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19年年度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0-03-25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 2019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收到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暨 2019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对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境内外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1、就《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我们认
为本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开展,确保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在不断致力
于减少关联交易的同时,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继续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
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
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
易协议的终止为各方协商一致的商业决定,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
行,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 2019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
审议。
2、就《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均拥有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有能力继续为本公司提供境内以及境外的审计相关服务,不存在损害
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
议暨 2019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
次会议暨 2019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Jiangnan Cai(蔡江南)
签字:
刘艳
签字:
娄贺统
签字:
张晓彤
签字:
冯岱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