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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鼎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9-04-1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鼎
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鼎力”、“公司”、“发行人”)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浙江鼎力关于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
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9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426,22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61.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9,999,969.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 人 民 币 15,493,248.60 元 ( 不 含 税 )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864,506,720.4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A16330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为“大型智能高空作业平台建设项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已投入募集     投资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              资金       (%)
       大型智能高空作
 1                          97,690.00        86,450.67      30,623.53       35.42
       业平台建设项目
         合计               97,690.00        86,450.67      30,623.53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大型智能高空作业平台建设项目”厂房主体已基本完工,但
     由于募投项目所需生产设备量较大,为保证生产工艺先进性,公司在设备选型上
     更为严谨;且公司本次设备整体采购金额较大,设备采购价格受政治、经济、市
     场需求及汇率波动等众多因素影响,基于成本管控原则,公司对设备的采购更加
     谨慎。考虑到设备采购到货和安装调试仍需较长周期,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
     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将“大型智能高空作业平台建设项目”
     完工期由原定的 2019 年 5 月延长至 2020 年 5 月。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
     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并经过审慎的研究,董事会
     同意调整“大型智能高空作业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项目的完工期延
     长至 2020 年 5 月。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本着对公司
     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浙江鼎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基础上做出的安排,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泰证券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投
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启洪                朱艳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