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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风动力:春风动力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2-11-0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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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会 议 须 知 ........................................................................................ 3

议 程 安 排 ........................................................................................ 5

1、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2、关于制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8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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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须   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为便于各位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并确保会议顺利进行,以下

事项敬请注意: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请按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要求,按时办理股东登记手续,确认与会资格。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四、股东请尽量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进行会议签到,13:20 为会议报到

的终止时间。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

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

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

                                    3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

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 13:30 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

东应在会议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发言时应向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

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主要议题,发言时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有权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七、本次会议审议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股东和授权代理人办理签到手续后,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表决前离开会场的,须填

好表决票交大会工作人员后离场,以免影响表决结果统计。未填、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

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

其调至振动状态。

     九、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做出紧

急处理。

     感谢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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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程          安   排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1 月 8 日 13:30 开始

    召开地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416 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日期:2022 年 11 月 8 日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28 日

六、参加会议对象:

    1、2022 年 10 月 28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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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会议议程

   (1)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主持人报告出席情况

   (3)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4)宣读、审议如下提案:

          1.《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制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5)股东对议案进行讨论、发言

   (6)现场表决:对会议提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7)大会工作人员清点现场表决票,计票人进行表决票统计;

   (8)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9)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0)会议结束,出席会议董事签署决议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晴

   联系电话:0571-89195143

   指定邮箱:board01@cfmoto.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经济开发区五洲路 116 号

   邮政编码:3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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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董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

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

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总计

106.44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

予,无预留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春风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本议案已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本议案须获得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方可生效。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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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董事: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春风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本议案须获得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方可生效。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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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董事: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

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

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

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5、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

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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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登记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

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等;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

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

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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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本议案须获得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方可生效。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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