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2-12-22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2-091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
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受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
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及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的股东(以下简称“减持股东”)根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临 2022-053 和临
2022-090)实施减持计划的影响,于 2021 年 6 月 12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权益变
动比例超过 1%。
● 本次权益变动为权益的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
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收到相关股东发来的告知函。受公司总股本增加
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减持股东实施相关已披露减持计划的影响,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 25.1596%,
减少至 24.1023%,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签署
一致行动协议的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投票委托书的股东(注
信息披
1)。
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于 2021 年 6 月 12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基本
说明截至该报告签署日,其合计持有 740,070,220 股公司股份,其持
情况
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5.1596%(以公司 2021 年 6 月 10 日的总股本
2,941,500,699 股为基数计算)。
2021 年 6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
权益变
以 2022 年 12 月 20 日的公司总股本 2,960,507,011 股为基础计算,信
动时间
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4.1023%。
日期 事项及变动数量 下降比例
2021 年 6 月 11 日至 公司总股本累计增加 19,006,312
0.1615%
2022 年 12 月 20 日 股导致被动稀释(注 2)
权益变
2022 年 7 月 27 日至 减持股东集中竞价减持
动明细 0.7839%
2022 年 8 月 12 日 23,208,780 股公司股份(注 3)
2022 年 12 月 19 日至 减持股东集中竞价减持
0.1119%
2022 年 12 月 20 日 3,311,904 股公司股份(注 4)
较前一次权益披露,持股比例合计下降 1.0573%
注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张朝晖、刘晓钟。公司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包括 G&C IV Hong Kong Limited、G&C V Limited、G&C VI Limited、
G&C VII Limited、嘉兴厚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厚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嘉兴厚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厚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厚
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厚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雍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上海厚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宇民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宇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18 家主体。与公司实际
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股东包括 Eastern Star Asia Investment Limited、Fertile Harvest
Investment Limited、L&C Investment Limited 共 3 家主体。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投票委托
书的股东为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 2:公司总股本在 2021 年 6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的期间内,因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员工期权行权,以及 2019 年发行的 3 亿美元于 2024 年到期之零息可转换债券(H 股)项下
转股等原因由 2,941,500,699 股累计增加至 2,960,507,011 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
下降 0.1615%,被动稀释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的变动。
注 3:减持股东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23,208,780 股公司 A 股股份,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 日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79)。以 2022 年 12 月 20 日
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该项减持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 0.7839%。
注 4:减持股东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3,311,904 股公司 A 股股份,以 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该项减持导致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 0.111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
740,070,220 25.1596% 713,549,536 24.1023%
股份
信息披露
其中:无限
义务人
售 条 件 股 740,070,220 25.1596% 713,549,536 24.1023%
份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数量指截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按照截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本次权
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指截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
比例按照截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受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减持股
东实施相关已披露减持计划的影响而产生,不涉及资金来源,也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