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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井食品:安井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6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作为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井食品”)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材料,基于
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安井食品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司募集资金自发行上市以来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
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 2022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
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主体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保,其财
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符合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我们认为该项预案是合理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五、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议案中的
相关事项均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我们对该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递交董事会审
议。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对上
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
够公允、客观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2年度
审计工作要求,故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
作,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内部控制状况。在此期间,未发现参与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
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建立较为完
整的内控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
要求,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
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并披露《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将《公
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
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我们认
为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
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我们同意将《公司董事薪
酬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安井食品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签署页)




    翁君奕




    林东云




    陈友梅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