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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药明康德:关于药明康德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2022-01-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核
                                 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明康德”或“公司”)首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对药明康德部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
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药明
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8 号)
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计 104,198,55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1.60 元,股票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计人民币 2,250,688,809.60 元,扣减发行费用计人民币 120,403,409.60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 2,130,285,400.00 元。实际到账金额计人民币
2,160,661,257.22 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 30,375,857.22 元(其
中,前期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 12,518,414.65
元,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 17,857,442.57 元)。前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5 月 2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
师报(验)字(18)第 0019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8,299.60 万元,具
体使用情况如下: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截至 20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     11 月 30 日累      年 11 月 30       用状态时间
                     总额        计投入金额        日投入进度
 苏州药物安全
 评价中心扩建       72,719.98          28,520.93       39.22%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天津化学研发
 实验室扩建升       56,400.00          35,870.11       63.6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级项目(注)
 药明康德总部
                                                              于 2018 年 5 月 31
 基地及分析诊
                    20,000.00          20,000.00      100.0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
 断服务研发中
                                                              状态
 心(91#、93#)
 补充流动资金       63,908.56       63,908.56         100.00%         不适用
 合计              213,028.54      148,299.60          69.61%

注: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扩建升级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并使用了本项目收

到的政府补助资金,预计本项目在按照原定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将产生募集资金节余,公

司将在该项目完成后就节余募集资金的比例和使用情况另行履行内部批准及公告手续。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82,996,025.44
元 。 尚 未 使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754,007,711.47 元 , 其 中 人 民 币
246,000,000.00 元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 508,007,711.47 元存放于
监管银行(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等为人民币 106,718,336.91 元)。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银
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508,007,711.47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公司名称              开户账号
                                                                       存放余额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公司           15062018041800             1,013,239.96
 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             公司           510902041010802              110,527.04
 行营业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2200061101801803
                                公司                                      6,379,135.57
 司无锡河埒口支行                              0891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98460078801700000
                            公司                                     434,093,691.14
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                         461
                      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98460078801200000
                      发有限公司(“苏州                              50,566,867.14
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                         493
                        药明康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
                                           15000093177419             15,841,621.35
司天津滨海支行            发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
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                       510902047310103                    2,629.27
                          发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合计                          /                   /                 508,007,711.47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对相关募投项目进行优
化调整,拟对“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
更,即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用于“苏州和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
并对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达到预定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后       可使用状
                           态日期


苏州药物安全 调整前 2021 年 12 苏州药明康德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评价中心扩建             月 31 日                           吴中大道 1318 号
项目(调整后
               调整后 2022 年 12 苏州药明康德、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拟变更为“苏
                         月 31 日     南通药明康德医 吴中大道 1318 号、江
州和南通药物
                                      药科技有限公司 苏省启东市钱塘江路
安全评价中心
                                      (“ 南 通 药 明 康 2588 号
扩建项目”)
                                      德”)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原计划完工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项目原定
建设期内发生新冠疫情,对该项目的建设进度产生多方面影响,包括部分项目所
需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审批未能在原定行政许可期限内获得,因防疫需要
                                       3
采取将在建区域与现有设施完全分开等保障措施影响了原定工程建设时间安排。
另外,结合项目建设期内发生的国际贸易政策环境变化,公司在关键设备采购方
面增加了额外的前置评估程序以应对贸易政策变化的风险,从而导致项目进度有
所延迟。

    目前,该项目的建设工作已经恢复正常,其中项目一期已经投入使用,设施
使用情况已经达到了预期,业务方面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结合该项目目前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综合考虑后期整体施工进展
的基础上,公司经审慎研究论证后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
的 2021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此外,考虑到苏州药明康德所处的太湖流域保护区的环保政策以及水环境综
合治理方面较为严格的要求,以及相关安评设施进一步扩建所可能产生的氮磷排
放负荷,公司拟将部分安评产能拓展由南通药明康德建设。相应地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拟将原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的部分资金用于南通
药物安全评价中心项目建设。具体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1、项目变更概况

    项目变更后加入实施主体南通药明康德,延伸的药物安全评价中心建设项目
拟在江苏省启东市钱塘江路 2588 号内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25 间大动物房、
54 间小动物房的设施。本项目计划建设设施预计将从 2023 年开始陆续投产,从
而满足客户对药物安全评价业务不断增长的需求。

    2、项目变更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当前苏州药明康德拥有的公司仪器、设施的使用率同样接近满负荷状态。面
对旺盛的市场需求,公司现有的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产能已满足不了公司未来
发展的需要,因此扩建药物安全评价中心可以解决公司当前产能不足,以支撑公
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通过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项目的建设可以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药物安全
评价服务能力,增强公司在整个产业链中药物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实力,更大限度
地发挥公司一体化的协同优势,以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4
    3、变更项目投资概算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对
比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截至 2021 年 11
                              承诺投资     11 月 30 日累   月 30 日累计投
                                总额        计投入金额   入金额与承诺金
                                                              额的差异
    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
                               72,719.98        28,520.93          44,199.05
    扩建项目


   苏州和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后续投资估算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投资类别                 后续投资估算                   占比
    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
    1         建筑工程费用                    6,480.00              24.89%
    2         安装工程费用                   13,520.00              51.94%
    3         设备购置费用                    6,000.00              23.05%
    4         其他资产费用                       30.00               0.12%
    小计                                     26,030.00             100.00%
    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项目
    1         建筑工程费用                    7,170.00              16.04%
    2         安装工程费用                   21,520.00              48.15%
    3         设备购置费用                   15,900.00              35.58%
    4         其他资产费用                      100.00               0.23%
    小计                                     44,690.00             100.00%
                合计                         70,720.00

   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预计后续投资 26,030.00 万元,南通药物安
全评价中心项目预计后续投资 44,690.00 万元(其中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项目
投资总预算 64,690.00 万元,目前已用自有资金投入约 20,000.00 万元)。

   公司拟将原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中截止到 2021 年 11 月 30 日暂
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44,199.05 万元继续用于苏州和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
建项目建设,剩余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直至项目完成。

    4、变更项目的效益分析

                                    5
   经测算,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1.5%,投资回
收期为 7.2 年(含建设期),经济效益良好。

    5、变更项目用地、备案及环评手续进展情况

   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项目已取得土地证,立项、环评等备案、审批手续均
已办理完毕。

   六、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上述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是基于项目安排所做出的慎
重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
求,并经审慎研究。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目前国内外疫情尚较复杂,仍可
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七、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延期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
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并同意对“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
心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即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用于“苏
州和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关于变更部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独立董事意见



                                    6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及变
更资金用途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客观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决
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
同意公司部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将
变更资金用途的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
金用途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部分 A 股首次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事项。

    八、本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拟将部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事项是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不
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
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关于变更部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茹 涛               高 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