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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风动力:春风动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1-11-02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113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
       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2021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期产品
       373
       委托理财期限:2021/10/29-2022/1/29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2021/11/3-2022/2/8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
情况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
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15,000 万元人民币。
              (三)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0 号)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700,074 股,发行
          价格 11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27,008,14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17,954,757.9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09,053,382.0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78 号《验资报
          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分别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类   产品名   理财金   预计产品收   预计收                         是否构成   资金
 受托方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型       称       额     益率(%)    益金额                         关联交易   来源

中国光大
             银行理   结构性              3.25%或                        保本浮动              募集
银行股份                       10,000                80.50     92 天                   否
             财产品   存款              3.15%或 1%                       收益型                资金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银行理   结构性             1.50%或                         保本浮动              募集
股份有限                       5,000                 46.64     97 天                   否
             财产品   存款                3.51%                          收益型                资金
公司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
          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以最
          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
督,并于每月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中国光大银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名称:2021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期产品 373
    2、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预期年化收益率:3.25%或 3.15%或 1.00%
    4、认购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5、认购期限:2021/10/29-2022/1/29,共计 92 天


    (二) 中国银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2、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预期年化收益率:1.50%或 3.51%
    4、认购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5、认购期限:2021/11/3-2022/2/8,共计 97 天


    (三)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
    本金部分纳入存款统一管理,中国光大银行和中国银行代理客户进行结构性
存款投资。中国光大银行和中国银行的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
衍生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
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如果投资方向正确,
客户将获得高/中收益;如果方向失误,客户将损失购买期权的费用,客户将获
得低收益,对本金不造成影响。
    (四) 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
格。本次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
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1818)
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988、HK3988),中国光大银行和中国银行均为
已上市的商业银行。两个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20,126.90           699,266.74

           负债总额                268,514.47           353,193.84

               净资产              149,549.08           344,468.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77,385.53             26,767.08
             净额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395,394.93 万元,公司不存在负有
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
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
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
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
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
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                -                   -             10,000
 2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                -                   -             10,000
 3       银行理财产品         5,000                 -                   -             5,000
         合计                 25,000                -                   -             25,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5,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6.49%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25,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75,000
                        总理财额度                                     100,000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