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 A 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明康德”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药明康德部分 A 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延期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药 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8 号) 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5,000,000 股新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以下简称“A 股非公开发行”)。公司 A 股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62,690,29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4.13 元。股票发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计 人 民 币 6,527,939,897.70 元 。 扣 减 发 行 费 用 计 人 民 币 66,693,612.26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 6,461,246,285.4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德师报(验)字(20)第 0051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管理。 二、A 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3,056.85 万元,具体 使用情况如下: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是否 截至 2021 2021 年 已变 募集资金承 年 6 月 30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 6 月 30 更项 诺投资总额 日累积投入 用状态日期 日投入 目 金额 进度 无锡合全药业新药 制剂开发服务及制 否 73,628.00 45,161.25 61.34% 2022 年 8 月 31 日 剂生产一期项目 合全药业全球研发 否 49,176.00 30,277.14 61.57% 2021 年 8 月 31 日 中心及配套项目 常州合全新药生产 否 66,064.00 45,630.01 69.07%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和研发中心项目 常州合全新药生产 否 178,926.00 60,179.27 33.63% 2022 年 8 月 31 日 和研发一体化项目 合全药物研发小分 子创新药生产工艺 否 30,000.00 8,092.40 26.97% 2022 年 9 月 30 日 平台技术能力升级 项目 上海药明药物研发 平台技术能力升级 否 60,000.00 15,743.47 26.24% 2022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88,330.63 187,973.32 99.81% 不适用 合计 646,124.63 393,056.85 60.83% / 注: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30,568,546.04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 2,589,541,388.37 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 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人民币 57,695,773.01 元,尚未支付 的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 3,510,307.30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 放于监管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1,234,541,388.37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2021 年 6 月 30 日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公司名称 开户账号 存放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32200061101 公司 22,700,461.93 河埒口支行 300039427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8460078801 公司 126,033,805.32 公司宝山支行 90000245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32200061101 公司 14,902,756.77 河埒口支行 300039517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32200061101 公司 36,415,662.91 河埒口支行 300039524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8460078801 公司 204,320,465.04 公司宝山支行 70000245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8460078801 公司 207,112,580.95 公司宝山支行 50000245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8460078801 公司 7,685,678.40 公司宝山支行 00000246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无锡合全药业有限 51090009151 28,996,313.56 分行 公司 095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 03857600040 67,651,841.85 上海金山支行 有限公司 10960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合全药业有限 632402943 54,596,130.97 上海分行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常州合全药业有限 12193694571 401,205,630.94 分行 公司 059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上海合全药物研发 98460078801 19,404,702.51 公司宝山支行 有限公司 20000252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 31050110057 43,515,357.22 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开发有限公司 900006937 合计 / / 1,234,541,388.37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对相关募投项目 进度规划进行优化调整,拟将“合全药业全球研发中心及配套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本次调整前计划达到预 本次调整后计划达到预 项目名称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3 合全药业全球研发中心及配套项目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2 年 8 月 31 日 (二)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根据总体战略布局,结合业务发展需求,稳步推 进募集资金投入,避免场地和设备闲置及资源浪费。 由于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 不可控因素。一方面,境外新冠疫情对项目建设造成了一定影响:部分进口设备 的采购计划递延,公司正积极寻找国产化替代设备并调整部分设施的设计方案。 同时,结合设备采购情况及业务发展需求情况,公司对部分项目的建设安排进行 了再优化,故原定建设进度因实施优化安排有所延后。 因此,为更好地实施募投项目,最大化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结合当前募投 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综合考虑后期整体施工进展的基础上,审慎 研究论证后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1 年 8 月 31 日 延期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 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化,虽然对募投项目的实 施进度造成一定影响,但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 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内部决策程序 4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A 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 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合全药业全球研发中心及配套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 A 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延期 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客观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 同意公司部分 A 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 A 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部分 A 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延期的事项。 七、本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事项是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 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 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 A 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A 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茹 涛 高 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