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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晶科技: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2017-10-12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4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高和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
    称“湖北高和”)持有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泰晶科技”)公司股份 6,8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0%。上
    述股份将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本次计划减持期间内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且按承诺减持股份数量不超
    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50%,即 3,400,000 股,其中: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
    自 2017 年 10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截止 2018 年 4 月 18 日),减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3%及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的 50%,即 3,400,000 股,
    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2%,即不超过 2,267,120 股;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本减持计划
    公告日后 15 个交易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18 日止,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 2%,即 2,267,120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1,133,560 股;若
    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
    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价格据市场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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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湖北高和创业投资企业的《关于泰晶科技
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湖北高和创业投资企业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截至本公告日,湖北
高和共持有公司股份 6,8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0%。其中 4,000,000
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2,800,000 股为公司 2016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7 股)后获得的转增股份。
    (三)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湖北高和未减
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股份的来源:
    截至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日,湖北高和共持有公司股份计 6,800,000 股,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0%。其中 4,000,000 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前持有的股份,即发起人股份;另外 2,800,000 股为公司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7 股)后获得的转增股份。
    2、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期间、方式及价格:
    减持数量:本次计划减持期间内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且按承诺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
股份的 50%,即 3,400,000 股,其中: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3%及不超过持有
公司股份的 50%,即 3,400,000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2,267,120 股;
    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即
2,267,120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1,133,560 股;


                                      2
    3)若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
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期间: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 2017 年 10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截止
2018 年 4 月 18 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日后 15 个
交易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18 日止。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减持价格:据市场情况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湖北高和作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承诺:
    1、自泰晶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湖北高和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泰晶科技股份,也不由泰晶科技回购本公司
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湖北高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在公司上市后 1 年内不减持泰晶科技股份;
    (2)在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泰晶科技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若泰晶科技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每年减持所持有的泰晶科技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泰晶科技上市前湖北高和所持股份总数的 50%。因泰晶科技进行权益分派、减资
缩股等导致湖北高和所持泰晶科技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
变更;
    (4)承诺将在实施减持(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时,提前 3 个交易日
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5)如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承诺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数量、来源、减持计划、方
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在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3、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时湖北高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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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2017 年 4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止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日,湖北高和严格遵守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三)拟减持的原因
    湖北高和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是湖北高和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自主决定,是正常减
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湖
北高和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
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股东湖北高和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
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股东湖北高和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大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
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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