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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药明康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2020-05-16  

						                                          FANGDA PARTN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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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药明康德新
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明康德”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0 年第一
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以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表决程
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
表意见,并不对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法律意见书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发表任何意见。




                                                        1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药明康德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
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被任何第三方所依赖,或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
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题述事宜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0 年第一
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另亦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要求,向公司 H 股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通告。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无锡药明康德
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再次通知》。公司另亦按照香港
联交所要求,向公司 H 股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时在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28
号上海外高桥喜来登酒店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公告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0 年第
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股东


                                     2
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45 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关于参与表决和召集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参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共计 8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 589,057,03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5.6761%。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
据和统计结果,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表决的
股东共 48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 510,085,5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的 30.8932%。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出席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57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
计 1,099,142,6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693%。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其
身份。


   经本所律师核查,参与 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现场表决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8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A 股股份数共计 460,507,45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A 股股份总数的 31.1025%。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
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和统计结果,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表决的 A 股股东共 48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A 股股份数共计 510,085,5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34.4510%。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的表决结果,出席 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共计 57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A 股股份数共计 970,593,0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65.5535%。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
票系统提供机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经本所律师核查,参与 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共计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H 股股份数共计 128,549,57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 H 股股份总数的 75.3897%。




                                     3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资
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 H 股股东资格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公司予以认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药明康德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召集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包括药明康德的部分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本所认为,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下列议案,其中第 5 项、
第 9 项、第 10 项、第 11 项、第 12 项、第 15 项、第 16 项、第 18 项、第 19 项、
第 20 项、第 23 项、第 24 项为特别决议议案:


   1、《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为 1,098,873,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52%;反
对票为 1,44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1%;弃权票为 50,900 股,
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7%。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为 1,098,873,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52%;反
对票为 1,44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1%;弃权票为 50,900 股,
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7%。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4
   3、《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为 1,096,550,2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40%;反
对票为 1,44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1%;弃权票为 173,9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59%。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为 1,096,550,7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41%;反
对票为 1,44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1%;弃权票为 173,4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58%。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 1,096,813,95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83%;反
对票为 1,44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1%;弃权票为 126,5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1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票为 1,043,660,622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5.1427%;反
对票为 53,127,977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8433%;弃权票为
153,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4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
   同意票为 1,095,502,676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690%;反
对票为 1,288,84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175%;弃权票为 147,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35%。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核定公司 2020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同意票为 1,096,792,65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64%;反
对票为 1,44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1%;弃权票为 147,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35%。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票为 1,096,792,65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64%;反
对票为 1,44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1%;弃权票为 147,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3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票为 1,085,368,06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9449%;反
对票为 11,426,036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416%;弃权票为
147,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3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修订<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6
   同意票为 1,072,046,42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7305%;反
对票为 24,746,475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2560%;弃权票为
149,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3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修订<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同意票为 1,096,791,45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63%;反
对票为 1,44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1%;弃权票为 149,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3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 1,096,781,258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54%;反
对票为 1,94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2%;弃权票为 158,7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44%。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4、《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 1,096,784,68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57%;反
对票为 2,71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2%;弃权票为 154,5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4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 A 股和/或 H 股股份一般性授
权的议案》




                                   7
   同意票为 1,016,704,005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2.6853%;反
对票为 80,088,89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3011%;弃权票为
149,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3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 A 股和/或 H 股股份一般性授
权的议案》


   同意票为 1,096,603,10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691%;反
对票为 210,39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92%;弃权票为 128,4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1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17、《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票为 1,094,884,52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124%;反
对票为 1,865,076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00%;弃权票为 192,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76%。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各事项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8.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票为 1,094,037,07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356%;反
对票为 5,036,926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583%;弃权票为 68,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6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8
   18.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同意票为 1,094,037,07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356%;反
对票为 5,036,926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583%;弃权票为 68,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6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18.03 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同意票为 1,094,037,07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356%;反
对票为 5,036,926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583%;弃权票为 68,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6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18.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票为 1,094,037,07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335%;反
对票为 2,850,925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599%;弃权票为 72,2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6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18.05 发行数量


   同意票为 1,094,038,27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357%;反
对票为 5,036,926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583%;弃权票为 66,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6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18.06 限售期


                                    9
   同意票为 1,094,038,27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357%;反
对票为 5,036,926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583%;弃权票为 66,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6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18.07 上市地点


   同意票为 1,094,038,27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357%;反
对票为 5,036,926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583%;弃权票为 66,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6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18.08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同意票为 1,094,038,27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357%;反
对票为 5,036,926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583%;弃权票为 66,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6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18.09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票为 1,094,038,27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357%;反
对票为 5,036,926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583%;弃权票为 66,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6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18.10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同意票为 1,094,050,07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367%;反


                                    10
对票为 5,025,126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572%;弃权票为 66,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6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1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为 1,099,060,78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26%;反
对票为 15,04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14%;弃权票为 66,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6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2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为 1,099,069,058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34 %;反
对票为 1,94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2%;弃权票为 71,000 股,
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6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21、《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同意票为 1,094,928,52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165%;反
对票为 1,823,576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662%;弃权票为 189,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73%。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票为 1,096,691,052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71%;反
对票为 103,047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94%;弃权票为 147,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35%。


                                    1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全权办
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的议案》


   同意票为 1,097,263,42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291%;反
对票为 1,811,776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648%;弃权票为 66,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6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24、《关于公司增发 H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 1,092,731,961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4186%;反
对票为 6,340,238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5768%;弃权票为 49,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25.01 选举 Ge Li(李革)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 954,327,446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86.8247%。


   表决结果:候选人当选。


   25.02 选举 Edward Hu(胡正国)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 956,677,939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87.0386%。


   表决结果:候选人当选。


   25.03 选举 Steve Qing Yang(杨青)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得票数 957,660,053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87.1279%。


表决结果:候选人当选。


25.04 选举张朝晖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 956,343,717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87.0082%。


表决结果:候选人当选。


25.05 选举 Ning Zhao(赵宁)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 939,681,958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85.4923%。


表决结果:候选人当选。


25.06 选举 Xiaomeng Tong(童小幪)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 952,453,008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86.6542%。


表决结果:候选人当选。


25.07 选举 Yibing Wu(吴亦兵)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 953,716,280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86.7691%。


表决结果:候选人当选。


26、《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6.01 选举 Jiangnan Cai(蔡江南)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
得票数 954,620,227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86.8514%。


表决结果:候选人当选。


26.02 选举刘艳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 964,443,353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87.7451 %。


表决结果:候选人当选。


26.03 选举娄贺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 963,628,395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87.6709 %。


表决结果:候选人当选。


26.04 选举张晓彤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 964,443,153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87.7450 %。


表决结果:候选人当选。


26.05 选举冯岱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 964,026,634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87.7071 %。


表决结果:候选人当选。


27、《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7.01 选举 Harry Liang He(贺亮)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4
   得票数 968,457,589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88.1103 %。


   表决结果:候选人当选。


   27.02 选举王继超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得票数 948,457,501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86.2907%。


   表决结果:候选人当选。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了下列三项
特别决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 970,588,112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 99.9995 %;
反对票为 1,44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 0.0001 %;弃权票为股
3,500,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 0.0004 %。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 A 股和/或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
的议案》


   同意票为 970,504,518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 99.9909 %;
反对票为 87,33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 0.0090%;弃权票为
股 1,200,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 0.000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增发 H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 969,056,55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 99.8417%;
反对票为 1,486,69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 0.1532 %;弃权票


                                   15
为股 49,800,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 0.0051 %。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了下列三项
特别决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 120,068,867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 H 股股份总数 99.8977%;
反对票为 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 H 股股份总数 0%;弃权票为股 123,000,
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 H 股股份总数 0.102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 A 股和/或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
的议案》


   同意票为 119,941,606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 H 股股份总数 99.7918%;
反对票为 123,06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 H 股股份总数 0.1024%;弃权票为
股 127,200,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 H 股股份总数 0.105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增发 H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 117,639,52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 H 股股份总数 96.1170%;
反对票为 4,752,438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 H 股股份总数 3.8830%;弃权票
为股 0,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 H 股股份总数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亦符
合《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6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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