现了公司的高端品牌形象。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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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内外销并重原则,紧紧围绕产品、渠道、品牌和服务四大抓手,
持续加大市场推广力度,优化完善营销布局。近三年,公司剔除运输费及关税后
的销售费用分别为 23,337.49 万元、31,933.18 万元及 39,228.44 万元,占营业收

入的比重分别为 9.17%、9.85%以及 8.67%,平均费用率为 9.23%。假设 2021 年、
2022 年、2023 年春风动力营业收入仍以 2018-2020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 33.34%增
长,销售费用率(不含运输费及关税)保持 2020 年销售费用率 8.67%不变,则
未来三年的销售费用(不含运输费及关税)需求为 215,048.11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合计
  销售费用            52,306.60      69,744.82       92,996.68       215,048.11


    综上,公司现有货币资金将主要用于满足偿还供应商货款、预留分红资金、
研发投入、市场开拓等资金需求,公司货币资金已有规划用途。

    5、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1)建设类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一部分将应用于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研
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两个建设类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能够促进新技术和产

品的研发投产、弥补现有产能不足,进而有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具体详见本回复报告“问题九”之“二(三)本次
募投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①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

    近年来,公司所处全地形车及消费型中大排量摩托车行业下游需求旺盛,公
司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持续加大对全地形车和中大排量摩托车的研发投入,
不断开发新车型、掌握新技术,实现了整体规模和经营业绩的较快增长。随着公
司未来经营规模的扩张、销售网络的完善及研发项目的增加,公司对于流动资金

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如上所述,假设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春风动力营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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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仍以 2018-2020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 33.34%的速度增长,研发费用率保持 2020
年研发费用率 5.22%不变、销售费用率(不含运输费及关税)保持 8.67%不变,
则未来三年的研发投入需求预计为 129,573.00 万元,未来三年的销售费用(不含

运输费及关税)需求预计为 215,048.11 万元。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
51,810.25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市场开拓力
度加大、新品研发持续投入等所带来的新增流动资金需求,有效缓解公司资金需
求压力,从而集中更多的资源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保障。

    ②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北极星                 76.10%            75.02%         74.68%         78.82%
  雅马哈摩托               55.09%            54.34%         50.95%         51.03%
   隆鑫通用                 41.16%            42.30%         42.66%         41.12%

   钱江摩托                 39.28%            41.95%         43.27%         42.37%

   春风动力                64.14%            63.91%         57.75%         51.82%


    近年来公司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2020 年末和 2021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1.82%、57.75%、63.91%和 64.14%,公司资

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隆鑫通用、钱江摩托和雅马哈摩托,主要原因
系公司通过增加对供应商的经营性负债满足部分采购所需资金,报告期期末应付
账款和应付票据金额较大,2021 年 3 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合计金额
为 253,909.15 万元。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将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有助于降低公司资产

负债率,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从而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总体竞
争力。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

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发展战略
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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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相关内控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文件,了解发行人货
币资金计划、管理、监督的制度要求;访谈发行人财务部门负责人,了解货币资

金相关业务流程,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测试;

    2、获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企业信用报告》,
核对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资金共管、资金归集、资金占用的情形;

    3、获取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不存在资金共管、资金归集
等情形的声明;

    4、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对
比分析资产结构;

    5、查阅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最近三年的年度报告及 2021 年第
一季度报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6、查阅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文件,了解发行人是否履行

了相应审议程序;

    7、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8、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分红确定的具体依据及原因,分析公
司分红行为与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的匹配性;

    9、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业务规模发展、研发投入、市场开拓
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并对公司未来三年的相关资金需求进行分析;

    10、查阅发行人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分析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
性。

    (二)核查意见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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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因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融资保证金、
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而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总额为 61,039.74 万元,
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货币资金受限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资金归集,
占用等情形。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具有可比
性。

    2、公司分红行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决策程序合规。公司分红行为
与公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问题七、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申请人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主要产
品毛利率大幅波动,通过国外和国内两个渠道进行销售,且外销比例均超过
55%以上,且产品主要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请申请人:(1)说明报告期内营
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主要影响因素,业绩增长趋势是否与行业变动趋势一
致;(2)报告期各期申请人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

主要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内主要经销商是否发生较
大变动;(3)结合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量化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
主要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
异,相关资产是否存在较大减值风险,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报告期内综合
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合理性及应对措施,是否会对申请人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持续影响,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主要影响因素,业绩增长趋

势是否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

    (一)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主要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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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54,546.26 万元、324,223.16 万元、
       452,561.53 万元及 156,012.68 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40.03%、27.37%、39.58%
       及 150.64%,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营业收入总体构成

                                                                                                   单位:万元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   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152,178.11      150.78%      442,856.53          39.40%      317,686.25      27.35%      249,454.13
其他业务收入         3,884.07     145.10%          9,705.00        48.46%          6,536.91    28.37%           5,092.13
  合   计         156,062.18      150.64%      452,561.53         39.58%       324,223.16     27.37%       254,546.26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两轮车、全地形车、发动机及配件销售收入,其
       他业务收入主要为运费收入、材料废品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
       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7%以上,主营业务突出,收入来源稳定。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    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两轮车       44,117.00     107.81%     186,139.46            61.71%   115,103.70         45.71%         78,995.61
 全地形车      98,557.77     179.99%     224,816.75            23.00%   182,776.99         18.80%        153,858.97
  发动机         826.19         79.71%      5,287.11           93.48%       2,732.63       45.34%          1,880.11
   配件         8,677.15     128.86%       26,613.20           55.88%      17,072.93       15.99%         14,719.44
 合    计   152,178.11      150.78%      442,856.53            39.40%   317,686.25         27.35%        249,454.13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主要为两轮车、全地形车,两轮车和全地形车销售收

       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 92%以上。两轮车主要包括 250cc-500cc 中等排量、
       500cc 以上大排量摩托车等产品;全地形车主要包括 400cc-1000cc 排量段 CForce、
       UForce、ZForce 四轮全地形车等产品。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一季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增
       长 68,232.12 万元、125,170.28 万元和 91,496.29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 27.35%、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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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0%和 150.78%。公司销售规模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1)公司生产的产品整
体以中高端、运动、竞技、休闲为定位,伴随着全球经济逐步复苏及居民收入水
平的提高,全球居民消费水平持续升级,公司主营产品的市场需求日益增长;(2)

为了顺应行业持续向上的发展趋势,公司不断加大技术研发,加快产品创新,最
近三年一期完成多款车型的研发及量产上市,凭借酷炫的外观及优异的性能,公
司产品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报告期内公司新推出的 CF250-6、CF700-2 等
多款车型持续热销,推动了公司销售规模快速增长;(3)报告期内公司在注重研
发的同时,也不断加强对销售网络的拓展,全球经销商数量从 1,900 余家上升至

3,000 余家;此外,公司也积极通过体育赛事赞助冠名、电影拍摄支持、参加国
际越野拉力赛以及展会、网络宣传、报刊杂志等渠道进行品牌推广,品牌效应进
一步增强;(4)2020 年初新冠疫情爆发,更多消费者选择个性化交通工具出行,
以户外休闲运动替代室内娱乐方式,公司全地形车、两轮车作为个性化交通工具
以及休闲娱乐产品,迎合了该趋势,其需求也随着消费者需求的转变而有所增长。

    (二)业绩增长趋势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

    1、全地形车

    全地形车作为以休闲娱乐及日常实用为主要目的的动力运动装备,其发展主
要依赖于消费者休闲时间的增多和户外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升级带来的机遇,因
此,北美、欧洲等发达经济体长期以来一直是全地形车的主要消费市场。2008

年经济危机后,伴随着全球经济的持续复苏,近十年来全球全地形车销量整体呈
上升趋势,根据北极星年报,全球全地形车销量从 2011 年的 67.1 万辆增长至 2020
年的 115.50 万辆。根据 Allied Market 的预测,全球全地形车市场将持续增长,
并有望在 2025 年达到 141 亿美元的规模。

    我国全地形车行业长期以来出口导向型特征明显,出口销量占比超过 90%。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受益于国外持续稳定增长的市场需求,近年来我国
全地形车出口量持续上升,从 2013 年的 13.36 万辆增长至 2020 年的 26.99 万辆。

    公司全地形车系列产品目前以出口为主,公司坚持以自主品牌“CFMOTO”
销售,凭借突出的品质及性价比优势,已获得国外市场消费者广泛认可,在全球
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全地形车销售金额分别为 153,85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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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182,776.99 万元、224,816.75 万元和 98,557.77 万元,增长趋势与行业变动
           趋势一致。

               2、摩托车

               随着全球居民消费升级,摩托车作为娱乐工具的功能不断强化,以娱乐功能
           为主的中大排量摩托车深受广大车友的喜爱。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国内
           250cc 以上排量(不含)摩托车销量已从 2011 年的 7,210 台增至 2020 年的 20.08

           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44.73%,增长趋势明显。

               公司专注消费型、玩乐类产品定位,全力打造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产品线,
           积极优化销售网络,公司中、大排量消费型摩托车逐渐获得了消费者的认可,报
           告期内,公司两轮车销售金额分别为 78,995.61 万元、115,103.70 万元、186,139.46

           万元和 44,117.00 万元,增长趋势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

               二、报告期各期申请人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
           主要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内主要经销商是否发生较
           大变动

               (一)报告期各期申请人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经销模式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一季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经销模式    149,392.98    98.17%   421,379.59      95.15%     294,086.59      92.57%   233,493.01    93.60%
直销模式      2,785.13     1.83%      21,476.94       4.85%    23,599.66       7.43%    15,961.12       6.40%
 合计       152,178.11   100.00%   442,856.53     100.00%     317,686.25   100.00%     249,454.1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

               (二)主要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模式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与公司竞争关系                            销售模式
            北极星       全地形车、摩托车     公司产品主要通过在北美约 2,300 家独立经销商,在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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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以外 120 多个国家约 1,400 家独立国际经销商以及约
                                      90 家独立分销商组成的网络进行销售。
                                      公司摩托车产品销售国内主要采取直接对终端经销商
隆鑫通用           摩托车             销售和区域代理商销售,国外通过进口国区域代理商进
                                      行销售。
钱江摩托           摩托车             公司主要产品摩托车的销售方式为买断式经销。
   注:销售模式来源于上市公司年报。

    综上,公司主要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符合行业惯例。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销商是否发生较大变动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经销商销售收入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
  年份      序号               经销商名称                销售收入
                                                                             比重
             1     加拿大 CMI                                 7,058.24              4.64%
             2     奥地利 KI                                  6,433.98              4.23%

2021 年一    3     俄罗斯 AWM                                 6,405.94              4.21%
  季度       4     瑞典 SS                                    6,212.36              4.08%
             5     法国 GD                                    5,155.67              3.39%
                               合计                          31,266.17          20.55%
             1     奥地利 KI                                 23,383.82              5.28%
             2     法国 GD                                   16,138.50              3.64%

             3     俄罗斯 AWM                                11,342.80              2.56%
2020 年度
             4     澳大利亚 MJ                               11,251.70              2.54%
             5     加拿大 CMI                                10,738.84              2.42%
                               合计                          72,855.65          16.45%
             1     瑞典 SS                                   20,937.45              6.59%
             2     奥地利 KI                                 17,890.73              5.63%
             3     法国 GD                                   13,333.32              4.20%
2019 年度
             4     加拿大 CMI                                10,544.52              3.32%
             5     俄罗斯 AWM                                 9,758.80              3.07%
                               合计                          72,464.81          22.81%
             1     瑞典 SS                                   15,862.97              6.36%
 2018 年     2     俄罗斯 AWM                                12,583.75              5.04%
             3     奥地利 KI                                 12,192.50              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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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法国 GD                            9,975.03          4.00%
            5    加拿大 CMI                         9,799.03          3.93%
                           合计                    60,413.29         24.22%


    2020 年较 2019 年新增的前五大经销商为澳大利亚 MJ,公司 2018 年和 2019
年分别对其实现销售收入 6,113.78 万元和 4,946.55 万元,该经销商与公司合作关

系稳定。2021 年一季度较 2020 年新增的前五大经销商为瑞典 SS,公司 2018 年、
2019 年及 2020 年分别对其实现销售收入 15,862.97 万元、20,937.45 万元和
10,731.35 万元,公司与瑞典 SS 合作关系稳定。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销商较为稳定,未发生较大变动。

    三、结合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量化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主要
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相关资产是否存在较大减值风险,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报告期内综合毛利
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合理性及应对措施,是否会对申请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持
续影响,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

    (1)新冠疫情对公司的影响

    1)新冠疫情对公司的直接影响

    ①2020 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我国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国内疫情迅速
得到了有效控制,防疫效果较好,各行业复工复产有序进行,保障了原材料供应
及人员的稳定性;此外,公司认真落实防疫工作,在疫情得到初步控制后积极组
织复工复产,生产经营情况较快恢复到了正常水平。

    ②在新冠疫情之下,更多消费者选择个性化交通工具出行,以户外休闲运动
替代室内娱乐方式,公司全地形车、两轮车作为个性化交通工具以及休闲娱乐产
品,迎合了该趋势,其需求也随着消费者需求的转变而有所增长。

    2)新冠疫情对公司的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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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新冠疫情对公司运输成本的影响

    由于国际新冠疫情不断反复,国际港口工人供给不足且防疫查验力度趋严,
港口吞吐能力下降,集装箱周转速度变慢,在中国疫情防控有效及各国推出经济
刺激计划的背景下,中国出口需求不减反增,集装箱供给速度难以满足强劲的出
口需求,因而集装箱运价大幅上升,2021 年一季度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
(CCFI)同比增长 113.3%,环比增长 53.8%。公司产品外销比重较高,集装箱
运价的上升使得公司的 2021 年一季度运输费用大幅上升,因而公司 2021 年一季
度毛利率有所下降,但随着全球新冠疫情逐渐得到有效控制,疫情对国际运输行
业的影响将逐渐减退,集运价格也有望逐渐下降至合理水平,公司毛利率受此因

素影响程度也将逐渐减小。

    ②新冠疫情对公司外销产品人民币价格的影响

    由于各国的防疫政策不尽相同,新冠疫情对各国经济的影响程度也有所不
同。中国等国家凭借有效的防疫政策,迅速使国内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且未出现
大规模反复,经济得以迅速恢复;而部分国家由于防疫政策不力,经济恢复速度
缓慢。在中国防疫有效的背景下,中国企业迅速恢复生产以满足全球客户的消费
需求,出口额逆势增长,占全球贸易的比重不断上升,贸易顺差也呈上升趋势,
人民币也因此逐渐走强;另外,美国政府为刺激经济连续推行超大规模财政刺激
政策,维持宽松货币政策和购债计划,使得美元指数逐渐走弱,美元兑人民币汇
率持续下滑。公司外销产品主要采用美元计价,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下滑导致公

司外销产品人民币价格下降,从而对公司的外销收入及毛利率产生了一定不利影
响。但随着新冠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及全球新冠疫苗接种人群的逐步扩大,疫情影
响有望逐渐减退,美国等主要经济体经济有望逐步复苏,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未来
将继续主要取决于市场供求和国际金融市场变化从而呈现双向波动态势,此外,
2021 年 5 月 31 日,中国人民银行上调了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以稳定汇率,
因此,预期未来汇率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将逐渐减小。

    ③新冠疫情对公司原材料价格的影响

    2020 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一方面全球交通航运持续受到干扰,大宗商品
运输能力有所下降,同时,新冠疫情对部分大宗商品的主要产地造成了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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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大宗商品供给短期内受到冲击,而另一方面中国等疫情防控有效国家的需
       求快速恢复,大宗商品供不应求,导致价格上升;另外,全球大宗商品多以美元
       定价,在美国政府持续保持无限量化宽松政策的情况下,流动性的过度充裕传导
       至大宗商品,推高了大宗商品价格;最后,宽松的货币政策、全球经济预期向好

       等因素推升了全球期货交易的活跃度,金融市场炒作投机加剧,对大宗商品价格
       上涨具有一定的放大效应。2021 年以来受钢材、铝材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
       公司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有所上涨,对公司产品成本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随着
       新冠疫情影响的逐渐消退及各国经济的稳步恢复,未来大宗商品价格未来有望恢
       复正常,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也将逐渐消除。

             (2)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的影响

             2018 年中美贸易摩擦爆发以来,美国政府制定了加征关税等贸易保护措施。
       公司出口美国的 ATV 产品曾被列入加征关税的清单,事后公司积极应对并主动
       发起关税排除申请,2019 年 9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 CFP 提交的排除 ATV 产品加征
       关税申请获得批准,排除有效期自 2018 年 7 月 6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20 日。该

       批复有效期到期后,公司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延长排除有效期,成功将排除有效
       期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因此公司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经营业绩受
       中美贸易摩擦因素影响较小。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 CFP 加征关税排
       除有效期已届满,公司出口美国的 ATV 产品自 2021 年 1 月 1 日重新开始加征关
       税,目前,公司正在向美国相关部门申请,排除公司 ATV 产品在 2021 年度及以
       后期间的额外关税,但在申请获得最终批准前,加征的额外关税会增加公司经营
       成本,进而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一定下滑。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

             (1)综合毛利率及其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产品毛利率及毛利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毛利                        毛利                       毛利                      毛利
项目   毛利      收入             毛利     收入               毛利     收入             毛利      收入
                          率贡                        率贡                       率贡                      率贡
        率       占比              率      占比                率      占比              率       占比
                            献                          献                         献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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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毛利                             毛利                                毛利                              毛利
   项目         毛利         收入                 毛利        收入                    毛利        收入                 毛利         收入
                                        率贡                             率贡                                率贡                              率贡
                 率          占比                  率         占比                      率        占比                    率        占比
                                         献                                 献                                献                               献
  两轮车        17.58        28.27       4.97      23.33      41.13          9.59       28.72     35.50      10.20        27.02        31.03    8.38
 全地形车       24.74        63.15      15.63      35.12      49.68         17.45       36.28     56.37      20.45        34.14        60.44   20.63
  发动机        29.38         0.53       0.16      29.18       1.17          0.34       26.87      0.84       0.23        42.50         0.74    0.31
   配件         34.67         5.56       1.93      36.35       5.88          2.14       37.30      5.27       1.96        25.55         5.78    1.48
 其他业务        -5.79        2.49      -0.14      -9.29       2.14         -0.20     -29.47       2.02      -0.59     -13.44           2.00   -0.27
综合毛利率                   22.53                            29.32                               32.24                             30.54
                      注:毛利率贡献=该类产品毛利率*收入贡献(该类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30.54%、32.24%、29.32%和 22.53%,近三年

               综合毛利率基本稳定,最近一期综合毛利率受到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下降、大
               宗商品价格上涨导致公司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外销运价大幅上升及销往美国的
               ATV 产品被加征关税等因素影响,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

                      (2)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两轮车、全地形车,各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两轮车                17.58         -5.75       23.33             -5.40        28.72        1.70             27.02
                 全地形车               24.74       -10.38        35.12             -1.16        36.28        2.14             34.14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一季度公司两轮车产品毛利率分别较上年上升

               1.70 个百分点、下降 5.40 个百分点及下降 5.75 个百分点;公司全地形车产品毛
               利率分别较上年上升 2.14 个百分点、下降 1.16 个百分点及下降 10.38 个百分点。

                      1)两轮车毛利率变动分析

                                                                                                                    单位:元/台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两轮车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单位售价           18,199.33        -3,202.65     21,401.98          -1,813.30       23,215.28         2,171.67       21,043.61
          单位销售成本         15,000.25        -1,409.67     16,409.92             -137.74      16,547.66         1,189.68       15,357.97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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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两轮车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毛利率          17.58%      -5.75%   23.33%        -5.40%     28.72%         1.70%     27.02%
剔除关税运费后
                   18.93%      -7.49%   26.42%        -2.30%     28.72%         1.70%     27.02%
  的毛利率

            2019 年,公司两轮车毛利率较上年提高 1.70 个百分点,其中,两轮车产品

      平均单位销售价格和单位销售成本分别较上年增加 2,171.67 元、1,189.68 元,变
      动率分别为 10.32%、7.75%。2019 年公司两轮车销售单价、毛利率同比上升,
      主要原因系公司 250cc 以上(不含 250cc)大排量摩托车销量占比与 2018 年相比
      有所提升,大排量摩托车的产品附加值和毛利率更高。

            2020 年,公司两轮车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5.40 个百分点,其中,两轮车产品
      平均单位销售价格和单位销售成本分别较上年下降 1,813.30 元、137.74 元,变动
      率分别为-7.81%、-0.83%。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销售商
      品过程产生的运输费用、关税作为履行销售合约而发生的成本支出计入营业成

      本。剔除运费关税的影响后,公司两轮车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2.30 个百分点,主
      要原因系公司推出性价比较高的 CF250 等新车型持续热销,公司中等排量摩托
      车销量相对大排量摩托车占比有所提升。

            2021 年一季度,公司两轮车毛利率较 2020 年度下降 5.75 个百分点,剔除关
      税运费的影响后,相较 2020 年下降 7.49 个百分点。其中,两轮车产品平均销售
      单价和单位成本分别较上年下降 3,202.65 元、1,409.67 元,变动率分别为-14.96%、
      -8.59%。2021 年 1-3 月,公司两轮车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系:(1)2021 年 1-3
      月,钢材、铝材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有所上升;(2)2021

      年 1-3 月,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下行,拉低了公司外销产品的毛利率;(3)公
      司二轮摩托车外销收入占比上升,由 2020 年的 6.28%上升至 2021 年 1-3 月的
      13.80%,而为了开拓海外市场,公司在制定销售政策时,采取了差异化定价策略,
      外销产品价格低于内销产品价格,因此,随着公司摩托车外销收入占比上升,摩
      托车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4)一般每年的第一季度是等待政府部门预算编制出

      台的公务车传统淡季,受此影响,2021 年 1-3 月,公务车销售占比较 2020 年全
      年有所下降,而公务车销售以大排量摩托车为主,大排量摩托车毛利率相对较高,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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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车销售占比下降导致摩托车整体毛利率有所下滑;(5)性价比较高的 CF250
  等新车型持续热销,公司中等排量摩托车销量相对大排量摩托车占比有所提升。

    2)全地形车毛利率变动分析

                                                                                    单位:元/台
                                                                                           2018 年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全地形车                                                                                    度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单位售价      32,245.30     -1,486.15   33,731.45     1,116.58    32,614.87    444.97     32,169.90
单位销售成本   24,266.53      2,381.31   21,885.22     1,101.39    20,783.82   -404.42     21,188.24
  毛利率         24.74%       -10.38%      35.12%       -1.16%       36.28%     2.14%       34.14%
剔除关税运费
                 34.07%        -4.14%      38.21%         1.93%      36.28%     2.14%       34.14%
  后毛利率

       公司全地形车产品以外销为主,剔除关税及运费的影响后,公司 2019 年及
  2020 年的毛利率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2.14%、1.93%,主要原因系公司大排量全
  地形车销售占比上升。

       2021 年 1-3 月,公司全地形车毛利率较 2020 年度下降 10.38 个百分点,剔
  除关税及运费的影响后,全地形车毛利率较 2020 年度下降 4.14 个百分点,主要
  原因系:(1)公司全地形车以外销为主,且主要以美元定价,2021 年 1-3 月的美

  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下行,2020 年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为 6.8974,2021 年一
  季度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为 6.4844,较 2020 年贬值 5.99%,美元兑人民币汇
  率持续下行导致公司外销产品人民币售价有所下降;(2)2021 年 1-3 月,钢材、
  铝材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有所上升。

       (二)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1、两轮车产品毛利率与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公司两轮车产品的行业可比公司包括北极星、隆鑫通用和钱江摩托。最近三
  年一期,公司两轮车产品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两轮车毛利率
     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一季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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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轮车毛利率
  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一季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北极星                 4.83            3.44            5.14           11.55
     隆鑫通用                   -           15.97           19.08           17.75
     钱江摩托                   -           28.35           25.08           22.37
    春风动力                17.58           23.33           28.72           27.02
   注 1: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北极星毛利率为其两轮车产品毛利率;
   注 2:隆鑫通用、钱江摩托 2021 年一季度报告中未披露分产品毛利率。

    北极星摩托车产品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系摩托车产品并非其主要业务,摩
托车销售收入占比不及 9%,毛利率显著低于行业主要竞争对手。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两轮车产品毛利率与国内可比上市公司隆鑫通用、钱江
摩托存在差异主要系产品定位及产品结构不同所致。公司产品以休闲娱乐的中、
大排量车型为主,大排量摩托车生产工艺更为复杂、技术含量更高,因而毛利率

较中、小排量摩托车更高;隆鑫通用以代步的中、小排量车型为主,其毛利率水
平低于钱江摩托及发行人;钱江摩托近年来 250cc 以上大排量摩托车销量大幅上
升,其毛利率有所上升。

    2、全地形车产品毛利率与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公司全地形车产品的行业可比公司为北极星。最近三年一期,公司与可比公
司产品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全地形车毛利率
  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一季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北极星                26.57           26.88           27.21           28.42
    春风动力                24.74           35.12           36.28           34.14
   注:上表中,北极星毛利率为其全地形车产品毛利率。

    北极星的全地形车产品主要为 ATV、UTV、SSV 及雪地车等,近三年,公

司全地形车产品毛利率高于北极星,主要原因系北极星生产地主要集中在北美
洲,因此北极星的生产成本相比公司更高,公司具有一定成本优势。

    2021 年一季度,公司毛利率略低于北极星,主要原因系 2021 年一季度公司
全地形车毛利率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下行、外销运费价格上升、原材料价格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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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涨、公司销往美国的 ATV 产品被加征关税等因素影响出现一定下滑,而北极
星为美国厂商,其主力市场为北美市场,因此北极星全地形车毛利率受汇率变化、
外销运费价格上升、关税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相对较小。

    (三)相关资产是否存在较大减值风险,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长期资产

    公司与生产相关主要长期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固定资
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和非

专利技术等,在建工程主要包括设备安装工程、软件安装工程及新厂区建设。截
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62,085.17 万元,累计折旧为 25,054.53
万元,期末净值为 37,030.64 万元;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 18,357.14 万元,累计摊
销为 4,751.46 万元,期末净值为 13,605.69 万元;在建工程期末净值为 23,011.72
万元。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以上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照可

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2、存货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存货余额为 98,519.05 万元,账面价值为
96,619.41 万元。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存货库龄分布、期后销售及周转情况整体
较好,存货情况与公司经营模式相匹配,且各期末公司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充分计提了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
异情况。

    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盈利能力良好。2021 年 1-3 月,受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下行、外销运费价格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公司销往
美国的 ATV 产品被加征关税等因素影响,公司毛利率出现了一定幅度下滑,以
上影响主要为短期因素,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有望在未来逐步减弱,具体分析详
见本回复报告“问题七”之“三(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
及合理性”。公司主要产品期后销售情况良好,剔除汇率变动的影响后产品售价

不存在较大波动,主要资产亦正常稳定运行或如期建设,不存在长期闲置或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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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建等情况,因此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及存货均不存
在较大减值或跌价风险。

    综上,公司相关资产不存在较大减值风险,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四)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合理性及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30.54%、32.24%、29.32%和 22.53%,近三年
综合毛利率基本稳定,最近一期综合毛利率降幅较大,主要原因系新冠疫情导致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下行、外销运费价格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及公司销往

美国的 ATV 产品被加征关税。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请
参见本回复报告“问题七” 之“三(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
原因及合理性”。

    针对综合毛利率下滑,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产品附加值

    公司将加大对全地形车、摩托车及电动摩托车的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核心竞
争优势。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引进技术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增强现有技术
中心的研发能力,为新产品开发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改善公司当前技术研发环境,提高公
司研发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将为公司在车型设计、新品研发、产品性
能测试等方面提供与公司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高效技术创新平台,使公司能够进一
步增进技术开发和持续创新的能力,产品质量和技术附加值将不断提高,为公司

业务持续快速增长提供有力的支持。

    2、进一步拓展全球市场,持续扩大国际客户基础范围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公司全地形车产品销售遍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
俄罗斯、德国、英国等国家和地区,搭建起了面向全球的营销网络体系,公司现
有进口商 100 余家,零售网点超 3,000 家,针对我国与部分国家产生的贸易摩擦,
公司将实时跟进上述国家监管动态,了解贸易政策变化并积极做出应对措施。此

外,公司也将积极开拓欧洲、大洋洲、东南亚等不存在重大贸易摩擦地区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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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拓展全球市场,持续扩大国际客户基础范围,努力降低部分地区国际贸易
摩擦对公司业务产生的不利影响。

     3、积极关注汇率波动情况,采取灵活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关注外汇市场变动情况、贸易政策和外汇政策变动情况,提升汇

率波动的研究判断能力,提早预测汇率波动趋势,选择本币或国际汇率上升的币
种进行结算;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
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将适时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
交易业务。

     (五)是否会对申请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持续影响,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
分

     1、是否会对申请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持续影响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54,546.26 万元、324,223.16 万元、
452,561.53 万元和 156,062.18 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40.03%、27.37%、39.58%

和 150.64%,净利润分别为 11,878.93 万元、17,396.91 万元、35,370.31 万元及
9,205.74 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21.95%、46.45%、103.31%和 64.52%,公司
盈利能力持续增强。2021 年一季度公司毛利率下滑主要系新冠疫情导致美元兑
人民币汇率持续下行、外销运费价格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加之公司销往美国
的 ATV 产品被加征关税等因素影响。但随着全球新冠疫情逐渐得到有效控制,

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未来将继续主要取决于市场供求和国际金融市场变化从而呈
现双向波动态势,集运价格有望逐渐下降至合理水平,未来大宗商品价格未来亦
有望恢复正常,同时,公司正在向美国相关部门申请,排除公司 ATV 产品在 2021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额外关税。因此,上述因素对公司的影响有望在未来逐步减弱,
具体分析详见本回复报告“问题七”之“三(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毛利率大幅

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因此,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发行人已在本回复报告中补充提示以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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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冠疫情风险

    2020 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境外新冠疫情不断反复,境外港口吞吐能力下
降,集装箱供不应求致使运价大幅上升。公司产品外销比重较高,运输费用大幅
上升致使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随着全球新冠疫情逐渐得到控制,集运价格有望
逐渐下降至合理水平。但未来新冠疫情得到全面有效控制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仍存在集运价格波动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同时,疫情期间中外货币政策及供需复苏的节奏错位引发了美元等外币对人
民币的贬值。公司外销产品主要采用美元计价,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下滑导致公
司外销产品人民币价格下降,从而对公司的外销收入及毛利率产生了一定不利影

响。未来新冠疫情在全球得到全面有效控制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仍存在汇率波
动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此外,新冠疫情爆发对大宗商品的主要产地与运输能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2021 年以来受钢材、铝材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公司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
有所上涨。未来新冠疫情在全球得到全面有效控制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仍存在
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推高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2)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2018 年中美贸易摩擦爆发以来,美国政府制定了加征关税等贸易保护措施。
公司出口美国的 ATV 产品曾被列入加征关税的清单,事后公司积极应对,主动
发起关税排除申请并成功获得美国相关部门的批复。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子公司 CFP 加征关税排除有效期已届满,公司出口美国的 ATV 产品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重新开始加征关税。目前,公司正在向美国相关部门申请排除公司销往
美国的 ATV 产品在 2021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额外关税,但申请获批尚存在一定不
确定性,仍然存在因加征额外关税而使得公司经营成本增加、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如下主要的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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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访谈发行人高管有关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主要影响
因素;

    2、查阅了发行人所处行业的行业研究报告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
分析公司业绩变化趋势是否与行业一致;

    3、查阅了发行人销售合同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分析发行人采用
经销模式为主、直销模式为辅的销售模式的合理性;

    4、查阅了发行人收入明细账,复核发行人直销、经销收入的变化情况,分

析最近三年一期公司主要经销商变动情况;

    5、访谈发行人高管,了解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等对公司造成的直接与
间接影响,了解公司最近三年一期毛利率变化的原因以及公司针对毛利率下滑拟

做出的应对措施;

    6、查阅有关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等研究报告,分析上述事件对发行人
生产经营的影响,结合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业绩情况分析毛利率下滑的因素是否

会造成相关资产存在较大减值风险以及是否会对申请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持续
影响。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系在全球居民消费升级及行
业趋势向好的背景下,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及销售网络开拓力度,报告期内推出多
款热销车型,公司业绩增长趋势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内主
要经销商未发生较大变动;

    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主要原因系在新冠疫情等因素的

影响下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下行、外销运费价格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加之
中美贸易摩擦导致公司销往美国的 ATV 产品被加征关税等因素影响,与同行业
公司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相关资产不存在较大减值风险,相关减值准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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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充分;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波动具有一定合理性,公司已针对导致毛利率下滑
的主要因素制定了应对措施,相关因素不会对申请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持续影
响,相关风险已充分提示。




    问题八、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人于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请申请人:(1)说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是否与计划相符,是否存
在延期及延期原因,两次变更各个项目投资规模的原因及合理性,可行性分析
报告及决策程序是否谨慎合理;(2)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
与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况,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建设完毕的情

况下,再次申请进行融资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说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是否与计划相符,是否存在延期

及延期原因,两次变更各个项目投资规模的原因及合理性,可行性分析报告及
决策程序是否谨慎合理

    (一)说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是否与计划相符,是否存在延

期及延期原因,两次变更项目投资规模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8 月到位,公司 IPO 募集资金净
额为 40,784.37 万元。根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270.19 万元。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除银行尚未结算的利息,发行人 IPO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为 0 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运用效率,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优化调整了募投项目的实

施方案,涉及两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变更及一次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到位后承诺投资金额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309 号”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3,333.3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3.63 元,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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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总额人民币 45,433.4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4,649.0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为 40,784.37 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
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规模       预计募集资金规模

 1      高端运动装备智能制造优化提升项目            35,000.00            35,0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800.00             5,784.37
 3      数字化营销管理系统项目                       7,000.00                    -
 4      补充营运资金                                 8,000.00                    -
                   合计                             59,800.00            40,784.37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为高端运动装备智能制造优化提升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化营销管理系统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规模为 40,784.37 万元,小于上述四个募投项目的预计投资规模,故结
合当时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规模,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
35,000.00 万元用于高端运动装备智能制造优化提升项目,5,784.37 万元用于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

      2、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第一次调整

      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发布《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公告》,
计划将“高端运动装备智能制造优化提升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为 22,000.00 万元,
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为 13,000.00 万元,将“数字化营销管理
系统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为 5,784.37 万元。调整后募投资金投入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

  1     高端运动装备智能制造优化提升项目          35,000.00               22,0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784.37               13,000.00
  3     数字化营销管理系统项目                            -                5,784.37
  4     补充营运资金                                      -                          -
                  合计                            40,784.37               40,784.37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入资金的主要原因系:一方面,随着消费者对全地形车、
摩托车的需求趋于高端化、个性化,其对产品外观设计、整车性能、安全性和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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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性等有了更高要求,这对公司的自主研发设计能力等提出了更加严峻的考验,
另一方面,在新的智能制造模式下,信息系统之间、信息系统与自动化系统之间
要实现深度集成,对数据采集、管理和应用的方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对公司

的信息系统建设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基于实际发展情况及各首发募
投项目建设的紧迫程度,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个首发募投项目中的
投资金额进行了局部优化和完善。

      3、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第二次调整并延期

      (1)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第二次调整

      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发布《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规模的公告》,
计划将“高端运动装备智能制造优化提升项目”投资规模由 22,000.00 万元调整
为 19,000.00 万元,“数字化营销管理系统项目”投资规模由 5,784.37 万元调整为
3,689.60 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 13,000.00 万元调整为 18,094.77 万元。

调整后募投资金投入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

  1     高端运动装备智能制造优化提升项目            22,000.00             19,0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000.00             18,094.77
  3     数字化营销管理系统项目                       5,784.37              3,689.60
  4     补充营运资金                                        -                     -
                  合计                              40,784.37             40,784.37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入资金的主要原因系:近年来全球经济跌宕起伏,市场

竞争愈加激烈,公司所处的动力运动产业的竞争,集中体现在产品技术水平的竞
争,谁掌握行业的关键技术,谁就掌握市场的先机。只有强化企业的持续创新能
力,做到生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构思一代的动态良性趋势,使企业的
新产品开发保持勃勃生机与活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在这

一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与竞争形势,为进一步夯实研发技术实力,公司结合特种
车辆行业特点及技术发展趋势,以更高标准对公司研发中心建设进行优化调整,
进一步改进了研发及试制设备的投资与整体布局。通过项目实施,可以进一步提
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新产品研制成功的速度,保证产品质量及稳定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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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先机。因此,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作用,根据公
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由 13,000.00 万元进一步
调整增加至 18,094.77 万元。

     (2)募投项目延期

     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发布《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规模的公告》,
计划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后,调整后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时间如下所示:

序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号                                       状态日期(调整前)   状态日期(调整后)
1    高端运动装备智能制造优化提升项目        2019 年 12 月     2021 年 6 月 30 日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9 年 4 月      2021 年 6 月 30 日

3    数字化营销管理系统项目                  2019 年 4 月      2021 年 6 月 30 日

4    补充营运资金                                  -                   -


     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原因系:为更好的把握行业趋势,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运用效率,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在设备的

选型等方面也较为谨慎,拉长了项目实施周期。

     综上所述,IPO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本着对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募投项
目投资计划持续优化,涉及两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变更及一次募投项目延期。上

述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运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稳定持
续发展。

     (二)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决策程序是否谨慎合理

     公司 IPO 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系根据公司当时的经营情况进行编制,
且经过了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通过,谨慎合理。

     IPO 募集资金到位后,为提高募集资金运用效率,公司结合最新的经营情况
优化调整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均已履行相关审批程
序,具体如下:

     2017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7 年 10 月 13 日召
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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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9 年 9 月 10 日召开
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
整规模的议案》,同意重新论证募投项目并延期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同时调整
募投项目投资规模。

     综上所述,公司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决策程序谨慎合理。

     二、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

情况,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建设完毕的情况下,再次申请进行融资建
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

况

     1、前次募投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                                                           募集资金拟
                                    建设内容
号      称                                                            投入金额
     高端运   本项目在浙江春风动力原有厂区范围内通过增加生产设备,
     动装备   采用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工艺技术改造现有整车生产线,在
     智能制   原产能不变的情况下,提高生产效率,实现 3 万台大功率、
1                                                                       19,000.00
     造优化   高附加值全地形车、公务车升级产品制造能力。项目建成后
     提升项   将有效提升企业整车及发动机生产线产能利用率和智能化制
     目       造水平。
              本项目以公司现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为依
     研发中   托,通过购置先进的研发试验设备、增加研发人员数量、完
2    心建设   善研发中心部门功能设置,有效改善技术研发环境,规划建      18,094.77
     项目     设国际领先的国家级企业研发中心,提升公司自主研发设计
              能力,改善公司产品质量及性能,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以“互联网+”为创新行动指导思想,建设智慧服务云
     数字化   平台,依托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物联网等新型信息技术手
     营销管   段整合企业内部制造端、外部供应商和营销端资源,形成全
3                                                                        3,689.60
     理系统   产业链一体化的营销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线上+线下的
     项目     营销网络,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以及顾客满意度,推动企业
              向高端动力运动产品和服务综合提供商转型。
     补充营
4             -                                                                    -
     运资金
                               合计                                     40,784.37


     2、本次募投项目情况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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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名                                                            募集资金拟
                                      建设内容
号     称                                                              投入金额
              本项目是公司在全球居民消费不断升级、动力运动装备行业
              持续向好、公司现有产能利用率趋于饱和及电动摩托车迎来
              新发展机遇的背景下,扩充公司全地形车、消费型摩托车产
     动力运
     动装备   能,改造部分旧产线并建设电动摩托车产线。公司将结合自
     扩产及   身生产制造优势,凭借在动力运动领域已掌握的核心技术,
1                                                                        84,404.15
     产线智   采用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制造工艺技术,通过新建生产车间、
     能化改   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引进专业的技术及生产人员等方式,提
     造项目   升各工序的生产能力,扩充优质产能,同时对公司现有生产
              线进行“机器人换人、自动化减人”的自动化、智能化升级
              改造,以提高公司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
              本项目以公司现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为依托,在公司现有研
     研 发 中 发资源的基础上,扩建研发办公大楼及试验场地,购置先进
     心升级
2             的研发试验设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改       36,486.43
     改造项
              善公司当前技术研发环境,提高公司研发效率,提升公司整
     目
              体研发实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补充流
3             -                                                          51,810.25
     动资金
                               合计                                     172,700.82


     3、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况

     (1)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前次募投项目“高端运动装备智能制造优化提升项目”系在浙江春风动力原
有厂区范围内采用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工艺技术改造现有整车生产线,在原产能

不变的情况下,提高生产效率。

     本次募投项目“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拟通过新建生
产车间、购买先进生产设备、招聘技术及生产人员等方式,一方面,扩充全地形

车、消费型摩托车产能,并对电动摩托车市场进行业务布局,以把握行业发展机
遇,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在前次募投项目实施经验的基础上,
对其他产线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以进一步提升产线智能化水平,适应行业发展
需求。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不存在重复建
设。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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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首发募投项目设计时,前次募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侧重老厂区研发
中心提升。公司上市后,基于行业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与竞争形势,为进一步夯
实研发技术实力,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及技术发展趋势,以更高标准对公司研发中
心建设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改进了研发体系的投资与整体布局,在老厂区研发
中心提升建设的基础上,公司进一步规划设计了新厂区研发中心建设,截至本回

复报告出具日,新厂区研发中心已经完成基础大楼建设。

    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拟在新厂区研发中心现有基础上,
进一步对基础大楼进行工艺安装、装修,并购置先进研发设备,以设立全新的研

发实验室、检测中心,打造集智能互联、多场景评价及整车开发为一体的高端动
力运动装备研发平台,助力公司建成世界一流动力运动品牌。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不存在重复建设。

    (二)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建设完毕的情况下,再次申请进行融
资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270.19 万元。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除银行尚未结算的利息,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已为 0 万元。待银行结算相关利息后,发行人预计将在 2021 年 6 月使用完毕全
部前次募集资金,并注销前次募集资金专户。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2,700.82 万元(含 172,700.82 万元),所募集资
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研发中

心升级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申请进行融资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分析
请参见本回复报告“问题九”之“二(三)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合理
性及可行性”。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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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关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等,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原因及合理性,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析前次募投项目决策是否谨慎;

    2、查阅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实地查看前次募投项目
建设情况;

    3、获取并审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备案文件等,了解本次

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了解本次申请进行融资建设的必要性及
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为提高募集资金运用效率,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优化调整了募投项目
的实施方案,涉及两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变更及一次募投项目延期,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的变更和延期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决策
程序谨慎合理;

    2、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重复建设情况。本次申请进行融资
建设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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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九、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172,700.82 万元用
于“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1)披露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

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
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
的联系与区别,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是否符合公司
整体战略规划并产生协同性,结合市场容量、竞争对手、在手订单、现有产品
产能利用率、后续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3)披露本次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结合最近一期业绩情况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
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披露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
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2,700.82 万元(含 172,700.82 万

元),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项目投资总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本性支出    补流或视同
                                   额                                        合计
                                                金额        补流金额
        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
 1                                90,956.65     84,404.15             -     84,404.15
        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2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36,486.43     36,486.43             -     36,486.43
 3      补充流动资金              51,810.25             -     51,810.25     51,810.25
             合计                179,253.32    120,890.58     51,810.25    172,700.82


       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1、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及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

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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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总投资 90,956.65 万元,投资范
围包括土建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基本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     使用募集
                                            占项目总                                  是否为资
序号          内容            投资额                       资金拟投     资金投入
                                            投资比重                                  本性支出
                                                           入金额       的比例
 1       土建工程             12,800.05        14.07%      12,800.05     100.00%         是

 2       设备购置及安装       71,604.10        78.72%      71,604.10     100.00%         是

 3       基本预备费            2,532.12         2.78%               -            -       否

 4       铺底流动资金          4,020.38         4.42%               -            -       否
          合计                90,956.65      100.00%       84,404.15      92.80%         -


       本项目募集资金均用于资本性支出,投资项目涉及的费用性投资支出拟采用

自筹资金解决。

       2、投资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

       本项目投资具体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如下:

       (1)土建工程

       土建工程包括装配厂房二建设、装配厂房三建设、车间恒温间建设,投资总
额为 12,800.05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价                数量           金额(万元)

 1            装配厂房二                               -                   -           8,159.17
 1.1                基建             1,600 元/平方米        37,351.98 平方米           5,976.32
 1.2                强电                  1,000 元/KVA              3,200KVA             320.00
 1.3               外立面              850 元/平方米           8,800 平方米              748.00
 1.4                弱电                  64 元/平方米      37,351.98 平方米             239.05
 1.5             电缆、母线                400 万元/项                  1项              400.00

 1.6                货梯                  200,000 元/台                 4台               80.00
 1.7                客梯                  250,000 元/台                 2台               50.00
 1.8      室外道路及综合管网         1,000 元/平方米           3,458 平方米              345.80
 2            装配厂房三                               -                   -           3,570.88
 2.1                基建             2,000 元/平方米        10,466.93 平方米           2,093.39
 2.2                暖通               300 元/平方米        10,466.93 平方米             314.01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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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单价               数量           金额(万元)

 2.3               精装             1,000 元/平方米       2,000 平方米           200.00
 2.4               强电               1,000 元/KVA            3,200KVA           320.00
 2.5            电缆、母线              280 万元/项                 1项          280.00
 2.6               弱电                64 元/平方米    10,466.93 平方米           66.99

 2.7      室外道路及综合管网        1,000 元/平方米       2,965 平方米           296.50
 3          车间恒温间建设                         -                  -         1,070.00
 3.1     发动机车间恒温间建设                      -                  -          265.00
 3.2       车架车间恒温改造                        -                  -          500.00
 3.3      机加工车间恒温改造                       -                  -          305.00
                合计                               -                  -        12,800.05


       (2)设备购置及安装

       设备购置及安装包括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生产信息化建设,投资总额为
71,604.10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设备                                                     单价         数量      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分类                                                   (万元)     (台/套) (万元)
           1            新建两轮大排量发动机流水线       3,000.00          1   3,000.00
           2              新建四轮发动机流水线           1,850.00          1   1,850.00

发动       3                 新建齿轮箱流水线              900.00          1     900.00
机装       4                两轮发动机线体技改           1,000.00          1   1,000.00
配                      两轮小排量发动机线体扩建
           5                                               800.00          1     800.00
           6                四轮发动机产线扩建             700.00          1     700.00

           7            新型四轮发动机试制线改造           500.00          1     500.00
           8              新建两轮机器人焊接线           1,000.00          1   1,000.00
           9              新建电动车机器人焊接线         1,000.00          3   3,000.00
           10             新建 ATV 机器人焊接线          1,200.00          1   1,200.00
           11             新建 U/Z 机器人焊接线          2,500.00          1   2,500.00
车架       12                高精密两轮车镗床              100.00          3     300.00
           13          两轮人工线转机器人焊接线技改        500.00          1     500.00
           14          U/Z 人工线转机器人焊接线技改      1,500.00          1   1,500.00

           15               新建车架新品试制线             230.00          1     230.00
           16                机器人焊接线技改               50.00          4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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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单价       数量        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分类                                                 (万元)    (台/套) (万元)
         17            新建气缸盖生产线               5,200.00            1   5,200.00
         18     新建高性能两轮/四轮气缸盖生产线       5,000.00            1   5,000.00
         19       新建新型发动机气缸盖生产线          3,500.00            1   3,500.00

         20            新建曲轴箱生产线               6,300.00            1   6,300.00
         21      新建高性能两轮/四轮缸体生产线        6,000.00            1   6,000.00
机加
         22       新建新型发动机曲轴箱生产线          4,000.00            1   4,000.00
工
         23          现有气缸盖生产线改造               413.00            1    413.00
         24          现有生产线自动化改造               760.00            2   1,520.00
         25       数控立式加工中心老设备替换             78.00           13   1,014.00
         26          机床油雾收集过滤系统                76.50            1     76.50
         27      新建柔性新品试制自动化加工线           700.00            1    700.00
         28        新建整车两轮小排量装配线           1,650.00            1   1,650.00
         29        新建整车两轮大排量装配线           1,650.00            1   1,650.00
         30          新建电动车智能化产线             2,000.00            1   2,000.00
         31         新建 UZ 四轮智能化产线            3,500.00            1   3,500.00
整车
         32       整车四轮 ATV/UZ 装配线扩建            750.00            2   1,500.00
         33          整车装配线智能化改造               600.00            4   2,400.00
         34            智能 AGV 物流改善                500.00            3   1,500.00
         35                新建 ABS 检测线            1,000.00            1   1,000.00
         36          制造运营管理平台系统               280.00            1    280.00
         37          SAP 系统软件功能升级               300.00            1    300.00
         38            质量管理系统升级                 120.00            1    120.00
         39            设备管理系统升级                  36.00            1     36.00
         40                 物流执行系统                125.00            1    125.00
         41            工艺仿真系统一期                 500.00            1    500.00
生产
         42                 仓库系统升级                 86.00            1     86.00
IT 建
 设      43                    数据库                     3.20           28     89.60
         44         工业互联网防护安全系统               83.00            1     83.00
         45                 超融合服务器                200.00            1    200.00
         46                  常规服务器                  11.50           10    115.00
                终端设备(PDA、一体机、工业电
         47                                               0.70       280       196.00
                               脑等)
         48                 车间网络改造                 30.00            4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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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                                                     单价        数量          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分类                                                   (万元)     (台/套) (万元)
             49          发动机车间产线 MES                  35.00            6       210.00
             50             车架车间产线 MES                 70.00            6       420.00
             51          机加工车间产线 MES                  80.00            6       480.00

             52             整车车间产线 MES                 35.00            4       140.00
                                    合计                                           71,604.10

       (3)基本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按照土建工程与设备购置及安装金额之和的 3%计提,合计
  2,532.12 万元。

       (4)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4,020.38 万元,占本项目投资额的 4.42%,该投资系结
  合公司历史资产周转率,参照公司实际情况预测的用以保证项目投产运营所需的
  流动资金。

       (二)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及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
  资金投入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 36,486.43 万元,投资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费
  用、研发及检测设备购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     使用募集
                                           占项目总                                  是否为资
序号              内容         投资额                    资金拟投     资金投入
                                           投资比重                                  本性支出
                                                          入金额       的比例
 1     建筑工程费用            15,147.88        41.52%    15,147.88     100.00%         是

 2     研发及检测设备购置      21,338.55        58.48%    21,338.55     100.00%         是
          合计                 36,486.43    100.00%       36,486.43     100.00%          -


       本项目各项投资均属于资本性支出,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投资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

       本项目投资具体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如下: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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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筑工程费用

       建筑工程费用包括测试中心、产品检验中心的工艺安装费用、装修费用和室
外道路及综合管网建设,投资总额为 15,147.88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价               数量         金额(万元)

 1            测试中心                          -               -        4,682.88
 1.1            气源                300,000 元/套             1套           30.00

 1.2            行车                 40,000 元/个           10 个           40.00
 1.3          试车跑道            1,000 元/平方米   20,000 平方米        2,000.00
 1.4         冷冻水系统           3,600,000 元/套             1套          360.00
 1.5          群控系统              500,000 元/套             1套           50.00
 1.6            强电                1,000 元/KVA        3,200KVA           320.00
 1.7         母线、电缆               215 万元/项             1项          215.00
 1.8           配电箱                 130 万元/项             1项          130.00

 1.9           精装修               900 元/平方米    4,000 平方米          360.00
1.10          工艺暖通              300,000 元/间           18 间          540.00
1.11            弱电                135 元/平方米   16,000 平方米          216.00
1.12           降噪房               450 元/平方米    9,375 平方米          421.88
 2          产品检验中心                        -               -        9,645.00
 2.1         办公区精装             800 元/平方米   15,900 平方米        1,272.00
 2.2        会议中心精装          1,600 元/平方米    5,300 平方米          848.00

 2.3       1 楼大厅及展厅         4,000 元/平方米    6,300 平方米        2,520.00
 2.4          幕墙工程           721.30 元/平方米   28,078 平方米        2,000.00
 2.5            弱电                300 元/平方米   53,000 平方米        1,590.00
 2.6            暖通                300 元/平方米   26,500 平方米          795.00
 2.7          展厅设计                          -               -          300.00
 2.8            强电                1,000 元/KVA        3,200KVA           320.00
 3       室外道路及综合管网      1,000 元/平方米    8,200 平方米           820.00
            合计                                -               -       15,147.88


       (2)研发及检测设备购置

       研发及检测设备购置包括研发设备购置及安装、研发信息化建设,投资总额
为 21,338.55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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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价         数量          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台/个)      (万元)
  1                        研发设备购置及安装                               19,603.55
 1.1       计算机辅助设计设备(硬件)              1.06            247           261.30
 1.2            工业设计专用设备                 38.20              21           802.10

 1.3        智能互联设计开发专用设备             40.84              19           775.90
 1.4          电器设计开发辅助设备               20.56              37           760.60
 1.5     发动机性能开发专用设备(硬件)         102.00               5           510.00
 1.6     发动机性能开发专用设备(软件)          28.65              52       1,490.00
 1.7          新品实验研究专用设备               42.04             353      14,840.65
1.7.1           电子电器试验设备                 69.25              29       2,008.15
1.7.2       发动机性能、耐久试验设备            135.38              13       1,760.00
1.7.3          发动机功能试验设备                  5.99            218       1,305.40
1.7.4         车辆震动噪音试验设备              174.29               7       1,220.00
1.7.5         车辆法规评价试验设备               40.12              46       1,845.50
1.7.6        零部件单体强度试验设备              62.02              23       1,426.40
1.7.7         车辆道路模拟试验设备             1,200.00              1       1,200.00
1.7.8       车辆动力性能底盘试验设备            158.77              12       1,905.20
1.7.9        车辆高低温环境试验设备             542.50               4       2,170.00
 1.8            新品试制专用设备                163.00               1           163.00
  2                           研发信息化建设                                 1,735.00
 2.1         研发设计云平台系统升级             150.00               1           150.00
 2.2             研发设计工具                    30.00              10           300.00
 2.3           研发办公云平台升级                30.00               1            30.00
 2.4             数据安全系统                    55.00               1            55.00
 2.5            项目管理系统升级                180.00               1           180.00
 2.6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升级            150.00               1           150.00
 2.7         云平台图形工作站服务器              10.00              75           750.00

 2.8              存储服务器                     15.00               8           120.00
                                合计                                        21,338.55

       (三)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51,810.25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本

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视同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共计 51,810.2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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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3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
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要求。

       二、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本
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产
生协同性,结合市场容量、竞争对手、在手订单、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后续
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

       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

       公司深耕动力运动装备行业,专注于以发动机为核心的全地形车、摩托车、
后市场用品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向“动力运动

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具体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主要产品                    与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

                              鉴于公司全地形车及摩托车产能已达瓶颈,无法满足下游强
                              劲的市场需求,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通
                              过新建产线的方式提升产品产能,通过技改产线的方式提高
                              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以助力公司抓住消费升级的市场机会,
                              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广大车友的消费需求。本项目建成
动力运动装备   全地形车、     后将新增全地形车产能 7.00 万台、摩托车产能 8.40 万台、电
扩产及产线智   摩托车、电     动摩托车产能 7.60 万台。其中全地形车和摩托车均系公司现
能化改造项目   动摩托车       有产品,项目的建设将大幅提升全地形车、摩托车现有产能,
                              为公司市场规模的扩大及市场影响力的提升提供保障;电动
                              摩托车是公司根据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下游市场需求
                              等拟推出的新产品,电动摩托车系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拓展和
                              补充,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类别,优化产品结构,形成新
                              的利润增长点。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系在前期投入的基础上,通过扩建现
研发中心升级                  有研发试验场地、设立新的研发实验室、购置先进研发设备、
               -
改造项目                      引进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等方式,提高公司整体研发实力,
                              为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补充流动资金
               -              全部直接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项目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对现有业务的延伸与拓展,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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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市场
占有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股东创造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实现公司
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参见本回复报告“问题八”之“二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况”。

    (二)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具有一定协同性

    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秉承“让生活享受更多运动的乐趣”的企业使命,依托在全
地形车、中大排量摩托车、公务车产品领域积累的专业技术和品牌优势,坚持以
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追求技术进步,提升管理效能,积极扩大企业经营规模,

努力将公司发展成为产品质量领先、销售渠道广泛、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动力
运动设备生产企业,实现成为“国际一流动力运动品牌”的企业愿景目标。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投项目

建成后,一方面将通过“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建设有效
扩充公司全地形车、消费型摩托车产能并新增电动摩托车产能,助力公司突破现
有产能瓶颈,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效率、产品性能和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
顺应动力运动装备行业持续向上的发展趋势,满足下游广阔的市场需求,巩固公
司行业地位;另一方面将通过“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改善公司技

术研发环境,提高公司研发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最后,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满足
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
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有助于公司实现成为“国际一流动力运动品牌”的愿景目标,
与公司战略规划具有一定协同性,对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
义。

    (三)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

    1、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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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必要性及合理性分析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广阔市场需求

    ①全地形车

    全地形车行业与宏观经济景气程度息息相关,伴随着全球经济逐步复苏,
2008 年经济危机以后全球全地形车销量总体呈上升趋势,根据北极星年报,全
球全地形车销量从 2011 年的 67.1 万辆增长至 2020 年的 115.50 万辆;根据 Allied
Market 的预测,全球全地形车市场将持续增长,并有望在 2025 年达到 141 亿美

元的规模。全球全地形车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北美和欧洲地区,受全地形车主要
消费地影响,我国全地形车行业出口导向明显。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
近年来我国全地形车出口量持续上升,从 2013 年的 13.36 万辆增长至 2019 年的
19.35 万辆。受益于国外持续稳定增长的市场需求,预期未来全地形车行业仍有
较大的发展空间。

    目前国内全地形车消费市场整体规模较小,但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提
高,全地形车所代表的竞技运动文化、时尚潮流和生活方式也正向国内居民生活
渗透,全地形车逐渐被消费者认可和接纳,我国全地形车市场未来发展前景可期。

    ②消费型中大排量摩托车

    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完成摩托车车型从代步型到消费型、中大排量摩托车转
变,欧美市场需求以中、大排量和外观酷炫的运动车、超级跑车、旅行车为主,
中大排量摩托车保有量较高,市场空间大。

    近年来,受我国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及随之而来的消费升级影响,我国摩托车
市场逐渐发生变化,小排量、代步型摩托车产销量持续下降,但以休闲娱乐为主
要目的的 250cc 及以上排量摩托车增速明显,市场空间正不断增大,产品车型逐
年增多。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0 年我国排量 250cc 以上摩托车(不
含 250cc)销量约为 20.08 万辆,与 2013 年(1.3 万辆)相比增长了约 14 倍,但

从我国摩托车市场结构来看,大排量摩托车仅占 3%左右,仍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计未来大排量摩托车占国内摩托车市场总量将达到 10%。

    公司致力于以发动机为核心的全地形车、摩托车、后市场用品等研发、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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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销售,凭借出众的研发生产能力和优异的产品质量,公司全地形车和消费型摩
托车产品获得了海内外客户的认可,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销量增长明
显。本项目的实施是紧抓行业重要发展机遇,抢占广阔市场的必然选择。

    2)电动摩托车市场逐步崛起,下游需求层出不穷

    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激励措施,鼓励使用新能源车等绿色交通工具出行,随
着节能减排意识在日常生活的逐步渗透,绿色出行成为更多人的选择。2019 年 4
月,电动车新国标正式实施,新国标从车速、重量、是否需要牌照等方面重新定
义了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不符合新国标标准的电动车将
逐步退出市场,电动摩托车由于其在速度、外形等方面的优势,成为换购人群的

重要选择。此外,快递、外卖等应用场景的快速发展,也催生了对电动摩托车的
市场需求,其市场增长潜力较大。

    3)突破产能瓶颈,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随着全地形车、消费型摩托车需求的持续增长,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
长,产销量同步提升,公司产能利用率已日趋饱和。面对未来全地形车和消费型
摩托车行业的重要发展机遇,公司现有产能将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本

项目将通过新建生产车间、购置先进设备、引进技术及生产人员等方式扩大公司
全地形车与消费型摩托车生产规模,提升公司生产能力,缓解产能瓶颈问题,满
足业务发展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规模扩大及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产能基
础。

    4)提高公司智能制造水平,提升生产效率与质量

    在“中国制造 2025”、美国“工业互联网”和德国“工业 4.0”等国家战略的推进

下,全球制造业逐渐朝着智能化、数字化、互联化的方向发展。智能制造已成为
制造业重要发展趋势,尤其是在用工成本持续上升、用工难问题日益突出的形势
下,智能制造更成为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目前公司部分产线购置年
限较早,自动化及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对人工的依赖程度较高,已不能完全适
应未来公司和行业先进生产工艺的要求。本项目以公司现有生产工艺和技术为依

托,通过购置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实现部分环节的自动化生产,最终建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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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先进生产工艺水平的自动化产线。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智能化制造程
度,降低公司人工成本,缩短生产周期,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升公司整
体经济效益。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不断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一方面,随着疫情影响逐渐减退,全球经济逐步复苏,全球全地形车、摩托
车市场有望保持稳定增长;另一方面,随着国内居民收入水平快速提高,中国中

产人群逐渐壮大,生活方式逐步升级,摩旅文化蔚然成风,未来国内全地形车、
中大排量摩托车销量有望快速增长,未来增长可期。另外,中小排量摩托车电动
化趋势加速,新国标实施所带来的换购需求及快递、外卖等下游应用场景快速发
展带来的新增需求将促使电动摩托车行业快速发展。广阔的下游市场以及日益增
长的市场需求为本项目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2)公司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深耕动力运动领域,凭借优良的品质和优异的性能,公司全地形车和消
费型摩托车产品受到了海内外消费者的一致认可。公司全地形车以自主品牌
“CFMOTO”出口欧洲、美洲和大洋洲等地区,销量在欧洲多个国家名列前茅,出
口额连续多年位居国内第一,2014 年至 2019 年公司全地形车出口额分别占国内
同类产品出口额的 73.33%、67.76%、65.70%、68.96%、72.68%、74.38%,公司

已在全地形车市场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公司摩托车产品整体以中高端、运
动、竞技、休闲为定位,聚焦中大排量摩托车,全线顺应消费升级趋势,产品覆
盖街车、巡航、摩旅等细分市场,能够满足运动、竞技、休闲需求,深受海内外
消费者喜爱,公司 250NK 产品 2018 年、2019 年连续两年成为国内 250 级别单
车销量冠军,2020 年国内首款仿赛车型 250SR、复古车型 700CL-X 一经上市便

形成“爆款”效应,获得车友高度喜爱;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公司排量大
于 250cc 跨骑式摩托车 2020 年销量占行业总量的 10.85%,行业地位稳固。

    公司在全地形车和中大排量摩托车行业龙头地位明显,在行业内有较高的品

牌知名度,公司多年的行业经验、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本项目的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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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3)公司日趋完善的销售渠道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深耕于动力运动装备行业,以建设“世界一流动力运动品牌”为发展目
标,经过多年的发展,“CFMOTO”品牌在行业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拥有良好的

品牌形象和品牌影响力,目前公司已拥有境内外商标超 400 项。近年来,公司坚
持内外销并重,有计划地采取巩固、发展、开拓、辐射等多种策略,建立了适应
企业发展的整体营销布局。目前公司在全球拥有进口商超 100 家、零售网点超
3,000 家,国内经销商超 400 家,产品销往全球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除营销网
点建设外,公司也充分利用体育赛事赞助冠名、电影拍摄支持、参加国际越野拉

力赛以及展会、网络宣传、报刊杂志等渠道进行品牌推广,进一步提升了品牌知
名度。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销售网络管理经验和市场资源,为本项目新增产能消化
提供了有力保障。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必要性及合理性分析

    1)整合现有研发资源,升级公司技术研发平台

    目前,公司具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也是浙江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

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和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
拥有完整的整车/机设计、制造及检测实验能力。但随着行业技术的快速发展及
公司研发需求的持续扩大,现有技术中心平台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技术研发要求,
公司亟需升级技术研发中心,统筹现有技术资源,提升研发配套设施,壮大研发
人才队伍,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稳固公司在行业

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2)增强技术研发实力,巩固公司技术竞争优势

    公司多年来深耕动力运动领域,目前已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公司产品技
术优势显著,轻量化、稳定性、舒适性等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居于行业领先
地位。公司近年来紧密跟踪国际前沿技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但相对于国际知
名动力运动装备生产企业,公司的研发能力仍有一定差距。因此,针对行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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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升级、产品性能要求和质量要求不断提升等发展趋势,公司必须不断提高自
主技术开发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才能巩固公司产品的技术竞争优势,提升市
场领先地位。

    本项目将扩建研发办公大楼及试验场地,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和测试系统,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改善公司研发技术环境,有利于公司吸引研发创新人才,组
建更强大的研发团队,提高产品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

术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3)促进产品创新升级,满足市场个性化需求

    近年来,随着全球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者的选择呈现多元化、个性
化、高端化等特征,促使性能更强、外观设计更时尚、科技含量更高的全地形车
和消费型中大排量摩托车需求持续增长,市场正逐步向休闲娱乐和运动方向转
型。同时,随着国家大力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及消费者对节能减排、绿色出行理

念的认可,摩托车电动化逐渐成为消费新趋势。因此,为了满足市场的个性化需
求并适应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公司亟需加快新产品开发,缩短产品开发周期,
促进产品创新升级,从而实现公司产品与市场需求的高度契合,持续打造新的利
润增长点。

    4)紧跟行业发展趋向,增强综合竞争力

    近年来,以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为代表的“汽车新四化”浪潮席

卷全球,受此影响,全地形车和摩托车行业也正在发生着深刻变革。行业内各类
新技术不断涌现,以电动化、智能化为主要方向的技术快速发展,行业内外也加
快合作及资源整合,抢占发展的先机。紧跟技术发展趋向并始终保持技术先进性,
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未来公司
将持续加大对电动化、智能化等新兴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巩固技术优势,全力打

造与时俱进的优质产品,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公司具备项目实施的技术实力

    公司拥有多年全地形车、摩托车研发经验,形成了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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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优势。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
参与了 12 项国家标准制定,已获得境内外有效授权的专利合计 575 项,公司部
分产品荣获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配及关键零部件产

品等荣誉,公司研制的 CF650G 摩托车成功入选成为国宾护卫专用大排量摩托
车。公司多年积累的技术储备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证。

    2)公司拥有丰富的研发人才储备

    公司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一支高效、稳定的研发团队。
公司研发团队核心人员多年从事全地形车、摩托车的研究开发,具有扎实的研发
项目经验,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此外,公司重视产学研联合创新机

制的建设,与天津大学、温州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高校建立了深度合作,拥有
充足的外部研发人才储备,有助于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3)公司具备研发成果转化能力

    公司围绕“用户需求—产品定义—工程设计开发—实物验证—样车测试”,推
进以应用型为主的新产品及新技术研发,具备较强的研发成果转化能力。公司
2020 年全年开展了多个整车车型项目研究开发工作,完成了 CF250-SR、

CF700CL-X 等多个车型的量产上市。得益于大量研发项目的运营经验,公司形
成了快速转化技术成果并实现产业化的能力,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3、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必要性及合理性分析

    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分析参见本回复报告“问题六”之“二(三)
结合货币资金、资产负债情况、高比例分红以及自有经营资金需求情况,说明本
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比例为 3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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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可行性。本次发行完成后,将进一步
改善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在行业竞争愈发激烈的背景下,相对充足
的流动资金有助于缓解公司经营活动扩展带来的资金压力,确保公司业务持续稳

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
司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健全了内控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在日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
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四)结合市场容量、竞争对手、在手订单、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后续
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1、市场容量

    (1)全地形车

    近年来全球全地形车销量总体呈上升趋势,根据北极星年报,全球全地形车
销量从 2011 年的 67.1 万辆增长至 2020 年的 115.50 万辆;根据 Allied Market 的
预测,全球全地形车市场将持续增长,并有望在 2025 年达到 141 亿美元的规模。

全球全地形车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北美和欧洲地区,受全地形车主要消费地影
响,我国全地形车行业出口导向明显。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近年来
我国全地形车出口量持续上升,从 2013 年的 13.36 万辆增长至 2020 年的 26.99
万辆。受益于国外持续稳定增长的市场需求,预期未来全地形车行业仍有较大的
发展空间。

    目前国内全地形车消费市场整体规模较小,但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提
高,全地形车所代表的竞技运动文化、时尚潮流和生活方式也正向国内居民生活
渗透,全地形车逐渐被消费者认可和接纳,我国全地形车市场未来发展前景可期。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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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消费型中大排量摩托车

    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完成摩托车车型从代步型到消费型、中大排量摩托车转
变,欧美市场需求以中、大排量和外观酷炫的运动车、超级跑车、旅行车为主,
中大排量摩托车保有量较高,市场空间大。

    近年来,受我国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及随之而来的消费升级影响,我国摩托车
市场逐渐发生变化,小排量、代步型摩托车产销量持续下降,但以休闲娱乐为主
要目的的 250cc 及以上排量摩托车增速明显,市场空间正不断增大,产品车型逐
年增多。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0 年我国排量 250cc 以上摩托车(不
含 250cc)销量约为 20.08 万辆,与 2013 年(1.3 万辆)相比增长了约 14 倍,但

从我国摩托车市场结构来看,大排量摩托车仅占 3%左右,仍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计未来大排量摩托车占国内摩托车市场总量将达到 10%。

    (3)电动摩托车

    近年来电动摩托车行业快速发展,在政策利好、应用场景快速发展的推动下
进入了高速增长期。一方面,国家不断出台激励措施,鼓励使用新能源车等绿色
交通工具出行,随着节能减排意识在日常生活的逐步渗透,电动摩托车出行成为

更多人的选择;此外,在城市交通日益拥堵的背景下,电动摩托车凭借其在速度、
通行率等方面的优势也受到了广大“上班族”的青睐;另一方面,快递、外卖等应
用场景的快速发展,也催生了对电动摩托车的市场需求,电动摩托车市场增长潜
力较大。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9 年我国电动二轮摩托车(不含电动
轻便摩托车)总销量约为 106.46 万辆,2020 年我国电动二轮摩托车(不含电动

轻便摩托车)在受到新冠疫情影响的情况下仍实现约 121.18 万辆的销量,较 2019
年同比增长 13.83%,起点研究院预计我国电动摩托车销量在 2021-2023 年将以
40%左右的复合增长率增长,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综上,募投项目各产品所处行业均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增长潜力较大,市场
容量足以支撑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

    2、竞争对手

    (1)全地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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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全地形车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如下:

                与公司的
  公司名称                                         情况介绍
                竞争关系
                             美国企业,成立于 1954 年,是全球领先的全地形车专业生
                             产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 AT V、UTV 及雪地车,主要市场
   北极星       AT V、UT V
                             分布在北美和欧洲。2020 财年实现营业收入 70.28 亿美元,
                             研发投入 2.96 亿美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4.21%。
                           日本企业,成立于 1948 年,全球知名汽车、摩托车生及其
    本田        AT V、UT V 他动力产品厂商。2019 财年营业收入 1,381.26 亿美元,研发
                           投入 74.39 亿美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5.39%。
                             日本企业,成立于 1887 年,世界最大的乐器生产商雅马哈
 雅马哈摩托     全地形车     旗下子公司,主要从事摩托车及船舶制造。2020 年财年,雅
                             马哈摩托实现营业收入 142.59 亿美元。
                             日本企业,成立于 1878 年,日本主要军工企业之一,主要
                             从事造船、铁路、航空、发动机、摩托车等产品的生产和制
    川崎        AT V、UT V
                             造。在摩托车领域定位于运动车、赛车、越野赛车及全地形
                             车产品。2019 财年销售额 151.84 亿美元。
                             美国企业,成立于 1837 年,主要生产农业、建筑、森林等
  约翰迪尔        UTV
                             专业重型机械,2020 财年销售收入为 312.72 亿美元。
                             公司成立于 2007 年,业务涵盖汽油动力及终端、摩托车/ATV
  润通动力        ATV
                             成车及发动机、汽车零部件等。
                             公司成立于 1997 年,主要从事小型动力配套及机械的生产
  林海股份                   和销售,主要产品有通用发动机及配套机械,摩托车、特种
                全地形车
(600099.SH)                车。2020 年营业收入为 59,959.64 万元人民币,扣非后归母
                             净利润 612.03 万元,总资产 5.86 亿元。

    公司全地形车系列产品坚持以自主品牌“CFMOTO”销售,国外市场已获得消

费者广泛认可,品质及性价比优势突出,虽然与北极星、本田等国际知名企业仍
有一定差距,但在国产全地形车厂商中处于龙头地位并在全球市场占据了一席之
地。目前公司产品的主要外销地区为欧洲、北美、南美以及大洋洲等,根据中国

汽车工业协会《产销快讯》统计数据,2020 年公司全地形车出口额占当年全国
同类产品出口额的 64.55%,全地形车出口金额连续多年位列国内行业第一,行
业龙头地位稳固。同时公司在捷克、土耳其、罗马尼亚、西班牙、瑞典、波兰、
俄罗斯、德国、奥地利、瑞士等国家的全地形车市场占有率处于领先地位。

    (2)摩托车

    公司摩托车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如下: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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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公司的
  公司名称                                         情况介绍
                竞争关系
                中、大排量   日本企业,成立于 1948 年,全球知名汽车、摩托车及其他
    本田        运动型摩     动力产品厂商。2019 财年营业收入 1,381.26 亿美元,研发投
                  托车       入 74.39 亿美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5.39%。
                中、大排量   日本企业,成立于 1887 年,世界最大的乐器生产商雅马哈
 雅马哈摩托     运动型摩     旗下子公司,主要从事摩托车及船舶制造。2019 财年,雅马
                  托车       哈摩托实现营业收入 152.93 亿美元。
                             日本企业,成立于 1878 年,日本主要军工企业之一,主要
                中、大排量
                             从事造船、铁路、航空、发动机、摩托车等产品的生产和制
    川崎        运动型摩
                             造。在摩托车领域定位于运动车、赛车、越野赛车及全地形
                  托车
                             车产品。2019 财年销售额 151.84 亿美元。
                中、大排量   成立于 1920 年,日本汽车制造商,产品包括微型汽车,摩
    铃木        运动型摩     托车、摩托艇等,在中国设有合资企业豪爵铃木摩托车有限
                  托车       公司。2019 年财年销售额 322.71 亿美元。
                             成立于 2007 年,主营业务包括摩托车及发动机、通用机械
                             产品、商用发电机组、新能源商用车等的生产、销售,2020
  隆鑫通用      运动型摩
                             年约有 62%产品出口境外。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4.37 亿
(603766.SH)     托车
                             元人民币,扣非后净利润 3.91 亿元。2020 年研发投入 3.72
                             亿元,占营业收入 3.56%。
                             成立于 1999 年,是国内规模较大的摩托车生产企业之一,
                             主营业务包括两轮摩托车及配件、房地产的开发、锂电池及
  钱江摩托      运动型摩
                             控制器等产品的开发、生产,2020 年约有 37%产品出口境外。
(000913.SZ)     托车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6.12 亿元人民币,扣非后净利润 1.92
                             亿元。2019 年研发投入 1.66 亿元,占营业收入 4.59%。

    公司是国内最早追求驾乘乐趣的动力产品制造商,一直以来坚持水冷大排量

发动机为核心的动力运动装备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在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
品质控制、售前售后服务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综合竞争优势。公司生产的摩托车
产品整体以中高端、运动、竞技、休闲为定位,聚焦中大排量摩托车,全线顺应
消费升级趋势,深受海内外消费者喜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产销快讯》数据显
示,公司 2020 年大于 250ml 跨骑式摩托车销量位列行业前茅,占行业总量

10.85%,大排量行业龙头地位明显。

    综上,公司虽与国外知名企业仍有一定差距,但在全地形车及摩托车行业仍
占据一定优势地位,公司可凭借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助力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

    3、在手订单

    在行业持续向好、下游需求强劲的背景下,公司订单充足,募投项目产能消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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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具有一定保障。

    4、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公司产能利用率日趋饱和,2020 年及 2021
年一季度公司全地形车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114.14%和 140.41%,摩托车产能利用

率分别为 112.61%和 118.66%,均超 100%。面对未来全地形车和消费型摩托车
行业的重要发展机遇,公司现有产能将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在行业持
续向好,下游需求旺盛的背景下,公司亟需解决现有产能瓶颈问题。

    5、后续市场开拓计划

    (1)全地形车

    公司全地形车坚持以自主品牌“CFMOTO”销售,国外市场已获得消费者广泛
认可,品质及性价比优势突出。未来公司将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一步
丰富、细化以 ATV、UTV、SSV 为核心的全地形车产品结构,进一步完善产品
线,在重点开发新车型、解决行业痛点问题的同时,也将着力于已上市产品的更

新迭代,全方位提升产品竞争力;销售区域方面,公司将继续深耕欧美市场,扩
大优势产品市场份额,同时逐步做好新兴市场的开拓;销售渠道方面,公司将在
持续开拓进口商、经销网点的同时,积极借助体育赛事赞助冠名、电影拍摄支持
以及互联网宣传等手段提高品牌知名度。

    (2)摩托车

    近年来,公司持续推出爆款两轮车车型,销量呈大幅增长趋势,未来公司将

专注消费型、玩乐类产品定位,持续加大对摩托车的研发投入,通过自主研发及
外部合作的方式开发更多高颜值、高性能的摩托车。产品结构方面,公司将搭建
仿赛、街车、巡航、拉力、复古车系族群,丰富产品谱系,并在现有车型平台上
不断扩展产品线,实现 125cc-1250cc 排量车型的全覆盖,满足顾客多样化的需
求。销售区域方面,公司将做好 CFMOTO 及 KTMR2R 双品牌经营,在逐步提

升国内市场份额的同时,也将加大对欧洲市场及泰国、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市场的
开拓力度;销售渠道方面,公司将继续扩大经销商销售网络,以追求客户体验为
导向,持续提升授权店建设标准,店面形象将对标国际知名厂商,以提供给消费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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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更好的消费体验。

    (3)电动摩托车

    公司电动摩托车将依托最新发布的 ZEEHO 品牌,坚持以用户为中心的经营
理念,主打高智能、高性能、高颜值的产品,打造“不止于出行”的潮流、科技电

摩。电摩作为公司全新产品,导入期公司将主要依托国内巨大的目标客户群体,
深耕中国市场。当公司电摩在国内占据一定市场份额后,公司将进军欧洲等国外
市场。

    未来公司将坚持线上赋能,线下体验,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市场营销策略。线
上方面,公司将融合官网、APP、电商商城、KOL 自媒体、社交平台等媒体矩
阵,为品牌赋能,为门店引流;线下方面,公司将在充分利用现有销售渠道和开
拓新渠道的同时,通过完善的培训体系及专业的运营系统工具,不断强化用户运
营,持续提升用户体验。公司将通过上述线上线下融合打通的模式,促进品牌效

应的建立及电摩产品销售。

    6、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系公司综合考虑产业政策、市场需
求、技术储备、管理水平、行业地位、客户资源等多方面因素后,审慎做出的投
资决策,公司对于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主要有以下三点:

    (1)紧跟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

    公司多年来深耕动力运动领域,目前已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具备“国家

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也是浙江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
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和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公司产品技术优势显著,
轻量化、稳定性、舒适性等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居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的
技术优势是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紧
跟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加快对新兴技术及新产品的开发,缩短产品开发周期,

促进产品创新升级,全力打造与时俱进的优质产品,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促进募投项目产品产能的消化。

    (2)持续开发新客户,积极抢占新市场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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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深耕于动力运动装备行业,以建设“世界一流动力运动品牌”为发展目
标,经过多年的发展,“CFMOTO”品牌在行业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拥有良好的
品牌形象和品牌影响力,公司产品通过欧洲、北美、大洋洲、南美等地区经销商

及其 3000 余家经销网点销往全球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可充分利用现有成
熟的营销网络,推动募投项目产品的销售。此外,公司也将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
度,在巩固与老客户稳定合作关系的同时,积极拓展新客户,开发新市场,持续
提高品牌知名度,以保障募投项目产品产能的消化。后续市场开拓计划详见本回
复报告“问题九”之“二(四)结合市场容量、竞争对手、在手订单、现有产品

产能利用率、后续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之“5、后续市场
开拓计划”。

    (3)发挥生产制造优势,加强募投项目产品质量控制,助力产能消化

    公司具备丰富的动力运动装备生产制造经验,近年来公司大力推行“智能制
造”模式,有效提升了公司智能化制造水平,公司凭借生产制造优势获得了多项
荣誉,“特种车辆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试点示范”项目入选国家工信部公布的 2018

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2020 年公司荣获浙江省首批“未来工厂”称号。

    公司一直以来严格按照国际标准生产,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公司先
后通过了 ISO9001:2000、ISO14001:2004、AA 级测量管理体系证书(省级)、AAA

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省级)等认证,产品通过了 E-MARK、DOT、EEC、
EPA 等认证。公司根据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准入标准及行业要求,制定了严格
的企业内控标准,从原材料进厂、制造质量控制、产品报批报检、出厂成品控制、
售后质量跟踪控制等方面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控制,产品符合国家公告、3C 认证、
生产许可证、环保等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可将先进的生产制造经验和成熟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应用于募投项目
产品的生产,凭借过硬产品的质量,进一步提升品牌形象,进而促进本次募投项
目产品的产能消化。

    三、披露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结合最近一期业绩情况进一步说
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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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2,700.82 万元,拟分别用于动力运
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
中,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8.80%,税后

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6.26 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研发中心升级
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研发中心是公司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测试以及
提供技术支持的部门,其效益将体现在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效益测算依据、过程如下:

    (一)项目效益测算过程

    1、营业收入测算

    (1)销售数量

    本项目系公司通过新建生产车间、购置先进生产设备等方式,提升各工序的
生产能力,扩充优质产能,同时对公司现有生产线进行“机器人换人、自动化减
人”的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以提高公司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项目建

成后将新增整车年产能 23 万台,包括全地形车 7.00 万台、摩托车 8.40 万台、电
动摩托车 7.60 万台。

    本项目运营期的预计达产率和销量情况如下:

                                                                              第六年
   产品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及以后
                达产率         5%       25%        45%       65%       85%     100%
 全地形车
              销量(台)     3,500    17,500     31,500    45,500    59,500    70,000
                达产率         5%       25%        45%       65%       85%     100%
  摩托车
              销量(台)     4,200    21,000     37,800    54,600    71,400    84,000
                达产率           -         5%      30%       45%       75%     100%
电动摩托车
              销量(台)         -     3,800     22,800    34,200    57,000    76,000


    (2)销售单价

    公司参考 2020 年全地形车、摩托车的销售均价,合理谨慎预测本项目运营
期各产品销售价格,其中全地形车预测销售价格为 33,731.45 元/台、摩托车预测

销售价格为 21,408.48 元/台。电动摩托车为公司新产品,公司根据产品定位,结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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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市场上同类产品销售价格,预测电动摩托车的销售单价为 10,000 元/台。

         结合上述销售数量及销售单价,本项目营业收入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台、元/台、万元
                                                                                         第六年及
  产品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以后
              销量         3,500        17,500           31,500       45,500       59,500       70,000
全地形车      单价      33,731.45     33,731.45        33,731.45   33,731.45    33,731.45    33,731.45
             销售收入   11,806.01     59,030.04    106,254.07      153,478.10 200,702.13     236,120.15
              销量         4,200        21,000           37,800       54,600       71,400       84,000
 摩托车       单价      21,408.48     21,408.48        21,408.48   21,408.48    21,408.48    21,408.48
             销售收入    8,991.56     44,957.81        80,924.05   116,890.30   152,856.55   179,831.23
              销量                -      3,800           22,800       34,200       57,000       76,000
电动摩托车    单价                -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销售收入             -    3,800.00        22,800.00   34,200.00    57,000.00    76,000.00
   销售收入合计         20,797.57 107,787.85 209,978.12            304,568.40 410,558.67     491,951.38


         2、营业成本测算

         本项目营业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直接材料

         本项目直接材料费用由全地形车、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直接材料费用构成。
   全地形车、摩托车的直接材料费用参考 2020 年直接材料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测

   算确定;电动摩托车作为公司新产品,其直接材料费用的测算综合考虑了产品预
   计毛利率和成本结构,按照电动摩托车销售收入的 71.00%测算。

         (2)直接人工

         本项目直接人工费用由全地形车、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直接人工构成。全
   地形车、摩托车直接人工费用的测算参考 2020 年直接人工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
   并适当考虑了生产自动化水平提高对人工成本的节约作用;电动摩托车直接人工

   费用的确定综合考虑了产品毛利率和成本结构,按照电动摩托车销售收入的
   5.00%测算。

         (3)折旧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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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与公司现行政策相同。

    本项目新增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新建建筑物、购置生产设备,其中建筑物折旧
年限为 20 年,残值率 5%;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 10 年,残值率 5%。本项目新
增无形资产系购置软件工具,摊销年限为 5 年,残值率 0%。本项目新增长期待
摊费用系室外道路及综合管网,摊销年限为 5 年,残值率 0%。

    此外,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土地,拟在公司现有土地上新建生产车间,部分产
线将建设于公司现有厂房中,因此本项目适当考虑了现有资产的折旧摊销费用。

    (4)其他制造费用

    本项目其他制造费用由全地形车、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其他制造费用构成。

全地形车、摩托车的其他制造费用参考 2020 年其他制造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测
算确定;电动摩托车其他制造费用的确定综合考虑了产品预计毛利率和成本结
构,按照电动摩托车销售收入的 5.00%测算。

    3、税金及附加测算

    本项目税金及附加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
附加。250 毫升以上摩托车消费税率为 10%,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

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分别取 7%、3%、2%进行估算。

    4、期间费用测算

    本项目预测期内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参考公司 2020 年期间费用
率进行测算。管理费用包括折旧摊销及职工薪酬等,其中本项目室外道路及综合
管网的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其他管理费用按照销售收入的 4.60%测算;销售
费用按照销售收入的 8.97%测算;研发费用按照销售收入的 5.23%测算。公司根

据未来资金安排,预计本项目流动资金缺口均以银行贷款形式补充,财务费用按
照流动资金缺口的 5.00%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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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本项目效益测算期的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T11          T12
营业收入        20,797.57   107,787.85   209,978.12   304,568.40   410,558.67   491,951.38 491,951.38     491,951.38   491,951.38   491,951.38   491,951.38   491,951.38
营业总成本      20,427.10 103,230.96     201,586.03 291,286.11     391,066.51   467,694.22 467,484.47     467,290.46 467,193.45 467,193.45       466,339.95 464,348.48
营业成本        15,856.66   79,707.54    155,579.07   224,038.84   300,766.13   359,801.29   359,653.33   359,456.05   359,357.41   359,357.41   358,489.57   356,464.63
税金及附加        597.51      2,987.57     6,128.50     9,435.50   12,394.27    14,621.95    14,621.95    14,621.95    14,621.95    14,621.95    14,621.95    14,621.95
管理费用         1,020.62     5,085.15     9,784.44   14,134.23    19,008.26    22,686.93    22,622.70    22,622.70    22,622.70    22,622.70    22,622.70    22,622.70
销售费用         1,864.94     9,665.43   18,828.93    27,310.93    36,815.17    44,113.73    44,113.73    44,113.73    44,113.73    44,113.73    44,113.73    44,113.73
研发费用         1,087.37     5,635.55   10,978.43    15,923.96    21,465.52    25,721.03    25,721.03    25,721.03    25,721.03    25,721.03    25,721.03    25,721.03
财务费用                -      149.72       286.66       442.65       617.16       749.29       751.73       755.00       756.63       756.63       770.97       804.44
营业利润          370.46      4,556.87     8,392.09   13,282.29    19,492.15    24,257.17    24,466.91    24,660.93    24,757.94    24,757.94    25,611.43    27,602.90
利润总额          370.46      4,556.87     8,392.09   13,282.29    19,492.15    24,257.17    24,466.91    24,660.93    24,757.94    24,757.94    25,611.43    27,602.90
所得税             55.57       683.53      1,258.81     1,992.34     2,923.82     3,638.58     3,670.04     3,699.14     3,713.69     3,713.69     3,841.71     4,140.44
净利润            314.89      3,873.34     7,133.28   11,289.95    16,568.33    20,618.59    20,796.88    20,961.79    21,044.25    21,044.25    21,769.72    23,462.47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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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1、毛利率

     (1)全地形车、摩托车

     本项目全地形车、摩托车平均毛利率与 2020 年度及 2021 年一季度公司全地
形车、摩托车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产品           本项目平均毛利率            2021 年一季度               2020 年度
   全地形车                    32.34%                       24.74%                 35.12%
    摩托车                     23.33%                       17.58%                 23.33%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全地形车、摩托车产品的测算毛利率与 2020 年公司产
品毛利率不存在较大差异。

     2021 年一季度,公司全地形车及摩托车毛利率较上年下降,主要原因系:(1)
在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下,2021 年一季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下行、外销
运费价格大幅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2)前期加征关税豁免权到期,公司销往

美国的 ATV 产品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被加征关税所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
续下行、外销运费价格大幅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均主要系在新冠疫情等因素影
响下的短期因素,此外,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向美国相关部门申请,排除公司 ATV
产品在 2021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额外关税。随着短期不利影响的逐渐消除,以及
公司不断加大技术研发、加快产品创新,公司预期毛利率有望在未来逐步恢复。

     综上,本项目测算的全地形车、摩托车产品毛利率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2)电动摩托车

     电动摩托车为公司新产品,其测算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
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一季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平均值
小牛电动            23.81%       22.88%             23.43%           13.44%             20.89%
  雅迪                   -       15.87%             17.36%           16.33%             16.52%
新日股份            13.51%       10.39%             14.60%           15.27%             13.44%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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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21 年一季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平均值
平均值              18.66%          16.38%               18.46%                15.01%           17.13%
本项目                     -                -                     -                  -          17.60%
    注:雅迪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未披露一季度报告。

     本项目电动摩托车的估算毛利率与最近三年一期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平
均水平差异较小且低于最近一期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具有谨慎性。

     2、期间费用率

     本项目期间费用率与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期间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项 目             本项目平均值                  2021 年一季度                      2020 年度

    管理费用率                      4.61%                             4.11%                     4.60%
    销售费用率                      8.97%                         5.83%                         8.67%
    研发费用率                      5.23%                         4.37%                         5.22%
    注:期间费用率=各期间费用/营业收入。

     本项目估算的管理费用率、销售费用率、研发费用率与公司 2020 年水平基

本一致,高于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水平,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3、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

     经测算,本项目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8.80%,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
设期)为 6.26 年。

     本项目与同类项目的相关效益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项 目                         税后内部收益率          税后投资回收期(年)
           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
                                                              18.44%                                 6.84
新日股份             项目(三期)
               天津工厂智能化改扩建项目                       22.07%                                 6.04
                   智能电动车辆项目                           20.23%                                 6.89
九号公司
              年产 8 万台非公路休闲车项目                     18.61%                                 6.78
                  平均值                                      19.84%                                 6.64
                 春风动力                                     18.80%                                 6.26


     公司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水平、投资回收期与同类项目平均水平均不存在重
大差异,效益测算合理、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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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本项目毛利率、期间费用率、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报期等指标与公司
历史数据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合
理性和谨慎性。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安排明细以
及投资数额测算底稿,根据投资明细分析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2、获取并查阅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本次募投项
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

    3、获取并查阅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文件,结合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

    4、对发行人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的后续市场开拓
计划,并分析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协同性;

    5、获取并查阅募投相关产品的行业研究报告、可比公司的年度报告、再融
资预案、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信息,了解行业市场容量与竞争对手情况;

    6、获取并查阅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定期报告以及截至 2021 年 5 月末的在手
订单明细,了解发行人现有产品产能利用情况以及各期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情况;

    7、根据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底稿,结合历史业绩情况,分析本次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与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具有合理性,各项投资构
成关于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的划分清晰合理;

    2、本次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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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协同性,公司已制定了各募投项目相关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3、发行人已披露了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及依据,相关募投项目的
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问题十、请申请人披露公司存在的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等事项,是否充分
计提预计负债,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事项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作为原告的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事项如下:

序                                                                           案件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争标的       主要诉讼/仲裁请求
号                                                                           进展
                                                       认定三被告侵犯原
                                      专利名称:行驶设
                                                       告商业秘密,确认原
                                      备
      发行    赛格威、徐   侵害技术                    告为诉争专利及相      一审
 1                                    申请人:赛格威
        人    辉、李大华   秘密纠纷                    应 PCT 国际申请的     中
                                      专利号:
                                                       权利人,并赔偿 600
                                      ZL201920062017.8
                                                               万元
                                      专利名称:全地形 认定四被告侵犯原
              赛格威、徐              车               告商业秘密,确认原
      发行                 侵害商业                                          一审
 2            辉、李大                申请人:赛格威   告为诉争专利的权
        人                 秘密纠纷                                          中
              华、隆永波              专利号:         利人,并赔偿 400 万
                                      ZL201920820387.3         元
                                      专利名称:用于检
                                      测型材的直线度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发行    赛格威、王   专利权权   的检具           利的权利人,并由被    一审
 3
        人        威         属纠纷   申请人:赛格威   告共同承担合理费      中
                                      专利号:              用 7 万元
                                      ZL201920706938.3
                                      专利名称:全地形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车
      发行    赛格威、戚   专利权权                    利的权利人,并由被    一审
 4                                    申请人:赛格威
        人      公望         属纠纷                    告共同承担合理费      中
                                      专利号:
                                                            用 7 万元
                                      ZL201920822292.5
                                      专利名称:全地形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车
      发行    赛格威、李   专利权权                    利的权利人,并由被    一审
 5                                    申请人:赛格威
        人    大华、王威     属纠纷                    告共同承担合理费      中
                                      专利号:
                                                            用 7 万元
                                      ZL2019208920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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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争标的        主要诉讼/仲裁请求
号                                                                            进展
                                      专利名称:排气装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赛格威、王                置及车辆
     发行                  专利权权                      利的权利人,并由被   一审
 6          威、隆永                  申请人:赛格威
       人                    属纠纷                      告共同承担合理费     中
            波、徐辉                  专利号:
                                                             用 7 万元
                                      ZL201920890295.2
                                      专利名称:全地形
                                      车的拖挂装置以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发行   赛格威、李     专利权权   及全地形车         利的权利人,并由被   一审
 7
       人   大华、徐辉       属纠纷   申请人:赛格威     告共同承担合理费     中
                                      专利号:               用 7 万元
                                      ZL201920822505.4
                                      专利名称:用于全
                                      地形车的电机组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赛格威、袁                件和具有其的全     利及相应 PCT 国际
     发行                  专利权权                                           一审
 8          章平、陈义                地形车             申请的权利人,并由
       人                    属纠纷                                           中
            文、陈红波                申请人:赛格威     被告共同承担合理
                                      专利号:               费用 7 万元
                                      ZL201920706862.4
                                      专利名称:空气滤
                                      清器及具有其的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赛格威、陈
     发行                  专利权权   全地形车           利的权利人,并由被   一审
 9          忠良、隆永
       人                    属纠纷   申请人:赛格威     告共同承担合理费     中
                波
                                      专利号:               用 7 万元
                                      ZL201920902999.7
                                      专利名称:空滤器
                                      和具有其的全地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赛格威、陈
     发行                  专利权权   形车               利的权利人,并由被   一审
10          忠良、隆永
       人                    属纠纷   申请人:赛格威     告共同承担合理费     中
                波
                                      专利号:               用 7 万元
                                      ZL201920906013.3
                                      专利名称:全地形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赛格威、隆                车                 利及相应 PCT 国际
     发行                  专利权权                                           一审
11          永波、李大                申请人:赛格威     申请的权利人,并由
       人                    属纠纷                                           中
                华                    专利号:           被告共同承担合理
                                      ZL201920822387.7       费用 7 万元
                                      专利名称:换挡拉
                                      杆及具有其的全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发行   赛格威、王     专利权权   地形车             利的权利人,并由被   一审
12
       人   威、隆永波       属纠纷   申请人:赛格威     告共同承担合理费     中
                                      专利号:               用 7 万元
                                      ZL201920706864.3
                                      专利名称:全地形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车                 利及相应 PCT 国际
     发行   赛格威、王     专利权权                                           一审
13                                    申请人:赛格威     申请的权利人,并由
       人   威、隆永波       属纠纷                                           中
                                      专利号:           被告共同承担合理
                                      ZL201920819900.7       费用 7 万元




                                        10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序                                                                             案件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争标的         主要诉讼/仲裁请求
号                                                                             进展
                                      专利名称:全地形
            赛格威科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车
     发行   技有限公       专利权权                       利的权利人,并由被   一审
14                                    申请人:赛格威
       人   司、韩威、       属纠纷                       告共同承担合理费     中
                                      专利号:
              刘勇军                                          用 7 万元
                                      ZL201920948732.1
                                      专利名称:全地形
            赛格威、刘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车
     发行   勇军、隆永     专利权权                       利的权利人,并由被   一审
15                                    申请人:赛格威
       人   波、徐辉         属纠纷                       告共同承担合理费     中
                                      专利号:
                                                              用 7 万元
                                      ZL201920819809.5
                                      专利名称:跨骑式
                                      全地形车及其脚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赛格威、李                踏支架组件和前
     发行                  专利权权                       利的权利人,并由被   一审
16          大华、徐辉                脚踏支架
       人                    属纠纷                       告共同承担合理费     中
                                      申请人:赛格威
                                                              用 7 万元
                                      专利号:
                                      ZL201920822569.4
                                      专利名称:全地形
                                      车及其 EPS 安装结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发行   赛格威、徐     专利权权   构                  利的权利人,并由被   一审
17
       人   辉、李大华       属纠纷   申请人:赛格威      告共同承担合理费     中
                                      专利号:                用 7 万元
                                      ZL201920822545.9
                                      专利名称:全地形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车及其转向系统
     发行   赛格威、徐     专利权权                       利的权利人,并由被   一审
18                                    申请人:赛格威
       人   辉、范戈         属纠纷                       告共同承担合理费     中
                                      专利号:
                                                              用 7 万元
                                      ZL201920706936.4
                                      专利名称:全地形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车及其转向系统
     发行   赛格威、徐     专利权权                       利的权利人,并由被   一审
19                                    申请人:赛格威
       人       辉           属纠纷                       告承担共同承担合     中
                                      专利号:
                                                            理费用 7 万元
                                      ZL201910405828.8
                                      专利名称:用于全
                                      地形车的座椅和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具有其的全地形
     发行   赛格威、肖     专利权权                       利的权利人,并由被   一审
20                                    车
       人   志平、徐辉       属纠纷                       告共同承担合理费     中
                                      申请人:赛格威
                                                              用 7 万元
                                      专利号:
                                      ZL201920893677.0
                                      专利名称:全地形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车
     发行   赛格威、徐     专利权权                       利的权利人,并由被   一审
21                                    申请人:赛格威
       人   辉、李大华       属纠纷                       告共同承担合理费     中
                                      专利号:
                                                              用 7 万元
                                      ZL201920818040.5




                                        105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序                                                                            案件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争标的        主要诉讼/仲裁请求
号                                                                            进展
                                      专利名称:排气结
            赛格威、王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构、消声器及车体
     发行   威、徐辉、     专利权权                      利的权利人,并由被   一审
22                                    申请人:赛格威
       人   隆永波、李       属纠纷                      告共同承担合理费     中
                                      专利号:
              大华                                           用 7 万元
                                      ZL201920120221.0
                                      专利名称:制动主
                                      泵以及具有其的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发行   赛格威、刘     专利权权   全地形车           利的权利人,并由被   一审
23
       人   勇军、徐辉       属纠纷   申请人:赛格威     告共同承担合理费     中
                                      专利号:               用 7 万元
                                      ZL201920902453.1
                                      专利名称:全地形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赛格威、王                车
     发行                  专利权权                      利的权利人,并由被   一审
24          军贤、袁章                申请人:赛格威
       人                    属纠纷                      告共同承担合理费     中
                平                    专利号:
                                                             用 7 万元
                                      ZL201920948484.0
                                      专利名称:转向组
                                      件及具有其的机     确认原告为诉争专
     发行   赛格威、徐     专利权权   动车               利的权利人,并由被   一审
25
       人   辉、黄正森       属纠纷   申请人:赛格威     告共同承担合理费     中
                                      专利号:               用 7 万元
                                      ZL201920062016.3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
                                                            局作出的商评字
                                                                [2020]第
                                                         0000253348 号《关
     发行   国 家 知 识 知识产权                                              一审
26                                    “ZEEHO”商标       于第 40995271 号
       人   产权局         行政案件                                           中
                                                          “ZEEHO”商标驳回
                                                         复审决定书》,并判
                                                          令国家知识产权局
                                                         重新作出决定[注 1]
                                                          撤销北京知识产权
     发行   国 家 知 识 知识产权                         法院(2020)京 73    二审
27                                      “汉擎”商标
       人   产权局         行政案件                      行初 7110 号行政判   中
                                                         决,依法改判[注 2]
                                                          撤销北京知识产权
                                                         法院(2019)京 73
     发行   国 家 知 识 知识产权                          行初 12976 号行政   二审
28                                      “汉擎”商标
       人   产权局      行政案件                         判决,对不予授予发   中
                                                          行人商标进行依法
                                                              改判[注 3]
                                                         请求判令 解除反诉
                                                         原告与反 诉被告签
                                                         订的《新产品开发协
            合肥亿恒
     发行                                                议书》及补充协议;   一审
29          智 能 科 技 合同纠纷         29.15 万元
       人                                                请求判令 反诉被告    中
            有限公司                                     支付产品开发费用、
                                                         违约金、诉讼费合计
                                                         291,540.00 元

                                        106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注 1:发行人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及显著识别部分、外观、呼叫等方面
明显不同,共存注册不会引起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不会构成近似商标,国家知识产权
局应授予诉争商标,因此向法院提起上诉;关于“ZEEHO”商标的行政诉讼主要是针对 25
类衣服类别的未授予而提起的行政诉讼,“ZEEHO”商标在摩托车类别已经授予;
    注 2:一审中,法院认为发行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长期广泛使用已与发
行人形成特定关系,驳回发行人的诉讼请求;
    注:3:一审中,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为纯文字商标“汉擎”,其中“擎”字经过一定设计
改变了“擎”字的构成要素,系对我国汉字的不规范使用,故驳回发行人的诉讼请求。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事项如下:

序                                                                        案件进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争标的      主要诉讼/仲裁请求
号                                                                          展
                                                   请求解除原告、被告签
     合肥亿                                        订的《新产品开发协议
     恒智能                                        书》及补充协议;请求
1             发行人       合同纠纷   65.77 万元                          一审中
     科技有                                        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开发
     限公司                                        费用、货款、诉讼费用
                                                   等合计 657,703.18 元
              刘桂林、                             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连
              发行人、     机动车交                带赔偿原告因此次交通
                                                   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人
2    洪晓英   博罗县罗     通事故责   12.92 万元                          一审中
                                                   民币 129,184.84 元;请
              阳镇佳兴     任纠纷                  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诉
              摩托车行                             讼费用

     二、相关案件预计负债计提情况及风险提示情况

     (一)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
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

时义务;(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该义务的金额能
够可靠地计量”。

     (二)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1、公司作为原告的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

     对于公司作为原告的未决诉讼,因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公司无需计
提预计负债。

     2、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尚处于一审过程中,不存在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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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成为公司现时义务情况,公司对上述案件可能承担的经济利益流出金额尚无法
做出恰当的估计和计量,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
故公司未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

    (三)风险提示情况

    对于发行人未决诉讼可能引起的相关风险,发行人已在本回复报告中进行了
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存在部分未决诉讼。虽然公司已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充分评估了相关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但若公司在
相关纠纷中败诉或者胜诉后无法得到实质性解决,将对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
影响。”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信用中国、企查查等公

开网站查询发行人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情况;

    2、取得并查阅发行人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事项涉及的起诉书、传票等案件
资料,核查了发行人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事项的案由、案件具体进展情况;

    3、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详细核查了发行人未决
诉讼或未决仲裁事项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影响及本次非公开发行满足相关规定
条件的情况;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发行人未决诉讼或未决仲
裁是否符合或达到预计负债的计提条件,核查发行人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谨
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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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已披露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事项;发行人未
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已在本回复报告中提示未决
诉讼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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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之签章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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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
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裘   捷                   汪   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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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总经理关于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

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
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马   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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