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德师报(核)字(20)第 E00407 号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报告”)。 一、贵公司董事会对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并 保证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发表意见。我 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 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 对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与贵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止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相符。 -1- 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续) 德师报(核)字(20)第 E00407 号 四、本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9 月 25 日 -2-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截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止 一、 编制基础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8 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5,000,000 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的人民币普通股 62,690,29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4.13 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计人民币 6,527,939,897.70 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62,015,429.00 元(含税)后,本公司共筹得 募集资金人民币 6,465,924,468.7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全部到账。此外,扣 除 本 公 司 尚 未 扣 除 的 发 行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8,679,800.00 元 ( 含 税 ) , 包 括 保 荐 费 人 民 币 2,500,000.00 元 ( 含 税 ) , 律 师 费 人 民 币 3,780,000.00 元 ( 含 税 ) , 申 报 会 计 师 费 人 民 币 879,800.00 元(含税),咨询费人民币 300,000.00 元(含税),其他费用人民币 1,220,000.00 元 (含税),加回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4,001,616.74 元 后,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61,246,285.44 元。上述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 00517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账号分别为 98460078801900002457、 98460078801700002458、98460078801500002459、98460078801000002460)以及本公司在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河埒口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账号为 322000611013000395247、322000611013000395171、322000611013000394273)。 三、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根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中“四、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的 “(十)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披露,本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情况如下: -3-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截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资金投入 1 无锡合全药业新药制剂开发服务及制剂生产一期项目 80,000.00 73,628.00 2 合全药业全球研发中心及配套项目 56,000.00 49,176.00 3 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发中心项目 280,000.00 66,064.00 4 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发一体化项目 196,138.00 178,926.00 5 合全药物研发小分子创新药生产工艺平台技术能力升级项目 30,000.00 30,000.00 6 上海药明药物研发平台技术能力升级项目 60,000.00 60,000.00 7 补充流动资金 195,000.00 195,000.00 合计 897,138.00 652,794.00 四、 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如果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本公司将用自筹资金 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截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止,本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77,408.13 万元。具体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止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无锡合全药业新药制剂开发服务及制剂生产一期项目 12,266.13 2 合全药业全球研发中心及配套项目 19,893.37 3 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发中心项目 25,427.10 4 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发一体化项目 10,286.25 5 合全药物研发小分子创新药生产工艺平台技术能力升级项目 4,369.47 6 上海药明药物研发平台技术能力升级项目 5,165.81 合计 77,408.13 五、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止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拟置换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无锡合全药业新药制剂开发服务及制剂生产一期 12,266.13 12,266.13 1 项目 2 合全药业全球研发中心及配套项目 19,893.37 19,893.37 3 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发中心项目 25,427.10 25,427.10 4 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发一体化项目 10,286.25 10,286.25 合全药物研发小分子创新药生产工艺平台技术能 4,369.47 4,369.47 5 力升级项目 6 上海药明药物研发平台技术能力升级项目 5,165.81 5,165.81 合计 77,408.13 77,408.13 本公司拟以人民币 77,408.13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 -4-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截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止 六、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还需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 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 施。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2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