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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风动力:春风动力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21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2-050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的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416

会议室,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0 月 20 日 9:30 时)。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

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赖国贵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2 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 2022 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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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 2022 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

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

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

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同意公司制定的《浙

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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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保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

定的《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

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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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

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

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5、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

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登记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

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等;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

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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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

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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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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