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3-020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暨 2022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暨 2022 年年度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首次公开 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后,公司 A 股首次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 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8 号文)核准, 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计 104,198,55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1.60 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 2,250,688,809.60 元,扣减发行费用计人民币 120,403,409.6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计人民币 2,130,285,400.00 元。实际到账金额计人民币 2,160,661,257.22 元,包括尚未 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 30,375,857.22 元(其中,前期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 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 12,518,414.65 元,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 17,857,442.57 元)。前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5 月 2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8)第 00197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61,047,257.60 元, 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其他后净额为人民币 1 122,005,355.26 元,前期已结项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人民币 244,347,360.15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 146,896,137.51 元,全部存放于监管银行。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 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146,896,137.51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资金到 2018 年 5 月 2 2022 年 12 月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公司名称 开户账号 账时间 日初始存放金额 31 日存放余额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15062018041 公司上海分行营业 本公司 564,000,000.00 1,245.95 800 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1090204101 公司上海自贸试验 本公司 200,000,000.00 110,709.19 0802 2018 区分行营业部 年5月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2200061101 2日 公司无锡河埒口支 本公司 669,461,457.22 6,403,116.35 8018030891 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98460078801 股份有限公司宝山 本公司 727,199,800.00 102,487,849.53 700000461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苏州药明康 98460078801 股份有限公司宝山 德新药开发 - 28,922,385.83 200000493 支行 有限公司 天津药明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15000093177 德新药开发 - - 公司天津滨海支行 419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上海药明康 不适用 51090204731 公司上海自贸试验 德新药开发 - 2,415.40 0103 区分行营业部 有限公司 南通药明康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51390410571 德医药科技 / 8,968,415.26 外高桥支行 0908 有限公司 合计 2,160,661,257.22 146,896,137.51 二、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相 关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2 截至 2022 年 利息收入及 本次拟节 年 12 月 31 12 月 31 日 理财收益扣 已节余补 余补流金 本次拟节余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 日累计投入 累计投入金 除银行手续 流金额 额 金额占整体 净额(1) 金额(2) (注 额与承诺金 费及其他后 (5) (6)=(3)+(4) 募集资金净 2) 额的差异 净额(4) -(5) (注 3) 2 (3)=(1)-(2) 额比例 (7)=(6)/(1) 苏州和南通药 物安全评价中 72,719.98 66,183.06 6,536.92 7,500.95 - 14,037.87 / 心扩建项目 (注 1) 天津化学研发实 验室扩建升级项 56,400.00 36,013.10 20,386.90 4,047.96 24,434.74 0.12 / 目(注 1) 药明康德总部 基地及分析诊 20,000.00 20,000.00 - 11.31 - 11.31 / 断服务研发中 心(91#、93#) 补充流动资金 63,908.56 63,908.56 - 640.31 - 640.31 / 合计 213,028.54 186,104.73 26,923.81 12,200.54 24,434.74 14,689.61 6.90% 注 1:2022 年 5 月 6 日, 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A 股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 施地点进行变更,即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用于“苏州和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 同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A 股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扩建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前述事项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3 月 24 日及 2022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无 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4)、《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3)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注 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括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所使用的募集资金。 注 3:本次拟节余补流金额包括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扩建升级项目节余补流后新产生的银行 结息 0.12 万元。 注 4: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三、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因该项目合同规定的尾款及 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及质保金满足付款 3 条件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2、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在 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 收入。 四、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鉴于公司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 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节 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4,689.61 万元,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待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 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募投 项目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于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暨 2022 年年度 董事会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暨 2022 年年度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 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本次对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对公司实际情况的考量,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客观情况和公司长远发 展的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 规定。因此,同意本公司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公司将 A 股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 决策程序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关于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