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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伯特利: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9-08-14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骨干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
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
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
提升工作能力,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将考核指标与激励对象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相结合,确
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所有
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子公
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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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
对象进行考核。

    2、公司人事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实施具体的考核工作,
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汇总考核结果;公司人事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
室组成工作小组,对激励对象考核结果进行核实和确认。

    3、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从工作目标、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三个方面进
行。其中:

    1、工作目标考察激励对象经分解后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从定性、定
量两个方面予以描述。该项得分占总体考核评分的60%;

    2、工作能力从“专业知识及技能”、“执行力”、“创新超越”、“沟通
协调”、“学习提升”、“工作计划”等方面对激励对象进行评价,每个方面的
能力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和人员的不同职级而设置不同权重,以全面反映具
体岗位和职级对员工工作能力的要求。该项得分占总体考核评分的30%;

    3、工作态度主要考察激励对象对公司的企业文化的认同程度和年度出勤情
况,得分占总体考核评分的10%。

    根据年度考核评分,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等
级,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A                B           C             D             E
   评分等级
                    (优秀)         (优良)    (较好)      (一般)        (差)
 个人解除限售
                              100%                 80%                    0%
     比例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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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
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解除限制性股票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4年四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事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
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经工作小组核实、确认后上交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人事部应当在在考核工作结
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5
个工作日与公司人事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
终考核结果和等级。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董事会办公室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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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10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
件与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
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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