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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药明康德: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0-06-11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0-048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
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及 2019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
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本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考虑及批准采纳
激励对象名单》,以及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数量及预留授予部分期权行权价格、数
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数量及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数量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因合计 89 名激励对象离职,合计 32 名激励对象 2018 年度
或 2019 年度个人年度考核不达标,且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 年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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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拟
回购向该部分激励对象已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并就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
格进行调整。调整后《2018 年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回购数量
为 367,960 股,回购价格为 22.75 元/股,《2018 年激励计划》项下预留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回购数量为 172,625 股,回购价格为 22.95 元/股,《2019 年激励计划》
项下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回购数量为 357,379 股,回购价格为 22.95 元/股,上
述 拟 回 购 股 份 合 计 897,964 股 。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本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由
2,311,577,143 元减少为 2,310,679,179 元,本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2,311,577,143 股
减少为 2,310,679,179 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

     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合法有效债权证明文
件及凭证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本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债权登记地点:中国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富特中路 288 号董
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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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报时间:2020 年 6 月 10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30-11:30;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姚驰

    4、联系电话:021-20663091

    5、传真号码:021-50463093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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