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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药明康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9-2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无锡
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明康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及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4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药明康德拟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6,269.029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 104.1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52,793.99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46,124.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
报(验)字(20)第 00517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无锡合全药业新药制剂开发服务
  1                                             80,000.00                73,628.00
           及制剂生产一期项目
           合全药业全球研发中心及配套项
  2                                             56,000.00                49,176.00
           目
           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发中心项
  3                                            280,000.00                66,064.00
           目(注)
           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发一体化
  4                                            196,138.00               178,926.00
           项目
           合全药物研发小分子创新药生产
  5                                             30,000.00                30,000.00
           工艺平台技术能力升级项目
           上海药明药物研发平台技术能力
  6                                             60,000.00                60,000.00
           升级项目
  7        补充流动资金                        195,000.00               195,000.00
           合计                                897,138.00               652,794.00

        注:该项目部分工程已分批建设完成,募集资金拟用于该项目剩余工程项目建设。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
 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级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
 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方案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
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根据专项审核报告,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
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截至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根据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行投入共计 77,408.13 万元。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的资金募集和使用情况,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 77,408.13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该等自筹资金。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
 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    自筹资金预    拟置换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资金金额      先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无锡合全药业新药制剂
 1      开发服务及制剂生产一     80,000.00     73,628.00     12,266.13    12,266.13
        期项目
        合全药业全球研发中心
 2                               56,000.00     49,176.00     19,893.37    19,893.37
        及配套项目
        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
 3                              280,000.00     66,064.00     25,427.10    25,427.10
        发中心项目
        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
 4                              196,138.00   178,926.00      10,286.25    10,286.25
        发一体化项目
        合全药物研发小分子创
 5      新药生产工艺平台技术     30,000.00     30,000.00      4,369.47      4,369.47
        能力升级项目
        上海药明药物研发平台
 6                               60,000.00     60,000.00      5,165.81      5,165.81
        技术能力升级项目
        合计                    702,138.00    457,794.00     77,408.13    77,408.13

       上述事项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无锡药明
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
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 E00407 号)。
       四、    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人民币 77,408.13 万元。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人民币 77,408.13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 77,408.13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的方案。”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
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况。
    华泰联合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茹   涛            高 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