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春风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 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现就公司 2021 年度担保情况做如下专项说明 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对外担保情形,对外担保金额为 0 元。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1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关于 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上市监管规定履行了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任家华 唐国华 张杰 (此页无正文,为《春风动力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