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信捷电气: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4-22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9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恪尽职守,认真审议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19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
丰富的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的情况。我们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
况如下:
       吴梅生先生,中国国籍,1958 年出生,高级会计师。1988.12-1999.12 任无
锡市审计局处长、主任、总审计师等;2000.02-2008.06 任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
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2008.07-2017.10 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兼无
锡分所所长;2017.11-至今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兼无锡分所所长。
现任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单世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出生,律师。1980 年-1983
年任中学教师,1989 年-1992 年在无锡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1992 年到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作为该所的筹建律师之一并一直在该所执业至
今。现任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惠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7 年出生,教授。1986.3—2000.2
在无锡江南学院信控系历任副教授;2000.3—2016.2 在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
院任教授,无锡市工业节能装备与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2016.2-今在无锡
太湖学院物联网工程学院院长、教授,江苏省物联网应用技术重点建设实验室主
任。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2019 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
    2019 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次数及投票情况
姓 名    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单世文   5                    5                  0              0
吴梅生   5                    5                  0              0

惠晶     5                    5                  0              0
    2、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情况
    2019 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具体列表如下:
次别                        时间                     地点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 2 月 20 日         公司三楼会议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 5 月 19 日       公司三楼会议室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 11 月 15 日        公司三楼会议室

    2019 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情况
姓 名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单世文   3                    3                  0              0
吴梅生   3                    3                  0              0
惠晶     3                    3                  0              0
    3、出具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 年我们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部分重要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1、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的独立意
                                       见
                                       2、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利润分配预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核销应收款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议案的独立
                                   意见
                                   5、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的独立意
                                   见
                                   6、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
                                   式》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授权额度及范围》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独立意见
                                   10、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及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改聘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
                                   内控审计机构》议案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9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
实际、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公司出
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和执
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
陷。
    2、董事会以及下属部门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
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已制定的
议事规则召开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运作规范。我们作为董
事会下设的四大专业委员会成员,出席了本年度的各次会议,认真审议了会议议
案,履行了委员职责。
       3、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业绩快报披露严格按照上交所的披露规则进行披露。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按照规划进行建设使用。
       5、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分红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
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谨慎、认真、勤勉、忠实
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治理,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以诚信、勤奋、审慎、务实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本着为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加强与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