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泰晶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17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 年半年度存放和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 年半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 年半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三、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公司完成首发募投项目,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使用结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田韶鹏)            (刘 炜)               (易 铭)




                                             2018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