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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鼎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3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
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人组成,包括独立董事舒敏先生、独立董
事王林翔先生、非独立董事沈水金先生,其中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舒敏先生担
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11 次会议,时任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
议。
    1、2018 年 1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
公司审计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就 2017 年度报告审计的时间安排等事项进行沟通。
    2、2018 年 2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18 年 3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
公司审计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就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进行沟通,并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2018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并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8 年度
审计机构。
    5、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6、2018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
    7、2018 年 6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2018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2018 年 11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11、2018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应收款项合并报
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预计 2019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
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范围、计划等事
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全程跟
进了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重要环节,未发现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存在其
他重大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报审
计工作进行了评估,根据其履职能力、职业操守和服务水平,提议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阶段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处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
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8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指导意
见。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
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
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尤其在有效监督公司外
部审计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
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
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作用,促进公司完善治理。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