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28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2-055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表决方式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人,实际出席董事 13 人,会议由董事长 Ge Li(李革)召集。本次董事会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
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9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批次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 2019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批次行权的安排,并由董事会、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
当人士按照《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增值权行权相关事宜。除部分激
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或 2021 年个人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不符合行权条件外,本
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37 人,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共计 873,090
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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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18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后,《2018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8.17 元/股,《2018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8.34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及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同意按照调整后的价格 18.17 元/股回购并注销限售期届满前已离职的激励
对象合计 4,517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18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按照调整后的价格 18.34 元/股回购并注销限售期届满前已离职的激
励对象合计 24,084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18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的限制性股票。
同意注销等待期届满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合计 56,448 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2018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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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及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19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后,《2019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8.34 元/股,《2019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3.04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及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同意按照调整后的价格 18.34 元/股回购并注销限售期届满前已离职或 2021
年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合计 332,977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按照调整后的价格 33.0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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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回购并注销限售期届满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合计 30,845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2019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同意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合计 3,729 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且行权有效期已
届满的《2019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及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
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 1,800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5,916,74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股
份上市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 Edward Hu(胡正国)、Steve Qing Yang(杨青)、Minzhang Chen
(陈民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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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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