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春风动力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14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062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俞列明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
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
象范围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真实、有效,满
足《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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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公
司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
专项意见,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对上述离职的激励对
象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合计 0.6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
由 22.60 元/股调整为 21.77 元/股。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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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等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
件的 307 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数量合计 142.15 万份。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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