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3-005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及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股东(以下 简称“减持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712,686,821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截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总股本的 24.07%,该等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 上市前所取得的股份及通过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 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90),减持股东计划根据市 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A 股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 计不超过 65,000,000 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截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总股本的 2.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A 股股份的,将在自 2022 年 12 月 19 日 开始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结束(包含首尾两日)的期间内实施,且在任意连 续 90 日内,减持公司 A 股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 A 股股份的,将在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开始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结束(包含首尾两日)的期间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公司 A 股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 1 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收到相关股东发来的告知函。截至当日,减持 股东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A 股股份 29,591,544 股,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总股本的 0.999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A 股股份 35,398,742 股,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总股本的 1.1959%,前述累计减 持公司 A 股股份 64,990,286 股,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总股本的 2.1956%。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权益变动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收到相关股东发来的告知函,受公司总股本增加 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减持股东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影响,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3-002)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本次权益变动为权益的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减持股东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 IPO 前取得: 控制的股东及与 712,686,821 股 (包括 5%以上第一 实际控制人签署 712,686,821 24.07% 通过上市后权益分派 大股东 一致行动协议的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 股东 得的股数) 注:上述持股比例按照公司截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的总股本 2,960,467,890 股为基数计 算。 上述减持股东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一致行动关系形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成原因 2 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 654,274,623 22.10% 第一组 控制 合计 654,274,623 22.10% — 与公司实际控制 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 58,412,198 1.97% 人签署一致行动 第二组 协议的股东 协议 合计 58,412,198 1.97% — 注 1:上述持股比例按照公司截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的总股本 2,960,467,890 股为基础计 算。 注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张朝晖、刘晓钟。公司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包括 G&C IV Hong Kong Limited、G&C V Limited、G&C VI Limited、 G&C VII Limited、嘉兴厚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厚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嘉兴厚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厚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厚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燊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上海厚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雍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 兴宇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宇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18 家主体。 注 3: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股东包括 Eastern Star Asia Investment Limited、Fertile Harvest Investment Limited、L&C Investment Limited 共 3 家主体。 3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减持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总金额(元) 减持完成情况 (股) (元/股) 量(股) 比例 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股东 集中竞价 2022/12/19~ 及与实际控制 64,990,286 2.1956% 交易 、大 75.51-96.43 5,524,824,827.57 已完成 647,696,535 21.8816% 2023/1/18 人签署一致行 宗交易 动协议的股东 注 1:上述持股数量是截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上述减持比例和持股比例按照截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的公司总股本 2,960,009,960 股为基础计算。 注 2:截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减持股东在本次减持计划项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A 股股份 29,591,544 股,占公司截至当日总股本的 0.9997%,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A 股股份 35,398,742 股,占公司截至当日总股本的 1.1959%。 4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受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减持股东实施本次减 持计划的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 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2)所披露的 23.0377%,减少至 22.0226%,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签 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投票委托书的股东 信 息 披 (注 1)。 露 义 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 人 基 本 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2), 情况 说明截至 2023 年 1 月 11 日,其合计持有 681,907,159 股公司股份, 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3.0377%(以公司 2023 年 1 月 11 日的总 股本 2,959,963,618 股为基数计算)。 2023 年 1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 权益变 以 2023 年 1 月 18 日的公司总股本 2,960,009,960 股为基础计算,信 动时间 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2.0226%。 日期 事项及变动数量 下降比例 权 益 变 2023 年 1 月 12 日至 公司总股本累计增加 46,342 股 0.0004% 动明细 2023 年 1 月 18 日 导致被动稀释(注 2) 2023 年 1 月 12 日至 减持股东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1.0147% 5 2023 年 1 月 18 日 累计减持 30,036,005 股公司股份 (注 3) 较前一次权益披露,持股比例合计下降 1.0151% 注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张朝晖、刘晓钟。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包括 G&C IV Hong Kong Limited、G&C V Limited、G&C VI Limited、G&C VII Limited、嘉兴厚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厚毅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嘉兴厚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厚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上海厚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燊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厚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玥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嘉兴宇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宇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18 家主体。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股东包括 Eastern Star Asia Investment Limited、Fertile Harvest Investment Limited、L&C Investment Limited 共 3 家主体。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签署投票委托书的股东为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 2:公司总股本在 2023 年 1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的期间内,因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员工期权行权原因由 2,959,963,618 股累计增加 至 2,960,009,960 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0004%,该持股比例的减少 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的变动。 注 3:以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减持股东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和 2023 年 1 月 17 日通过集中竞价合计减持 1,697,800 股公司股份,该项减持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比例下降 0.0574%;减持股东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 月 17 日通过大宗交易 合计减持 22,638,205 股公司股份,该项减持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 0.7648%; 减持股东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5,700,000 股公司股份,该项减持导致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 0.1926%。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 信息披 681,907,159 23.0377% 651,871,154 22.0226% 份 露义务 其中:无限 人 681,907,159 23.0377% 651,871,154 22.0226% 售条件股份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数量指截至 2023 年 1 月 1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 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按照截至 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 的持股数量指截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按照 截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三)其他事项 6 1、本次权益变动受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减持 股东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影响而产生,不涉及资金来源,也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 形。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20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