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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1-10-08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一年九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赖国贵                 赖民杰                     高 青




          郭   强                赖国强                     任建华




          曹   悦                何元福                     任家华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4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4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6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4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2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2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22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3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3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6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7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2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9

       发行人律师声明 ............................................................................................................. 30

       审计机构声明 ................................................................................................................. 31

       验资机构声明 ................................................................................................................. 3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4

       一、备查文件 ................................................................................................................. 34

       二、查阅地点 ................................................................................................................. 34

       三、查询时间 ................................................................................................................. 34




                                                                         2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春风动力/公司/上市公司      指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审计机构/募集资金专户验资机构/主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承销商账户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发行A股股票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
《实施细则》                       指
                                         修订)》
《股票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董事会                             指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监事会                             指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
    1、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
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除特别说明外,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若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
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CFMOTO POWER CO., LTD.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603129.SH
股票简称           春风动力
总股本             134,377,300 股
法定代表人         赖国贵
成立日期           2003 年 12 月 9 日
上市日期           2017 年 8 月 1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757206158J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 116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 116 号
联系电话           0571-89195143
联系传真           0571-89195143
公司网站           www.cfmoto.com
                   制造: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全地形车,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 服
                   务: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全地形车、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雪
                   地车、游艇及配件的技术开发;批发、零售: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
                   全地形车,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游艇及配件,机电设备、日用百
经营范围           货、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塑料制品、服装、鞋帽、体育
                   用品、工艺礼品、电池、润滑油;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15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4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
案。

    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6月15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二)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2021年6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的申请。

    2021年7月12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0号),核准发行人本次
非公开发行。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2021年9月7日,本次发行获配的14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
资金汇入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9月8日出具的《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ZI10527号),截至2021年9月7日止,华泰联合证券累计收到春风动力非公开
                                    5
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含获配投资者认购保证金)为人民币1,727,008,140.00
元。上述认购资金总额均已全部缴存于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

    2021年9月8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后的
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春风动力指定存储账户中。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9月13日出具的《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78号),截至2021年9月8日止,春风动力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15,700,074股,发行价格为11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727,008,14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54,757.9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053,382.06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5,700,074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693,353,308.06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
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最终为 15,700,074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1 年 8 月 31 日),发行底
价为 97.1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6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
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110.0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四)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
民币172,700.82万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727,008,14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17,954,757.94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1,709,053,382.06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五)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4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
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六)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发出《认购邀请书》情况

    2021 年 7 月 21 日,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向中国证
监会报送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询价对象名单》(以
下简称“《拟询价对象名单》”),包括:截止 2021 年 7 月 20 日收市后发行人
前 20 名股东中的 9 家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
其关联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基金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公司 5 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11 家,剔
除重复计算部分,共计 50 家特定投资者。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2021 年 7 月
21 日) 后至追加申购截止日(2021 年 9 月 2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47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
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

                                     7
       《认购邀请书》发送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与上述投资者以
 电话或邮件方式进行确认,除通过邮寄方式发送的投资者外,发送对象均表示收
 到《认购邀请书》。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
 的规定。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9月2
 日9:00-12:00,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30个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
 关文件。除12名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其余18名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
 象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所有投资者的申购均为有效
 申购。

       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累计认购
                                           报价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金额
                                         (元/股)                  保证金   效报价
                                                       (万元)
                                              110.00      5,100
 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100.00      5,100
 2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5.25      5,000    不适用      是
 3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16.10      5,000     是         是
                                              109.66      5,000
 4     UBS AG                                                       是         是
                                              105.70      9,500
 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25     25,000    不适用      是
 6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0.11     49,300    不适用      是
                                              108.07      5,000
 7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103.21      8,000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          122.54      5,000
 8     资产-民生银行-大家资产-盛世精选                              是         是
                                              110.93     10,000
       2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

                                          8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       109.64    5,000
9                                                           是      是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97.14   10,000
                                         108.00    5,000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鑫
10                                        98.50   23,900    是      是
     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97.14   24,000
                                         110.00    5,000
11   郭伟松                              100.00   10,000    是      是
                                          97.14   15,000
                                         110.00    5,000
     杭州遂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遂玖
12                                       102.36    5,000    是      是
     钱潮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9.26    5,000
                                         110.00   33,900
1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108.00   40,700
                                          99.23    7,800
1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97.21   12,000
15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0.00    9,900   不适用   是
1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5,000   不适用   是
1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5,000    是      是
                                         116.00    7,200
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00   16,500    是      是
                                         102.36   24,200
                                         105.85    5,000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
19                                       104.25    5,000    是      是
     开阳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1.55    5,000
                                         110.00   17,600
2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100.01   25,200
                                         114.00    5,000
21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111.00    7,000
22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5,000   不适用   是
2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18.50    7,000    是      是
                                         122.42   10,000
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9.64   21,100    是      是
                                         103.19   32,200


                                     9
                                                110.19       5,000
2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5.19       6,900      不适用       是
                                                 98.59       7,400
       青骊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青
26                                               98.01       5,000        是         是
       骊银鞍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     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国海           115.68       5,000        是         是
       创新 1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8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3.33      10,000        是         是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中金期货-融汇
29                                              120.15       5,000        是         是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30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6.33      15,000        是         是

       经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共同确认,并经律师核查:
参与本次向非公开发行股票询价申购的为30个认购对象,均为有效报价。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发行
对象依次按(1)认购价格优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
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10.00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15,700,074股,募集资金总额1,727,008,140.00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
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获配
                                                         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    (股)            (元)
                                                         股)
 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0.00      4,481,818   492,999,980.00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0.00      3,081,818   338,999,980.00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0.00      1,600,000   176,000,000.00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民生银
 4      行-大家资产-盛世精选 2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110.00       909,090     99,999,900.00
        (第二期)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00       909,090     99,999,900.00
 6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0.00       909,090     99,999,900.00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00       654,545     71,999,950.00

                                           10
                                                    获配
                                                    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    (股)            (元)
                                                    股)
 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10.00     636,363      69,999,930.00
 9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0.00     636,363      69,999,930.00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
 10     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国海创新 1 号私募股权投资   110.00     454,545      49,999,950.00
        基金
 11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10.00     454,545      49,999,950.00
 1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0.00     454,545      49,999,950.00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中金期货-融汇 1 号资产管
 13                                                 110.00     454,545      49,999,950.00
        理计划
 14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0.00      63,717       7,008,870.00
                           合计                              15,700,074   1,727,008,140.00

       上述发行对象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
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
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
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
者利益的情况。

       (七)关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关联关系核查及私募备案情况核

查

       1、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
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
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春风动力
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11
    2、关联关系核查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时均作
出承诺: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
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未接受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并
保证配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单位/本人的身份进行核查。本单位如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或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的私募资
产管理计划,则已按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
金产品成立的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
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的关联方均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春风动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
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直接或间接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的情形。

    3、私募备案情况

    根据询价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
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管理的中金期货-融汇1号资产管理计划、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管理的参与本次发行的2个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
                                  12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参与本次发行的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
系列之国海创新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参与本次
发行的4个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参与本次发行的8个资产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参与本次发行的30个资产管理计划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
的私募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均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符合《保险资金运用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的规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大家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管理的参与本次发行的大家资产-民生银行-大家资产-盛世精选2号集合
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已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理了发行备案手
续。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参与本次发行的20个产品为公募、年金、养老
保险,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参与本次发行的1个产品为公募,工银瑞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参与本次发行的13个产品为公募、养老保险,财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参与本次发行的1个产品为公募、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管理的参与本次发行的7个产品为公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
决议的规定。

    (八)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
                                   13
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特定投资者持有股份锁定
期另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或约定。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24515X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                                         52,000 万元人民币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住所
                                                     27-30 层
法定代表人                                            裴长江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4,481,818 股

限售期                                                6 个月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56308U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住所
                          层甲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法定代表人                                            赵桂才
                         (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
                         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3,081,818 股

限售期                                                6 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经营范围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600,000 股

限售期                                               6 个月


       4、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民生银行-大家资产-盛世精选2号
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民生银行-大家资产-盛世
名称
                                    精选 2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
管理人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获配数量                                           909,090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7693819XU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楼 10 层 1001-63

法定代表人                                           何肖锋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
                         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
                         咨询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017814402

                                       15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1,292,677.6029 万元人民币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
                         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
经营范围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
                         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获配数量                                           909,090 股

限售期                                               6 个月


       6、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12MA3U7G7U12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29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 3 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 5 楼 51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909,090 股

限售期                                               6 个月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890,794.7954 万元人民币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贺青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
                         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
经营范围                 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654,545 股

                                       16
限售期                                              6 个月


       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24444556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35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                                          杨玉成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636,36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9、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KWGXY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 170 号 608 室

法定代表人                                          陈光明
                         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
经营范围                 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636,36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0、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国海创
新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
名称
                                         国海创新 1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人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获配数量                                          454,54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7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5886449657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四路 9 号和泰科技园综合楼 108 号

法定代表人                                              刘峻
                         私募基金管理和投资业务,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期货外),
经营范围                 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93839361K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8 号楼 3 层 307 号房间

法定代表人                                          李少非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
                         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
                         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经营范围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454,54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
获配数量                                           454,54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3、中金期货有限公司-中金期货-融汇1号资产管理计划
名称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中金期货-融汇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

获配数量                                           454,54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0000757408737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35,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 21 号蓝宝石大酒店 1811 号和 1813 号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业务。(以上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38597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5 楼

法定代表人                                            陈兵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63,717 股

限售期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19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保荐代表人:             裘捷、汪怡

项目协办人:             陆丹楠

项目组成员:             金华东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平安金融中心A座2001-8单元

电话:                   0571-85366702

传真:                   0571-85368206

(二)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负责人:                 颜华荣

经办律师:               鲁晓红、朱爽、袁晟

办公地址:               杭州市老复兴路白塔公园B区2号楼、15号楼

电话:                   0571-85775888

传真:                   0571-85775643

(三)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         朱伟、谢佳丹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庆春路1号西子国际A座29楼

电话:                   0571-56076606

传真:                   0571-85800465

(四)验资机构(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         朱伟、谢佳丹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庆春路1号西子国际A座29楼


                                      20
电话:                   0571-56076606

传真:                   0571-85800465

(五)验资机构(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         徐冬冬、蒋玉龙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电话:                   021-63391166

传真:                   021-63392558




                                        21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其中有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      的股份数量(股)
 1       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5,000,808        33.49                 -
 2       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         12,617,087         9.39                 -
         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
 3                                     8,013,762         5.96                 -
         司
 4       林阿锡                        4,019,743         2.9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5       司-南方匠心优选股票型        2,774,084         2.06                 -
         证券投资基金
 6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2,535,723         1.8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工银瑞信文体产业股票型        2,302,889         1.71                 -
         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富国天益价值混合型证券        1,733,950         1.29                 -
         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工银瑞信圆兴混合型证券        1,642,992         1.22                 -
         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工银瑞信圆丰三年持有期        1,577,514         1.17                 -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82,218,552        61.18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其中有限售条件
序号                 名称         股份数量(股)
                                                     (%)      的股份数量(股)
 1       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5,000,808        29.99                 -


                                       22
                                                           持股比例     其中有限售条件
序号                 名称                股份数量(股)
                                                             (%)      的股份数量(股)
 2       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                12,617,087          8.41                   -
         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
 3                                            8,013,762          5.34                   -
         司
 4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81,818          2.99           4,481,818

 5       林阿锡                               4,019,743          2.68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6                                            3,081,818          2.05           3,081,818
         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7       司-南方匠心优选股票型               2,774,084          1.85                   -
         证券投资基金
 8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2,535,723          1.6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工银瑞信文体产业股票型               2,302,889          1.53                   -
         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富国天益价值混合型证券               1,733,950          1.16                   -
         投资基金
                  合计                       86,561,682         57.68           7,563,636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新增15,700,074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
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5,700,074           10.4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4,377,300           100%      134,377,300          89.54%
三、股份总额                 134,377,300           100%     150,077,374          100.00%

                                              23
    (二)对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公司股东结构亦将根据发行情况发生
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春风控股,实际控制人为赖国贵。本
次发行后,春风控股将直接持有公司29.99%股份,仍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赖国
贵持有春风控股54.00%的股份进而通过春风控股间接控制发行人29.99%股份,
仍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深耕动力产业领域,专注于以发动机为核心的全地形车、摩托车、后市
场用品等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具备完整的整车设计、制造、检测试验能力
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
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
益,可有效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能力,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对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符合公司及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
变化。

    (四)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结构发生变动。

    (五)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相应增加,同时公司资产
负债率将相应下降,公司财务结构将更为合理,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
性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的发

                                  24
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
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促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
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认识、学习与理解,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
要求,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保持公司在其人员、
资产、财务以及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七)对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之间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春风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赖国贵;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
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和管理关系不会因本次发
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新增关
联交易,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25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
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
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
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0号)和浙江春风动力
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
对象不包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
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缴款通知书》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等的相关规定以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
定。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26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为:
    “春风动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获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和核准;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认购对象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非公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涉及的法律文书
真实、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非公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春风动
力尚需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7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2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裘   捷                     汪   怡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29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
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鲁晓红                  朱   爽


                             袁   晟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颜华荣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年   月   日




                                   30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
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154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173号、信会
师报字[2021]第ZF10228号《审计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
计师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上述报告的内容无
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用,并不适用
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伟                    谢佳丹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1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
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中引用的
本所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伟                    谢佳丹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2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27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中引用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
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徐冬冬                蒋玉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3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116号

   电话:0571-89195143

   传真:0571-89195143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5:00。




                                  34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之盖章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