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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捷电气: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2021-01-25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3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邹骏宇先生、监事徐永光
先生在窗口期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该减持行为违反
了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 本次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董事邹骏宇先生于 2021 年 1 月 13 月卖出公司股票 39,7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282%,平均成交价格为 69.86 元/股,成交金额为 2,773,442 元。监事徐
永光先生于 2021 年 1 月 15 月卖出公司股票 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6%,
平均成交价格为 80.38 元/股,成交金额为 401,900 元。因公司 2020 年年度业绩
预增公告日 1 月 16 日前 10 日为窗口期,本次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中关于“在业绩预告、业绩快
报公告前 10 日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但并非其主观故意违规减持行为,
也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 本次窗口期减持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公司董事邹骏宇先生、监事徐永光先生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行为进行
了反思,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今后将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 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2. 公司将以此为戒,并将组织所有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勤勉尽责, 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