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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伯特利:伯特利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022-10-21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Bethel Automotive Safety Systems Co., Ltd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泰山路 19 号)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3596




                   二〇二二年十月
                                                                   目 录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会议须知........................................................................................................................................... 4


议案一:关于提名马黎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选举张昊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7


附件 1:独立董事候选人马黎珺女士简历 .................................................................................... 8


附件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 9


附件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 12


附件 4: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张昊先生简历 .............................................................................. 15


附件 5: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声明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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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

    2022 年 10 月 28 日      14:00

    二、 会议地点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东及股东代表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四、主持人


   董事长:袁永彬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列席会

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

(二)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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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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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关于提名马黎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
  1     董事候选人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审议《关于选举张昊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                     √
  2
        表监事的议案》




(四)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五)现场表决

    1、推举计票人 2 名(股东及股东代表中推荐 1 名,监事中指定 1 名),监票

人 2 名(监事中指定 1 名,另 1 名由律师担任),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计票、

监票人员。

    2、投票表决

    3、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4、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六)宣读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七)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八)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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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

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参会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

明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

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

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

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三、会议审议阶段,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向股东大会主持人申请,股东提问的

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经股东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每位股东

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负责作出答复和解释,

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有权不予以回答。进行

股东大会表决时,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四、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

表决方式、注意事项等事项可参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芜湖伯特利汽

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如有违反,会务组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六、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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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提名马黎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调

                       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翟胜宝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制度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在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且在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和任职资格进行考察后,公司董事会提名马黎

珺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

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

    故公司拟选举马黎珺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职务及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请见附件 1。

    调整后公司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如下:

    审计委员会由马黎珺、蒋琪、王渊组成,拟选举马黎珺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蒋琪、柯萍、马黎珺组成,蒋琪为主任委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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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独立董事候选人马黎珺女士简历

    附件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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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选举张昊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段光灿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监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制度对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在公司征询相关人员

的工作情况和对任职资格进行考察,并征求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

司监事会拟推荐张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经公司监事会审查,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

    根据上述提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选举张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

届满。简历请见附件 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附件 4: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张昊先生简历

附件 5: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声明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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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独立董事候选人马黎珺女士简历

    马黎珺女士:1990 年 7 月出生,副教授,会计学博士,硕士生导师。2017 年

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同年 8 月加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担任讲

师,2021 年 1 月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公司财

务、公司治理、资本市场与证券分析师等领域的研究和教学,获得对外经济贸易

大学优秀青年学者称号。主持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及

大型央企财务研究课题若干。兼任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管理世界》、

《会计研究》、《南开管理评论》等国内外知名学术期刊匿名评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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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马黎珺为芜

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出任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

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

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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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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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专业副教授、

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

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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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马黎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担任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

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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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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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专业副教授、会

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

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

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

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

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马黎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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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张昊先生简历

    张昊先生:男,出生于 1980 年 10 月 10 日,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

学历。2013 年 7 月至 2017 年 4 月,就职于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任财务部副部长;2017 年 5 月 至 2018 年 3 月,就职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任财务部高级主任会计师;2018 年 3 月至 2022 年 3 月,就职于宜宾

凯翼汽车有限公司,任财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兼任瑞庆汽车发动机技术有限公

司董事长;2022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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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5: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声明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声明


   致: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人张昊,作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如下:

    1、本人同意接受提名,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本人承诺本人向公司提交的个人情况资料真实、完整;

    3、本人保证当选公司监事后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芜湖伯特

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履行公司监事

义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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