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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鼎力:对外投资公告2017-12-04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17-058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California Manufacturing and Engineering Co., LLC(以下简称
   “CMEC”或“标的公司”);
   投资金额:2,000 万美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交易为境外投资,可能面临汇率波动、美国外资投资委
   员会、发改委、商务厅、外汇管理局等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等不确定因素带
   来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 1 日,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鼎力”
或“购买方”)与 CMEC 签署了《A 类别成员权益购买合同》,以 2,000 万美元购
买 CMEC 发行的 A 类别股份 625,000 份,交易完成后将持有其 25%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美国 California Manufacturing and
Engineering Co., LLC 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此次对外投资相关法律文件,

及授权管理层办理此次对外投资相关手续。本次交易所涉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
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尽职
调查。
    California Manufacturing and Engineering Co., LLC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登记时间:2004 年 7 月 16 日
    3、注册地:加利福尼亚州,弗雷斯诺市,Home 大道 5286 E 号
    4、主席: David White, P.E. 曾经担任 CMEC 经理及工程部经理,在高空
作业平台、脚手架、农业机械及伸缩臂叉车的机械工程设计、新产品开发、部门
管理、产品责任防御领域拥有长达 32 年的行业经验。White 先生拥有机械工程
的理学学士学位并且是加利福尼亚州注册专业工程师。同时他也是美国国家标准
协会委员会及高空作业平台小组委员会的重要成员。
    5、主营业务:高空作业平台、工业级直臂产品设计、制造及销售
    6、经营情况:CMEC 是一家拥有 40 多年品牌历史的美国企业,专注于设计、
生产及销售高空作业平台、工业级直臂产品及相关目的的业务活动,业务覆盖美
国及欧洲地区。该公司主要生产并销售差异化高空作业平台产品,并在美国市场
拥有很高的声誉。该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全美高空作业平台设备租赁百强企业,客
户数量近 50 家,并持续获得美国重要大型设备租赁客户的订单。
    CMEC 创始人、管理成员及重要股东 Richard F. Spencer 先生是当地知名企
业家,创立、收购、拥有并运营以房地产开发、建筑、设备制造及销售为主的众
多企业。
    7、CMEC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美元
                                               截止日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393.60                   4,767.63

  资产净额                              2,088.81                   2,511.10
                                  2016 年 1-12 月            2017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913.48                   5,012.60
  净利润                                   37.47                     422.29
    8、交易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 CMEC 发行的股份。
    9、投资前后股权结构:
                                 投资前                          投资后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数(份)    所有权占比     股份数(份)   所有权占比
   A 类别成员          915,000            48.80%     1,540,000       61.60%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
                         --                 --        625,000        25.00%
    有限公司
 Richard Spencer       380,000            20.27%      380,000        15.20%
 Frank Shanahan        150,000             8.00%      150,000         6.00%
   David White         150,000             8.00%      150,000         6.00%
   Gary Crook          120,000             6.40%      120,000         4.80%
 Karen L. Emery        40,000              2.13%      40,000          1.60%
   Joe Mason           40,000              2.13%      40,000          1.60%
Steven D. Gooding      35,000              1.87%      35,000          1.40%

   B 类别总计          960,000            51.20%      960,000        38.40%
      合计            1,875,000           100.00%    2,500,000       100.00%
     注:A 类别和 B 类别成员在权益分配、投票权等方面享有同等权益。但 B 类别成员

 在权益转让上拥有额外限制,即如果需要出售,企业主体将拥有优先购买权。

     10、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股份买卖:
     公司以 2,000 万美元购买 CMEC 发行的 A 类别股份 625,000 份。
     2、付款方式:
     公司同意于交割时购买股份,以立即可用资金通过电汇支付。
     3、交割
     股份的购买与出售,应在双方约定的交割条件满足后,或在标的公司与购买
 方共同口头或书面约定的时间及地点,立即发生交割。双方约定的交割条件包括
 (另行予以豁免的除外):陈述与保证在截至交割时在所有方面均真实、准确,
 并出具相关书面文件;任何中国及美国政府机构或监管机关或任何州政府机构或
 监管机关要求的与根据本合同合法发行和销售证券有关的所有授权、批准或许可,
如有,截至交割时均已获得并有效;双方在交割时就所述交易的所有会议记录,
以及与之相关所附的所有文件,在格式上及内容上,均须令对方(或其法律顾问)
满意等。
    交割时,通过电汇方式汇至标的公司指定银行帐号,支付后,标的公司应向
购买方交付代表 625,000 份标的公司份额的份额证书。交割后,购买方将成为标
的公司的 A 类别成员。如果交割条件未在本合同签署日起的 90 天内得到满足,
只要该类条件未获满足并非归因于寻求终止一方在本合同下的违约或任何其他
作为或不作为,且寻求终止一方届时也并未违反其在本合同下的任何陈述、保证、
约定或其他义务,本合同可以由标的公司或购买方终止。
    4、投票权。
    (1)购买方份额的投票权。购买方同意,对于协议约定的运营事项下由标的
公司成员采取行动的任何事宜,RICHARD F. SPENCER(以下简称“Spencer”)享
有决定行使或不行使购买方份额的所有投票权和权力的排他权利。
    (2)授权代理。购买方同意指定 Spencer 为公司授权代理人,代表并代替购
买方按协议规定为购买方份额进行投票。
    (3)Spencer 行动的限制。
    ①要求 Spencer 投票。若 Spencer 不再担任管理人后继续公司业务,购买方
享有排他权利,自主酌情决定行使或不行使 Spencer 届时所持份额的投票权和权
力。
    ②购买方事先批准。Spencer 同意,未经购买方事先书面批准,Spencer 不
会采取或授权 CEMC 采取任何行动:(i)以不合比例地影响 CEMC 任何 A 类别成员
权利的方式,修改、豁免或终止 CEMC 任何子公司的组织文件的任何条款;或(ii)
通过资产或股权转让出售 CEMC 子公司实质所有资产。
    (4)公司委派代表及其权利:
    ①公司有权委派一名代表进入 CMEC 董事管理委员会;
    ②以下任何行动均须提交董事管理委员会并由董事管理委员会批准:(i) 由
CMEC 向 Spencer 或 CMEC 任何高级职员、雇员或顾问发行任何份额的行动;(ii)
Spencer 和 CMEC 之间任何协议的签订或变更行动;或(iii) 向 Spencer 或任何
CMEC 雇员作出贷款的行动,但管理委员会任何成员在任何该类行动中有重大财
务利益的,则不计入投票。
    ③Spencer 和公司同意,CMEC 实施“重大管理决定”时,每一事项均需公司
委派代表的投票批准。
    a.签订或修订与以下各方的协议:(i) 购买方的竞争对手;或(ii)公司原始
设备制造商(OEM)/原始设计商(ODM)合作伙伴,但任何情况下,标的公司须
事先书面通知购买方有关该类拟议行动,并且通知包含有该类行动及其条款商业
上合理详细的情况。
    b.公司赎回其任何份额,但以下情况除外:(i) 回购公司任何雇员、高级职
员、管理人、顾问或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其他人士的份额;或 (ii) 回购合计回购
价格不超过伍佰万美元(5,000,000.00 美元)的任何其他份额。
    c.公司租赁或终止租赁房产或公司购买房产,但不包括对公司目前位于加利
福尼亚州马德拉房产租赁的任何修改、延期、续签或终止或对该租约项下公司可
能享有的任何购买期权的行使,金额不超过肆佰万美元(4,000,000 美元)。
    5、标的公司的陈述与保证
    (1)组织和声誉。CMEC 是一家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正式成立、有效存续
且声誉良好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且具备从事其目前开展业务以及拟议开展业务的
所有必要权力和授权。
    (2)授权。CMEC 对本合同的签署、交付和履行,经所有必要的有限责任公
司行动正式授权,并且本合同构成公司合法、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
其条款强制执行,但受限于适用的破产、资不抵债、重组或与债权人权利执行有
关或影响债权人权利执行的类似法律及一般衡平原则。
    (3)份额。证券一旦根据本合同条款发行,即为有效发行、全额付讫且不
附带任何税费,并且除协议项下的转让限制外,不附带任何留置权或权益负担;
但是,份额应遵守本合同所载州或联邦证券法律项下的转让限制或拟议转让时另
行要求的转让限制。
    (4)诉讼。不存在任何待决的索赔、起诉、诉讼、法律程序、仲裁、投诉、
控告或调查,也不存在意图启动的任何起诉、诉讼、法律程序或调查。
    (5)知识产权。CMEC 拥有或占有当前开展或拟议开展业务所使用的所有专
利和专利申请的有效合法权利,以及公司已知的对所有商标、商标申请、服务标
志、商号、版权、商业秘密、许可、域名、信息及专有权利及工艺的有效合法权
利(“公司知识产权”),无任何已知与他人权利的冲突或对他人权利的侵犯。
    (6)保密信息和发明协议转让。CMEC 每一现任及前任雇员、顾问和高级职
员均已签署有关保密及专有信息的协议,没有发现任何关键员工违反该类协议。
    6、购买方的陈述与保证
    (1)组织和声誉。购买方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有效
存续且声誉良好的公司,并且具备从事其目前所开展业务以及拟议开展业务的所
有必要的权力和授权。
    (2)授权。购买方具有签署并交付本合同以及开展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所有必要的公司权力和授权。
    (3)诉讼。不存在任何待决的索赔、起诉、诉讼、法律程序、仲裁、投资、
控告或调查。
    (4)预测。任何提供给购买方的关于将来可能发生事件的估计或预测,包
括收入、费用及净利润预测,均建立在标的公司代表的最佳判断的基础上。购买
方了解,这些估计仅为说明之目的而提供,其仅是基于可能有效或可能无效的假
设而对将来事件的预测,不保证实际结果将与标的公司不同假设所述的结果相符。
是否达成该等估计或预测,将取决于标的公司是否实现其整体业务目标。不保证
将实际达成任何上述估计的预测。购买方陈述,评估本项投资时,购买方未曾完
全依赖上述事项。
    (5)风险因素。购买方已知悉本次证券购买涉及若干重大风险因素以及向
标的公司支付相当数额的款项。标的公司业绩及其业务价值,受标的公司以及购
买方所从事的业务类型相关风险的影响。此次购买之后标的公司经济效益及其业
务价值,以及购买方投资标的公司的价值,均受限于以下风险:若业务未产生足
够收入来覆盖标的公司的运营费用,标的公司的现金流、其份额的价值及其总体
经济活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7、营收目标
    CMEC 将尽其最大努力,实现鼎力产品未来三年在美国市场营收目标如下:
2018 年:5200 万美元、2019 年:6700 万美元和 2020 年:8200 万美元。上述目
标不构成 CMEC 的业绩承诺,CMEC 不保证将实际达成任何上述估计预测。
    8、其他
    (1)若标的公司和购买方之间产生任何争议,当事各方将尽一切努力通过
非正式手段解决该类争议。若无法通过该等非正式尝试解决,当事各方将争议提
交终局且具有约束力的仲裁。
    (2)标的公司和购买方根据本合同所载或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在本合同签
署并交付以及交割之后继续有效,并且不以任何方式受购买方或标的公司或代表
购买方或标的公司就本合同标的事宜所作任何调查或了解的影响。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旨在完善海外市场布局,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和战略规划。美国
是全球高空作业平台最大的消费市场。CMEC 作为美国高空作业平台生产销售企
业,其下“MEC”品牌在美国市场具有一定知名度。同时,CMEC 主要销售人员从
业经验均在 20 年以上,销售经验丰富,与美国当地大型租赁公司保持良好的合
作关系。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加速拓展美国市场,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
    本次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
对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已经对本次投资的标的公司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但仍有可能面临以
下风险:
    1、CMEC 在合同中表示将进最大努力推动鼎力产品在美国市场销售并实现营
收目标(详见三、7 营收目标),该销售目标不构成 CMEC 的业绩承诺,CMEC 也
不保证将实际达成前述目标。由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推
广等方面的因素都会对 CMEC 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该销
售目标存在不能完全达到的风险。
    上述销售目标亦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和承诺。
    2、本次对外投资从行业、规模等各方面因素考量,不属于美国外资投资委
员会需要备案的范畴,但不排除未来某时间段因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评判标准或
裁量标准变化,再行要求公司进行相关程序备案的情形出现。
    3.本次对外投资面临发改委、商务厅、外汇管理局等有关主管部门核准/
备案等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
    4、本次交易为境外投资,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其他因政治、经济等不可
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本公司已聘请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以确保本次对外投资顺利
完成。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美国市场发展态势、汇率波动及标的公司的经营管
理状况,及时控制风险,最大限度保证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六、备查文件
   1、《A 类别成员权益购买合同》
   2、《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