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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风动力:春风动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15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动力”

或“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

    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何元福先生、曹悦先生、赖民杰先生 3 名董

事组成,其中何元福先生、曹悦先生为独立董事,委员会主任由具有专业会计资

格的独立董事何元福先生担任,并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2021 年 12 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同时选举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任家华先生(会计专业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赖民杰先生(董事、总经理、委员)、唐国华先生(独立董事、委

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具备会计、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工作

职责,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日常关联

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在内的重要事项,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

议,并将相关审议意见及决议情况提交董事会。上述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
                                                                            同意
                            况报告的议案》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同意
                            及其摘要》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同意
                            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同意
                            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与苏州蓝石 2020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
2021/4/12    审计委员会第                                                   同意
                            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十一次会议
                            《关于与杰西嘉 2020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
                                                                            同意
                            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与誉鑫商贸 2020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
                                                                            同意
                            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
                                                                            同意
                            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关于 2021 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关于审议 2021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同意
                            《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21/8/19   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同意
               十二次会议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同意
                            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第四届董事会                                                   同意
                            管理的议案》
2021/10/11   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增加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议案》        同意
               十三次会议
                            《关于向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
                                                                            同意
                            交易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规则>的议案》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
2021/10/28   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十四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IPO 期间及

上市后一直聘用的审计事务所。自聘任以来,立信一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2021 年 4 月 12 日,第四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核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

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 2021 年度实际发生审计费及内控审计费合计人民币 130 万元。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在审计机构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协

商时间安排。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在立信出具 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其审

计后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对其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无异议。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为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
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1 年 4 月 12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审议 2021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内部审计计划,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

出了指导性建议。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未发现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事项。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努力实现公司内控制度规范、覆盖全面、

执行有效,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

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

重大、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我们通过多渠道进行积极的协调工作,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提升内部

审计人员的义务素质和内部审计水平,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

监督职能,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防范风险、提高内控有

效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发挥了良好作用。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

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