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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井食品: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0-06-05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 2020-033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涉及股东的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井食品”或
“公司”)董事长刘鸣鸣先生持有安井食品 19,486,093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8.24%;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清苗先生持有安井食品 10,690,000 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 4.5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长刘鸣鸣先生计划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直至 2020 年 12 月 27 日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可于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可于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4,0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22%);其中任意连
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清苗先生计划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直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可于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可于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2,0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61%)。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收到董事长刘鸣鸣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张清苗先生

                                    1
        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 以 上 非 第                                      IPO 前取得:19,486,093
刘鸣鸣                                      19,486,093              8.24%
                         一大股东                                            股

                                                                             IPO 前取得:10,150,000
                         董事、监事、
                                                                             股;
张清苗                   高级管理人         10,690,000              4.52%
                                                                             其他方式取得:540,000
                         员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公司控股股东自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清苗先生过
        去 12 个月内未减持股份。公司董事长刘鸣鸣先生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如
        下: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元/股)               日期

   刘鸣鸣              4,428,142       1.9247%    2019/9/2~         44.30-64.79       2019 年 8 月 15 日

                                                  2019/10/25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
                                          减持方式                                         股份来
  称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格区间                   原因
                                                                                              源

刘鸣鸣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0/6/30 ~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   个人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4,000,000 股    1.6922%                          2020/12/27                     得股份     金需求
                                      过:4,000,0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
                                   过:4,000,000 股

张清苗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0/6/30 ~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   个人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00,000 股   0.8461%                         2020/12/27                  得股份     金需求
                                   过:2,000,0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2,000,000 股
     注: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 180 天内。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的股东承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1、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实施前提条件已具备,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
     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3
   3、本次计划减持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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