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特利: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06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0-011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3 月 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 19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77,140,0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7.833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长袁永彬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忠喜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选举翟胜宝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调整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77,138,068 99.9992 2,000 0.0008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 1 项非累计投票议案,议案获表决通过,表决同意翟胜宝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瑞林、顾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