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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井食品: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3-28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 2018-026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构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2018 年 3 月 26 日,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
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翁君奕、林东云、陈友梅对上述预计的全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
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关
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公司预计 2018 年度的日常关
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
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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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7 年度公司与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业食品”)尚
   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关联交易预计情形。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公司对2018
   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累计日常交易金额约12,000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1、 采购商品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占同    本年年初至披
                                                       上年实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易类             本次预   类业    露日与关联人
              关联人                                   际发生   业务比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别                 计金额   务比    累计已发生的
                                                         金额   例(%) 异较大的原因
                                例(%)   交易金额
向关联人购    新宏业
                       12,000    25%     4,166.86        -        -              -
  买原材料      食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对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各关联人情况分别进行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25 日

       地      址: 湖北省洪湖市小港管理区莲子溪大队

       经营范围: 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其他类制品))、蔬菜制品(酱腌菜)、

   鱼排粉、虾壳粉、肉制品(酱卤肉制品)、水产加工品(即食类)、其他水产加工

   品(风味鱼制品)的生产、销售。

       水产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9 日与新宏业食品股东肖华兵、卢德俊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分别受让新宏业食品 9.5%的股权,即合计 19%的股权(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公告,临 201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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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
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上述关联方发
生的关联交易的 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关 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向关联方采
购原材料,可以形成一定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有利于
发挥本公司和关联方各自的优势,相互利用各方的市场、资质等资源,实现合作
共赢、共同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做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加公司业务收入,提高利
润水平,支持公司业务的开展。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照市场定价,没有
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总额的比例约为
25%,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27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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