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7-11-24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17-051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9 号)核准,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426,229 股,上述股
份已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62,500,000 股
增 加 至 176,926,229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162,500,000 元 增 加 至
176,926,229 元。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董
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公司章程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 1.06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250 第 1.06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为 16250 万股,每股 176,926,229 元。公司股份总数为
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176,926,229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 3.06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250 万股, 第 3.06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6,926,229
公司的股份结构为:普通股 16250 万股, 股,公司的股份结构为:普通股 176,926,229
无其他种类股份。 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第 4.53 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第 4.53 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公司股东大会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选举董事、监事,且董事、监事候选人分 董事、监事,且董事、监事候选人分别有两
别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 名或两名以上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前款
制。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
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既 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
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 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
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 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入
次决定董事、监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 选的表决权制度。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与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与其
其他董事应分别选举,以保证独立董事在 他董事应分别选举,以保证独立董事在公司
公司董事会中的比例。 董事会中的比例。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董事、监事的简历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董事、监事的简历和
和基本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 基本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方式
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董事候选人由董事 和程序如下: (一)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
会、单独或者合并持股 5%以上的股东提名 独或者合并持股 3%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由
推荐,由 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股 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东大会选举;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单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者合并持股
独或者合并持股 1%以上的股东向董事会书 1%以上的股东向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由董
面提名推荐,由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后, 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
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股 5%以 或者合并持股 3%以上的股东向监事会书面提
上的股东向 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由监事 名推荐,由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股
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东大会选举; (四)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
(四)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提 公司工会提名,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名,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第 8.06 条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 第 8.06 条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序: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 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
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 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
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二分之一 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 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
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涉及利润分 表独立意见。涉及利润分配相关议案,公司
配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
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 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
董事会审议。 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
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 公司公共邮箱、网络
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将按上述内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除上述条款外,无其他修改。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有关《公司章程》修改的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