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变 更后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有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独立董事:王林翔 舒 敏 顾敏旻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