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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鼎力: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7-22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2-040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鼎策”),系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
       其 100%股权。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最高额不超
       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 68,873.14 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上海鼎策的生产经营需要,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753133-001),为上海鼎策向北京银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伍亿元整的银行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海鼎策因经营发展所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
担保,该担保事项下担保总额不超过 18.50 亿元人民币,其中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11.815 亿元,新增担保额度及担保总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担保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DFH38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 号 3 层
    法定代表人:许树根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6 年 6 月 21 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
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
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海鼎策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602,020,949.55 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184,277,749.04 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417,743,200.51 元;
2021 年 1-12 月,上海鼎策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06,343,207.61 元,净利润为人
民币 35,353,888.14 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上海鼎策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479,110,629.56 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049,700,032.21 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429,410,597.35 元;
2022 年 1-3 月,上海鼎策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0,519,176.51 元,净利润为人民
币 11,667,396.84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鼎策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三)债务人: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四)保证金额:最高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
    (六)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七)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
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
用)等其他款项。
    (八)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
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
履行,则债权人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
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
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
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根据上海鼎策发展需要合理制定的,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
发展,更好地促进公司高空作业平台产品销售,增强客户粘性,有利于公司实现“以
融促产、以产带融”产融结合的良性互动局面,增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
展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上海鼎策当前经营状况良好,无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
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存
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鼎策
财务管理稳健,偿债能力强,信用情况良好,担保违约连带责任的风险较低,同意
为上海鼎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18.50 亿元人民币,其中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11.815 亿元的担保。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44,234.14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85%;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79,234.1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9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
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