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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动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23-04-12  

                                                                                       现场检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浙
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动力”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有
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针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 2022 年度现
场检查工作计划。为顺利实施本次现场工作,提高现场工作效率,切实履行持续
督导工作,华泰联合证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将现场检查事宜通
知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并要求公司提前准备现场检查工作所需的相关文
件和资料。

    2023 年 4 月 3 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根据事先制订的现场检查工作
计划,采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和询问、查看
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查阅和复印公司账簿和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与负责公
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负责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银行等沟通交流等形式,
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在内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并
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将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和整改建议以书面方
式提交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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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春风动力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议
事规则等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公司三会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资料,
重点关注了上述会议召集、召开方式与表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查阅了公司内部
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资料文件;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
表。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公司章程规定的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的职
责完备、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制衡机制能够被有效执行,
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的事项,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
发挥作用;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开展公司审计工作,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内部控制环境良好。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春风动力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已披露的公告及报备材
料,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是否合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
整以及信息披露报备材料是否完备等进行了核查,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
务代表。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
准确、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公告及报备材料保存完
整。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相关制度性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及公告,查阅了公司及
主要子公司与关联方往来情况,与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了沟通。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
独立,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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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以及银行
日记账,核查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
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文件、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和信息披露文件,与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关于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
对外投资进行了规范;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违
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相关行业信息、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与公司相关管理
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主要经营场所正常
运转,各项业务有序推进。公司所处行业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持续、合理安排募集
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规定

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在本次现场检查所涵盖的期间,保荐机构未发现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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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
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持续督导期间内,浙江春风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
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事项。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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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裘捷                 汪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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