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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井食品:安井食品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6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的工
作职责,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任委员由独立董事陈友梅先生、董事边勇壮
先生及独立董事翁君奕先生组成,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陈友梅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召开及审议议案
情况如下:
    1、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21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1、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
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经审阅,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存在重大问题。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出具
的财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鉴于该
审计机构具有良好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
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下年度审计机构。
    4、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的职责,对促进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确保公司经营管
理活动的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
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规范
履职、勤勉尽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安井食品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署页)




    陈友梅




    边勇壮




    翁君奕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