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18-12-18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 2018-106
转债代码:113513 转债简称:安井转债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2018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以自愿、平等、互
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交易
不会损坏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
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会前审阅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的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
展,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8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8 年 4 月 20 日,上述议案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 2018 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累计金额不超过 12,000 万元,2018 年 1-11 月实际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
1
11,703.29 万元。详情见下表:
(单位:万元)
股东大会通过的
2018 年 1-11 月实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8 年日常关联
际发生金额
交易预计额度
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司(包含洪湖市宏业水产食品 12,000.00 11,546.69
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 156.59
合计 12,000.00 11,703.29
(三)本次调整后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与前述业务相关的日常性关联额度已不能满足目前
经营发展需要,本次预计将新增不超过2000万元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大会通过的 本次拟新增 2018
2018 年实际预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8 年度日常关联 年度日常关联交
计交易金额
交易预计额度 易金额
洪湖市新宏业食
向关联人购买 品有限公司(包含
12,000.00 1,843.41 13,843.41
原材料 洪湖市宏业水产
食品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购买 洪湖市新宏业食
156.59 159.59
商品 品有限公司
2,000.00 14,000.00
合计 12,000.00
(不超过) (不超过)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对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各关联人情况分别进行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25 日
地 址: 湖北省洪湖市小港管理区莲子溪大队
经营范围: 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其他类制品))、蔬菜制品(酱
腌菜)、鱼排粉、虾壳粉、肉制品(酱卤肉制品)、水产加工品(即食类)、其
他水产加工品(风味鱼制品)的生产、销售。水产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
2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9 日与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业
食品”)股东肖华兵、卢德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受让新宏业食品 9.5%
的股权,即合计 19%的股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3)。
2018 年 1 月,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洪湖
市宏业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新宏业食品控股股东控制的其
他企业。公司参股新宏业后,虽不构成对新宏业食品经营的重大影响,但从谨慎
性出发,仍将新宏业食品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三)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前期发生的关联交易均能够按照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约,未发生关联
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基于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
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
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有利于
发挥本公司和关联方各自的优势,相互利用各方的市场、资质等资源,实现合作
共赢、共同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做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加公司业务收入,提高利
润水平。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照市场定价,没有损
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3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安井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及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