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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鼎力: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3-09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3 月 19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白云南路 1255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树根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14:00—14:30);
    二、大会开始,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三、宣读浙江鼎力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宣读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
    五、宣读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股东讨论并审议议案;
    七、现场以记名投票表决议案;
    八、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网络及现场投票结果);
    九、宣读会议(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记录及会
议决议;
    十三、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确保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
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
关事宜。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
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秘书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
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
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会
秘书处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
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将手
机调至静音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秘书处
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四、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表决权数。特殊情况下,
应经大会秘书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五、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
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秘书处进行登记,由
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
会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
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得超过 3 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时应
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
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
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
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
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
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
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9 日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担保概述
    为了拓展销售渠道,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公司开展“贸易金融合作”业务
模式。在该业务模式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绿色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绿色动力”)对符合公司筛选标准、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设备按揭贷款信用
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绿色动力拟为购买公司产品的优
质客户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 3 年的信用担
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金额与事项仍需与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以正
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上述额度内由绿色动力自行
决定为客户的担保事项,不再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截至本日,绿色动力需要提供信用担保的客户尚未确定,无法确定具体被担
保对象及其资产负债率等情况,因此,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绿色动力本次拟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人为资信状况良好、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7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9.07%;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6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5.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
担保情形。
    本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9 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与相关银行初步友好协商,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浙江绿色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
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德清农商银行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
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
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组织办
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