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高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控股”)一致行动人赖雪花持有公司股 份 1,010,1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31%;春风控股一致行动人赖金法持有公 司股份 1,210,1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6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青持有 公司股份 2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499%;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倪树 祥持有公司股份 2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499%;公司副总经理马刚 杰持有公司股份 1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099%;公司副总经理陈志 勇持有公司股份 2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399%;公司副总经理陈柯 亮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199%;公司董事会秘书周 雄秀持有公司股份 18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24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赖雪花、赖金法、高青、倪树祥、马刚杰、陈志勇、陈柯 亮、周雄秀,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 300,000 股、100,000 股、56,250 股、56,250 股、41,250 股、52,500 股、 45,000 股、46,875 股,减持比例分别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1999%、0.0666%、 0.0375%、0.0375%、0.0275%、0.0350%、0.0300%、0.0312%。其中采用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1 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赖雪花 5%以下股东 1,010,161 0.6731% IPO 前取得:1,010,161 股 赖金法 5%以下股东 1,210,161 0.8064% IPO 前取得:1,210,161 股 IPO 前取得:55,000 股 高青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25,000 0.1499% 其他方式取得:170,000 股 IPO 前取得:55,000 股 倪树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25,000 0.1499% 其他方式取得:170,000 股 马刚杰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65,000 0.1099% 其他方式取得:165,000 股 IPO 前取得:40,000 股 陈志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10,000 0.1399% 其他方式取得:170,000 股 IPO 前取得:20,000 股 陈柯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80,000 0.1199% 其他方式取得:160,000 股 IPO 前取得:17,500 股 周雄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87,500 0.1249% 其他方式取得:170,000 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股权激励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春风控股实际控制人系公司董事 春风控股 45,000,808 29.9851% 长赖国贵 因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实控人 重庆春风投 第一组 12,617,087 8.4071% 赖国强与赖国贵亲属关系构成一 资有限公司 致行动人 因与实际控制人赖国贵亲属关系 林阿锡 3,661,890 2.4400% 构成一致行动人 2 因与实际控制人赖国贵亲属关系 赖金法 1,210,161 0.8064% 构成一致行动人 因与实际控制人赖国贵亲属关系 赖雪花 1,010,161 0.6731% 构成一致行动人 因与实际控制人赖国贵亲属关系 全益平 500,000 0.3332% 构成一致行动人 因与实际控制人赖国贵亲属关系 赖民杰 461,238 0.3073% 构成一致行动人 因与实际控制人赖国贵亲属关系 赖冬花 90,000 0.0600% 构成一致行动人 合计 64,551,345 43.0122% — 注: 1、除上表列示的股份外,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还有 515,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做了转融通 业务;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 所致。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及董事、高管前次减持股 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2021/4/16~ 春风控股 2,061,548 1.5341% 135.78-152.00 2021/2/27 2021/6/4 2021/3/23~ 20,900 0.0156% 137.99-152.40 2021/2/27 2021/9/17 林阿锡 2021/11/3~ 357,853 0.2384% 175.72-190.00 2021/10/12 2022/1/5 2021/4/20~ 赖雪花 100,000 0.0744% 150.00-152.05 2021/2/27 2021/4/22 2020/7/16~ 高青 25,000 0.0186% 93.88-95.62 2020/6/23 2020/7/16 2020/7/16~ 倪树祥 25,000 0.0186% 89.40-94.38 2020/6/23 2020/7/16 2020/7/16~ 马刚杰 5,000 0.0037% 92.25-92.57 2020/6/23 2020/7/16 2020/7/16~ 陈志勇 20,000 0.0149% 93.52-93.62 2020/6/23 2020/7/16 2020/7/16~ 陈柯亮 10,000 0.0074% 85.20-93.62 2020/6/23 2020/7/17 2020/7/16~ 周雄秀 12,500 0.0093% 90.00-90.00 2020/6/23 2020/7/16 3 注: 1、其中春风控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期间为 2021/4/16~2021/4/2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的期间为 2021/4/22~2021/6/4; 2、上述减持比例系按照披露减持结果公告时的公司总股本计算所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股东名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式 称 比例 减持期间 格区间 来源 原因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2/2/7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300,000 股 自身资 赖雪花 ~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300,000 股 0.1999% 大宗交易减持,不 金需求 2022/8/5 超过:300,0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2/2/7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100,000 股 自身资 赖金法 ~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100,000 股 0.0666% 大宗交易减持,不 金需求 2022/8/5 超过:100,0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2/2/7 IPO 前取得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56,250 股 自身资 高青 ~ 按市场价格 或其他方式 56,250 股 0.0375% 大宗交易减持,不 金需求 2022/8/5 所得 超过:56,25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2/2/7 IPO 前取得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56,250 股 自身资 倪树祥 ~ 按市场价格 或其他方式 56,250 股 0.0375% 大宗交易减持,不 金需求 2022/8/5 所得 超过:56,25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2/2/7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41,250 股 其他方式所 自身资 马刚杰 ~ 按市场价格 41,250 股 0.0275% 大宗交易减持,不 得 金需求 2022/8/5 超过:41,25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2/2/7 IPO 前取得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52,500 股 自身资 陈志勇 ~ 按市场价格 或其他方式 52,500 股 0.0350% 大宗交易减持,不 金需求 2022/8/5 所得 超过:52,5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2/2/7 IPO 前取得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45,000 股 自身资 陈柯亮 ~ 按市场价格 或其他方式 45,000 股 0.0300% 大宗交易减持,不 金需求 2022/8/5 所得 超过:45,0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2/2/7 IPO 前取得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46,875 股 自身资 周雄秀 ~ 按市场价格 或其他方式 46,875 股 0.0312% 大宗交易减持,不 金需求 2022/8/5 所得 超过:46,875 股 4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赖雪花、赖金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 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高青、 倪树祥、周雄秀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 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本项承诺的履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减持主体的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5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