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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药明康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09-25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联席主承销商




                           二零二零年九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Ge Li(李革)              Edward Hu(胡正国)




Steve Qing Yang(杨青)                张朝晖




  Ning Zhao(赵宁)           Xiaomeng Tong(童小幪)




 Yibing Wu(吴亦兵)          Jiangnan Cai(蔡江南)




         刘艳                          娄贺统




        张晓彤                         冯岱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
                                                                          目录

目录 .......................................................................................................................................................... 2

释义 .......................................................................................................................................................... 3

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 ........................................................................................................ 4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4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6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6
    (二)发行数量 ................................................................................................................................. 6
    (三)发行价格 ................................................................................................................................. 6
    (四)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 6
    (五)募集资金金额 ....................................................................................................................... 10
    (六)股份锁定期 ........................................................................................................................... 10
    (七)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 10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0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17

第二章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20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情况 .................................................................................. 2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1

第三章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4

第四章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5

第五章 中介机构声明 .......................................................................................................................... 26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声明.................................................................................................... 27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28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29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30
    发行人律师声明 ............................................................................................................................... 31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2
    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3

第六章 备查文件 .................................................................................................................................. 34




                                                                               2
                                     释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药明康德/公司/本公司/发行
                            指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人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境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本报告书                    指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股东大会                    指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现行有效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
《公司章程》                指
                                 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保荐机构(牵头主
                            指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
联席主承销商                指   限责任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大通
                                 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律师                        指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                      指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
《认购邀请书》              指
                                 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
《申购报价单》              指
                                 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购报价单》
元                          指   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
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3
                 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0 年 3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 2019 年
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 A 股和/
或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未
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2020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 A 股和/或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
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0 年 8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发行人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该事项已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告。


                                    4
    2、2020 年 8 月 21 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药明
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8 号),
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该事项已于 2020 年 8 月 22 日公告。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启动情况


    2020 年 8 月 28 日,本项目启动发行时,公司不存在《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
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
《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
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
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中所述的可能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事项,并根
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报送了无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验资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
汇入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账户。2020 年 9 月 8 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验证报告》(德师报(验)字(20)第 00516 号)。经
验证,截至 2020 年 9 月 7 日,华泰联合证券收到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
6,527,939,897.70 元。
    2020 年 9 月 8 日,华泰联合证券在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以后将募集资金余
额划付至向发行人账户。2020 年 9 月 8 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师报(验)
字(20)第 00517 号),截至 2020 年 9 月 8 日止,发行人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62,690,29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04.13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6,527,939,897.7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66,693,612.2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61,246,285.44 元,其中转入股本
人民币 62,690,290 元,超出股本的部分 6,398,555,995.44 元计入资本公积。截至
2020 年 9 月 8 日止,药明康德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2,442,020,829.00 元。


                                     5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登记办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
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62,690,290 股。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0 年 8 月 31 日),发行底
价为 87.8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
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4.13 元/股。

    (四)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发出《认购邀请书》情况

    2020 年 8 月 23 日,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无锡药明
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拟询价对象名单》。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2020 年 8 月 23 日)
后至申购日(2020 年 9 月 2 日)9:00 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11 名新
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
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




                                     6
          在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见证下,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方式向
     322 家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剔除了重复计算),包括:截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中的 8 家股东(剔除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
     董监高及其关联方,联席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共计 12 家)、基金公司 53 家、证
     券公司 32 家、保险公司 24 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208 家。

          2、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 日 9:00-12:00,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
     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43 个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关文件。
     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
     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经联席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询价申购的 43 个认购对象,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
     及完整的附件,为有效报价。

          3、确定的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发行
     对象依次按(1)认购价格优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
     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
     确 定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为 104.13 元 / 股 。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62,690,290股,募集资金总额6,527,939,897.70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
     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获配价格(元/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股)
 1       Macquarie Bank Limited                 104.13         3,889,369         404,999,993.97
         Deutsche Bank
 2                                              104.13         2,621,722         272,999,911.86
         Aktiengesellschaft
 3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104.13         1,968,692         204,999,897.96
 4       UBS AG                                 104.13         14,462,690       1,505,999,909.70


                                                  7
5      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   104.13     8,815,333     917,940,625.29
       Credit Suisse (Hong Kong)
6                                    104.13     1,824,642     189,999,971.46
       Limited
       中意资产-定增优选 33 号资产
7                                    104.13     1,920,676     199,999,991.88
       管理产品
       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
8                                    104.13     1,824,642     189,999,971.46
       年金计划-浦发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      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定增型      104.13     1,872,659     194,999,981.67
       (个分红)委托投资管理专户
10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4.13     9,603,380     999,999,959.40
11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4.13     1,824,642     189,999,971.46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4.13     2,448,861     254,999,895.93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13                                   104.13     1,824,642     189,999,971.46
       业(有限合伙)
       贵州铁路壹期陆号股权投资基
14                                   104.13     1,834,245     190,999,931.85
       金中心(有限合伙)
       杭州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                                   104.13     1,824,642     189,999,971.46
       汇升多策略 2 号私募投资基金
16     洪涛                          104.13     1,920,676     199,999,991.88
17     高进华                        104.13     2,208,777     229,999,949.01
                         合计                   62,690,290   6,527,939,897.70



        4、关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关联关系核查及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1)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
    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
    开展了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有关的工作。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2)关联关系核查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


                                         8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本单位
/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未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
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并保证配合联席主承销商对本单位/本人的身份进行
核查。本单位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
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
规定》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则已按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了私募基金管
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成立的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承诺:本单位
/本人及与本单位/本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认购。

    联席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
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均未通过直接或
间接方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直接或间接向发
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3)备案情况

    Macquarie Bank Limited、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香港上海汇丰银
行有限公司、UBS AG、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Credit Suisse (Hong Kong)
Limited、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浦发、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定增型(个分红)委托投资管理专户、洪涛、高进华不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中意资产-定增优选 33 号资产管理产品已
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产

                                     9
品、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产品、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
理的产品、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铁路壹期陆号股
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杭州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汇升多策略 2 号私
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
规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产品备案。

       (五)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527,939,897.7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
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61,246,285.44 元。

       (六)股份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得转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特定投资者持有股份
锁定期另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或约定。

       (七)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的 A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62,690,290 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17 名,具体
情况如下:


       (一)概况


       1、Macquarie Bank Limited

名称                Macquarie Bank Limited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QF2012AUB184


                                             10
者证券投资业务许
可证/经营证券期货
业务许可证编号
注册地              澳大利亚
主要办公地点/
                    No 50 Martin Place, Sydney, NSW 2000, Australia
注册地址
认购数量            3,889,369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

名称                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证券投资业务许
                    QF2003EUB006
可证/经营证券期货
业务许可证编号
注册地              德国
主要办公地点/       Taunusanlage 12, 60325 Frankfurt am Main, Federal Republic of
注册地址            Germany
认购数量            2,621,722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3、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名称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证券投资业务许
                    02Y-170/QF2003ASB007
可证/经营证券期货
业务许可证编号
注册地              香港
主要办公地点/
                    HSBC Main Building, 1 Queen’s Road Central, Central, Hong Kong
注册地址
认购数量            1,968,692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4、UBS AG

名称                UBS AG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QF2003EUS001


                                           11
者证券投资业务许
可证/经营证券期货
业务许可证编号
注册地              瑞士
主要办公地点/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注册地址            4051 Basel, Switzerland
认购数量            14,462,690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5、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

名称                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证券投资业务许
                    QF2004EUS013
可证/经营证券期货
业务许可证编号
注册地              英国
主要办公地点/
                    Merrill Lynch Financial Centre, 2 King Edward Street, London
注册地址
认购数量            8,815,333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6、Credit Suisse (Hong Kong) Limited

名称                Credit Suisse (Hong Kong) Limited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证券投资业务许
                    QF2003EUS010
可证/经营证券期货
业务许可证编号
注册地              香港
主要办公地点/
                    6/F, Alexandra House, 18 Chater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注册地址
认购数量            1,824,642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7、中意资产-定增优选 33 号资产管理产品

名称                中意资产-定增优选 33 号资产管理产品
性质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管理人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认购数量            1,920,676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2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7169867X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凉水河村南)煌潮院内一号楼
住所
                   B230-1
法定代表人         吴永烈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
                   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浦发

名称               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浦发
性质               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管理人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数量           1,824,642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62467312C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239 号 9 楼 01 单元、10 楼和
住所
                   11 楼
法定代表人         苏罡
                   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
                   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
                   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养老保险资产管
经营范围
                   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
                   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定增型(个分红)委
托投资管理专户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定增型(个分红)
名称
                   委托投资管理专户


                                        13
性质               保险产品
管理人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数量           1,872,659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62467312C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239 号 9 楼 01 单元、10 楼和
住所
                   11 楼
法定代表人         苏罡
                   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
                   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
                   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养老保险资产管
经营范围
                   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
                   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61254370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资本           17,000 万元
住所               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法定代表人         李永东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9,603,380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1、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58768L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
住所
                   楼9层


                                        14
法定代表人         张翔燕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
经营范围           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1,824,642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经营范围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2,448,861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3、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54N4L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 968 号 161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安红军)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1,824,642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4、贵州铁路壹期陆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贵州铁路壹期陆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900MA6DL9Q639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贵州省贵安新区黔中路贵安综合保税区园区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     贵州铁路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经营范围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15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体自主选择经营。(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限制项目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1,834,245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5、杭州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汇升多策略 2 号私募投资基金

名称                杭州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汇升多策略 2 号私募投资基金
性质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              杭州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编号            SY3014
认购数量            1,824,642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杭州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328150416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 1 号 1 幢 252 室
法定代表人          孙章康
                    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
经营范围            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洪涛

姓名                洪涛
住址                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
认购数量            1,920,676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7、高进华

姓名                高进华
住址                上海市徐汇区****
认购数量            2,208,777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16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 发行人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Ge Li(李革)
         联系人:       姚驰
         办公地址: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荷香路 28 号
         联系电话:     +86(21)2066-3091
         联系传真:     +86(21)5046-3093
(二)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保荐代表人:    茹涛、高元
        项目协办人:    杨博俊
                        廖逸星、侯松涛、刁贵军、蓝图、郑文锋、闫希、王
        项目经办人
                        一棋、佟文钊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大厦 E 座 20 层
        联系电话:      021-38966522
        联系传真:      021-38966500
(三) 联席主承销商
1、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菁
                        刘方、金萌萌、孙玮、陈正然、熊婧玥、李心源、蒋
        经办人:
                        晓婕、陈盈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
        办公地址:
                        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联系电话:      021-20336000
        联系传真:      021-20336046

                                     17
2、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索莉晖
      经办人:       刘汗青、袁帅、柳宇婧、莫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北京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十
      办公地址:
                     八层 1807-1819 室
      联系电话:     010-66273000
      联系传真:     010-66273300
3、   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朴学谦
      经办人:       董伊、陈晓光、谢玥、陈阳、何龙、苏宗沛、韩寅卿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49 楼
      联系电话:     021-61066000
      联系传真:     021-50650075
(四) 发行人律师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齐轩霆
      经办律师:     蒋雪雁、甘燕
                     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办公地址:
                     24 楼
      联系电话:     010-57694287
      联系传真:     010-57695788
(五) 审计机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付建超
      经办人员:     虞扬、陈汤寅
      住所:         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联系电话:     025-57915253
      联系传真:     021-63350177
(六) 验资机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付建超
      经办人员:     虞扬、陈汤寅


                                 18
住所:       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联系电话:   025-57915253
联系传真:   021-63350177




                         19
                    第二章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 A 股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
                                                              占总股本比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件的股份数量
                                                                例(%)
                                                                              (股)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1                           流通 A 股          169,767,308        7.1364              0
              公司
                             流通受限
 2       G&C VI Limited                         158,760,000        6.6737     158,760,000
                               股份
        SUMMER BLOOM
 3      INVESTMENTS(I) 流通 A 股              145,124,379        6.1005              0
           PTE. LTD.
          G&C IV Hong    流通受限
 4                                              116,099,424        4.8804     116,099,424
          Kong Limited     股份
          WuXi AppTec
 5                           流通 A 股          105,074,797        4.4170              0
          (BVI)Inc.
                             流通受限
 6        G&C V Limited                          81,124,596        3.4102      81,124,596
                               股份
        上海中民银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嘉     流通受限
 7                                               72,562,140        3.0503      72,562,140
        兴宇祥投资合伙企       股份
        业(有限合伙)
        Glorious Moonlight
 8                           流通 A 股           72,025,075        3.0277              0
              Limited
                             流通受限
 9       G&C VII Limited                         42,012,600        1.7661      42,012,600
                               股份
        上海厚燊投资中心     流通受限
 10                                              38,112,690        1.6021      38,112,690
          (有限合伙)         股份

                 合计                      1,000,663,009          42.0644     508,671,450



       2、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 A 股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20
                                                                               持有有限售条
                                                                  占总股本比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件的股份数量
                                                                    例(%)
                                                                                   (股)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1                            流通 A 股            163,536,445       6.6968                0
              公司
                               流通受限
  2      G&C VI Limited                             158,760,000       6.5012       158,760,000
                                 股份
        SUMMER BLOOM
  3     INVESTMENTS(I) 流通 A 股                  145,124,379       5.9428                0
           PTE. LTD.
          G&C IV Hong    流通受限
  4                                                 116,099,424       4.7542       116,099,424
          Kong Limited     股份
          WuXi AppTec
  5                            流通 A 股             96,889,409       3.9676                0
          (BVI)Inc.
                               流通受限
  6      G&C V Limited                               81,124,596       3.3220        81,124,596
                                 股份
        上海中民银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嘉       流通受限
  7                                                  72,562,140       2.9714        72,562,140
        兴宇祥投资合伙企         股份
        业(有限合伙)
        Glorious Moonlight
  8                            流通 A 股             60,163,161       2.4637                0
              Limited
                               流通受限
  9      G&C VII Limited                             42,012,600       1.7204        42,012,600
                                 股份
        上海厚燊投资中心       流通受限
 10                                                  38,112,690       1.5607        38,112,690
          (有限合伙)           股份

                  合计                              974,384,844      39.9008       508,671,45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所占比例(%)                         所占比例(%)
                             (股)                                (股)
无限售条件的 A 股
                             1,413,202,354          59.3950        1,413,202,354         57.8702
      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659,203,801           27.7054         721,894,091          29.5613


                                               21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所占比例(%)                     所占比例(%)
                      (股)                           (股)

    H股                306,924,384           12.8996     306,924,384         12.5685


    合计             2,379,330,539          100.0000   2,442,020,829       100.000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
加,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将有所降低。公司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增强,资本结构
也会更加优化,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将得到提升。


    2、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从实施到经营效益完全释放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
益等财务指标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但从中长期来看,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有
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竞争实力,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起
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开放式能力与技术平台,通过全球 29 个研发基地和分支
机构为来自全球 30 多个国家的超过 4,000 家客户服务(活跃客户),以全产业
链平台的形式面向全球制药企业提供各类新药的研发、生产及配套服务,并开展
部分医疗器械检测及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公司将实现产能扩充,强化全产业链服务能力尤其是 CDMO/CMO 的服务能力,
同时可以提升药物的工艺研发能力,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并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
金实力,为深化“一体化、端到端”的战略布局提供充分保障,有助于促进公司主
营业务的发展。


                                       22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
生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不会
发生变化。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公司治理制度,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
将继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告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
划。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
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
独立经营,不受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完成后,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不会增加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亦
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产生同业竞争。




                                  23
 第三章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以及联席主承销
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大通证
券(中国)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
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
的原则,符合当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
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股票配售过程以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公平、公正原
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24
第四章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1. 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 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以及发行人分别与
发行对象就本次发行已签署的《认购协议》合法、有效。
   3. 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中国
法律规定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结果合法、有效。
   4. 本次发行的股票申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尚需获得上交所的审核同意。




                                 25
第五章 中介机构声明




        26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杨博俊




    保荐代表人:
                          茹涛                        高元




    法定代表人:
                          江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27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钱菁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28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索莉晖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29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朴学谦




                                         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0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蒋雪雁             甘燕




    单位负责人:
                     齐轩霆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31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德师报(函)字(20)第 Q01750 号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的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对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以下统称“审计报
告”)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
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由本所出具的上述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完整准确地引用由本所出具的上述审计报告而导致
在相应部分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上述审计报
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发行人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上海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年   月   日




                                     32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德师报(函)字(20)第Q01751号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的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对发行人出
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由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
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完整准确地引用由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而导致在相应部分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发行人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上海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年   月   日




                                     33
     第六章 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保荐工作报告
和尽职调查报告;


   2、本公司律师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4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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