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1-03-31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 2020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收到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
2020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对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境内
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以及《关于与关联方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1、就《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均拥有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有能力继续为本公司提供境内以及境外的审计相关服务,不存在损害
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暨 2020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
2、就《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我们认为本
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开展,确保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在不断致力于减
少关联交易的同时,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继续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
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本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
利影响,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协
议的终止为各方协商一致的商业决定,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
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 2020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
3、就《关于与关联方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交易
通过成立 WuXi XDC (Cayman) Inc.,整合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 WuXi
Biologics(Cayman) Inc.在小分子开发生产、生物制剂、生物偶联等偶联药物研发
和 GMP 生产等细分领域的专业能力,从抗体偶联药物(Antibody–Drug Conjugate,
ADC)合同研发和生产开始,建设一家专注于偶联药物的“一体化、端到端”合
同研发及生产服务(CDMO)公司,符合本公司“跟随药物分子发展”不断扩大服
务范畴的策略。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不会
对本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侵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 2020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