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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捷电气: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0-02-12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0-003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信捷电气”)大
       股东吉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1,810,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40%,其中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 11,810,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4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大股东吉峰先生拟自 2020 年 3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本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1,200,000 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 0.8537%,占其
       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的 10.1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
       发行价格。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1,810,400
吉峰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1,810,400    8.4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吉峰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0/3/4 ~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个人资金
                                        竞价交易减
             1,200,000 股   0.8537%                    2020/8/31                  的股份       需求
                                        持,不超过:

                                        1,20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吉峰先生承诺如下:
           1、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后
       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至少 6 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前述股票限售
       期届满后,如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公司的股份。同时本人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
       份锁定的其他要求。
           2、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1、在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及拥有权益的公司均未生
       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
       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
       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签署承诺
       函之日起,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及拥有权益的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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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其他企业。3、自签署承诺函之日起,如股份公司进
一步开拓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及拥有权益的公司将不与股份
公司拓展后的产品和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和业务相竞争,本
人、所控制的公司及拥有权益的公司将以以下方式避免同业竞争:(1)停止生产
或经营相竞争的产品和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股份公司经营;(3)向无
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该业务。4、如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将向
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3、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法院等权威机构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直接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损失。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停止在
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
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
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大股东吉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
持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方式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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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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