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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晶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2019-04-12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个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的工作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炜女士、独立董事周军先生及董
事屈新球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刘炜女士担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
届选举。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选举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炜女士、独立董事易铭先生和董事屈新球先
生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刘炜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全体专业委员会委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
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
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正式会议。
    报告期内会议情况:
    (一)2018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
     1、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2018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8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审计机
构的议案
     5、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计部 2017 年工作总结及 2018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
     1、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计部 2018 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 2018 年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
案
       (四)2018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
     1、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 年半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计部 2018 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及 2018 年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
案
       (五)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
     1、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计部 2018 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及 2018 年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
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为本公
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独立性方面:中审众环从事本公司审计工作的所有职员未在本公司任职并未
从公司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中审众环和本公司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中审众环对
公司的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评价,审计小组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中审众环及所有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
道德基本原则。
     专业性方面:中审众环从事本公司审计工作的审计小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
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给中审众环的年度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
情况相符。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我们与中审众环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我们认为中审众环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
     4、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7 年度的审计任务,故审计委员会
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18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
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过程
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
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事项;未发现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的规定;未
发现存在明显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证监会等
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已对相关
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梳理、修订,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内部控制,通过责任追究
机制的建立,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从而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严格
执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
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与管理层一起了解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梳理发现的问题,积极讨论分析,
敦促公司审计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完善制度建设,防范经营风险。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
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
    2019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专
业意见,全力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竭尽所能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11 日