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安井食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 2018-098
转债代码:113513         转债简称:安井转债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仅对财务报表项
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 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
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会计司于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有关问题的解读》,对具体报表列报项目进行了解读。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18年第三季
度报告起按上述规定的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及第三届第十二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
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
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资产负债表中原“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科目改为“持有待售资产”、
原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科目改为“持有待售负债”;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
定资产”项目;
    5、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
程”项目;
    6、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
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8、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
期应付款”项目;
    9、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
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10、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
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
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具
体情况如下:
    1、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作
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并对可比期
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2、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
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
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
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
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
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