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春风动力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15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的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钱朱熙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1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1 年年度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
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财务和经营状况,并综合考虑
2
全体投资者利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苏州蓝石 2021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苏州蓝石 2021 年度实际发生以及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不会因与关联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
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
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 2021 年度
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符合《公司法》和
3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誉鑫商贸 2021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誉鑫商贸 2021 年度实际发生以及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不会因与关联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
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
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 2021 年度
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
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春风动力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
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 2022 年度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正
常进行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
金收益。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
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
决策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 2022 年度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 2022 年度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控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
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
5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 2022 年开
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19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在行权缴款期间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0.05 万份
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6
激励管理办法》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
事项时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意见,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注销 2019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2)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