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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风动力:春风动力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06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2-063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的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钱朱熙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

   量的议案》

    公司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

计划中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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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后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包括目前在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

和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均具备《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公告》(2022-06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

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22 年 12 月 5 日,该授权日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

    截至授权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激励计划》中

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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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12 月 5 日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授

权日,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4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6.02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为 112.90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2022-06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与 2023 年员工持

   股计划奖励基金合并分配的议案》

    根据《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的相

关规定,公司已满足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提取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可计提的奖励基金总额为 8,015,468.51 元,鉴于本次可提取

的奖金基金额度较少,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 2022 年员工持

股计划提取的奖励基金将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经董事会确认提取的奖励基金

额度合并分配。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 2022 年及 2023 年员工

持股计划具体方案情况。本次奖励基金提取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奖励基金分配方案的实施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取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

计划奖励基金并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合并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6)。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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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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