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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伯特利: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4-13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19-021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
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低风险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可循环滚动使用。前述额度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
限公司、遂宁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共同使用。

    2、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3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 4,08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为 15.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61,698.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455.7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242.9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全部到位,华普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已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8]3756 号)。
    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及遂宁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


                                     1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前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余额(含利
 公司             开户银行                  账号                                   备注
                                                           息净收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 3,800.00 万元购买
                                    8112301012000412799      8,965.92
              芜湖分行营业部                                              理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其中 5,000.00 万元购买
芜湖伯特                             79430188000196186       7,151.71
            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                                            理财产品。
利汽车安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 4,000.00 万元购买
全系统股                             19150000000066242       5,654.37
              芜湖分行营业部                                              理财产品。
份有限公
  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 5,000.00 万元购买
                                   342006016018880008050     6,688.99
              芜湖天门山支行                                              理财产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 4,313.75 万元为通
                                     498040100100072185      4,370.41
              芜湖开发区支行                                              知存款。
芜湖伯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 1,400.00 万元为定
利电子控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188747857699         3,676.53     期存款,2,000.00 万元
制系统有
                    行                                                    为大额存单。
限公司
遂宁伯特
利汽车安    中国银行遂宁南津北路
                                        121260858240           509.79     -
全系统有            支行
限公司
                          合 计                             37,017.7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
                                                            项目总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万元)
    1        年产 60 万套 EPB,15 万套气压 ABS 建设项目          20,000       开备[2016]82 号
    2         年产 200 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            25,890       开备[2016]83 号

                                              2
                                                        项目总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万元)
 1       年产 60 万套 EPB,15 万套气压 ABS 建设项目         20,000    开备[2016]82 号
 3     年产 20 万套液压 ABS,10 万套液压 ESC 建设项目       10,370    开备[2016]80 号
 4          年产 180 万套制动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              5,740    开备[2016]81 号
                        合    计                          62,000.00         --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前述额度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芜
  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遂宁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共同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
  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的低风险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
  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
  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
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
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
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
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
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
好的投资回报。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4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前述额度由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遂宁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
司共同使用。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遂宁
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
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伯特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
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伯
特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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