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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井食品: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06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证券代码:603345        公告编号:临 2020-037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
董事、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刘鸣鸣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
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000.00 万元,发行数量
为 900 万张。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
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115.90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
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
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
面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7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
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公司原股东: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7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社会公众投资者: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
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
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7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3.807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
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3807 手可转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
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子公司湖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安井”)、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河南安井”)、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安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湖北安井、河南安井、
辽宁安井将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